人物履歷
1977年1月至1979年12月,解放軍總參謀部通訊工程二團一營戰士;
1979年12月至1980年1月,轉業待安置;
1980年1月至1984年3月,歷任內江市市中區人民檢察院工作員、書記員、助理檢察員;
1984年3月至1990年10月,歷任內江市市中區人民檢察院檢察員、法紀檢察科副科長、副區級檢察員、稅務檢察室副主任、主任、檢察委員會委員;
1990年10月至1993年2月,任內江市市中區監察局副局長;
1993年2月至1993年12月,歷任內江市市中區紀委常委、副書記;
1993年12月至1999年1月,任內江市市中區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檢察委員會委員、檢察員;
1999年1月至1999年3月,任隆昌縣人民檢察院黨組書記;
1999年3月至2005年5月,任隆昌縣人民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
2005年5月至2008年8月,任內江市人民檢察院黨組成員、反貪局局長、檢察委員會委員、檢察員;
2008年8月至2009年12月,任內江市人民檢察院黨組成員、副檢察長、反貪局局長;
2009年12月至2017年12月,任內江市人民檢察院黨組成員、副檢察長(明確為正縣級)。
人物事件
接受調查
2016年9月29日,據四川省紀委訊息,內江市人民檢察院黨組成員、副檢察長羅華偉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撤銷職務
2017年12月20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第四十四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監督法》第四十五條以及《內江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免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辦法》第二十六條的規定,根據內江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王疆立的提名,經2017年12月20日內江市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通過,決定撤銷:羅華偉的內江市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檢察委員會委員、檢察員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