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傑斯[心理學家]

羅傑斯[心理學家]

卡爾·蘭塞姆·羅傑斯(Carl Ransom Rogers,1902-1987),美國心理學家,人本主義心理學的主要代表人物之一。從事心理諮詢和治療的實踐與研究,並因“以當事人為中心”的心理治療方法而馳名。1947年當選為美國心理學會主席,1956年獲美國心理學會頒發的傑出科學貢獻獎。他的主要著作有:《諮詢和心理治療:新近的概念和實踐》、《當事人中心治療:實踐、運用和理論》、《在患者中心框架中發展出來的治療、人格和人際關係》、《自由學習》、《個人形成論:我的心理治療觀》、《卡爾·羅傑斯論會心團體》、《羅傑斯著作精粹》。

基本信息

簡介

羅傑斯羅傑斯
羅傑斯心理學家,曾任美國臨床與變態心理學會主席(1949—1950年)、美國心理學會主席(1946-1947年)等。
CarlRogers:羅傑斯(1902-1987),美國心理學家,人本主義心理學的主要代表人物之一。從事心理諮詢和治療的實踐與研究,並因“以當事人為中心”的心理治療方法而馳名。1947年當選為美國心理學會主席,1956年獲美國心理學會頒發的傑出科學貢獻獎。

研究領域

羅傑斯的心理治療方法是以他的人格理論為出發點的,而他的人格理論又是在治療實踐中逐步完善起來的。按照羅傑斯的人格理論,一個人的自我概念極大的影響著他的行為。
心理病態的人常有一種被歪曲的、消極的自我概念,若要他獲得心理健康,就必須改變這個概念,心理治療的目的是幫助病人或患者創造一種有關他自己更好的概念。這樣,在治療過程中,羅傑斯反對用實驗分析的方法研究人格,強調患者主體經驗的價值,強調主觀知識和客觀知識的結合或自我觀察和他人觀察的結合。

生平事跡

1928年羅傑斯獲哥倫比亞大學碩士學位,受聘在紐約羅契斯特“禁止虐待兒童協會”的“兒童社會問題研究部”工作。

1930年任該室主任。

1931年羅傑斯完成了關於兒童人格適應的測量問題的博士論文而獲哲學博士學位。

1938年在他的協助下,建立了羅契斯特兒童指導中心,他任該中心主任。

1940年,羅傑斯受聘為俄亥俄州立大學臨床心理學系教授,而從臨床部門轉到了學術部門。

1945年,他擔任了芝加哥大學的心理學教授和心理諮詢主任。

1956年得到美國心理學會授予的傑出科學貢獻獎。

1957年,他任威斯康星大學心理學教授和精神病學教授。

1962—1963年,他任斯丹福大學行為科學高級研究中心的研究員,後來又在加利福尼亞州的拉喬羅(CaJalla)擔任了西部行為科學研究所。

1968年,羅傑斯和一些更傾向於人本主義的科研所成員離開了這個組織,在拉喬羅成立了個人研究中心,他的主要興趣在於發現一個能充分發展個人潛能的各種條件。羅傑斯主要從事關於兒童心理、心理治療、精神分裂症、社會心理等方面的研究工作。

人本主義

1.提出了意義學習的學習觀。羅傑斯把學習分為兩類,一類是無意義音節學習,一類是意義學習。他認為對學習者有真正價值的則是意義學習。它是指一種使個體的行為態度、個性以及在未來選擇行為方針時發生重大變化的學習。這不僅增長知識而且是一種與每個人各部分經驗都融合在一起的學習。兒童對當前材料的學習程度,取決於這一材料對學習者當時的個人意義以及學習者是否能意識到這種意義。羅傑斯強調的是學習時學習者當時整個身心狀態與學習材料的關係,整個人都參與並左右腦都共同發揮作用的學習才稱為意義學習。
羅傑斯把意義學習分為以下要素:(1)學習具有個人參與的性質,即整個人(包括情感和認知)都投人學習活動;(2)學習是自我發起的,即使在其動力或刺激來自外界時,但要求發現、獲得、掌握和領會的感覺是來自內部的;(3)學習是滲透性的.它會使學生的行為、態度乃至個性都會產生變化;(4)學習是由學生自我評價的,因為學生最清楚這種學習是否滿足自己的需要。
2.人類生來就有學習的潛能,教育應以學習者為中心,充分發揮他們的潛在能力。人生來就對世界充滿著好奇心、具有發展的潛能,只要具備了合適的條件,每個人所具有的學習、發現、豐富知識與經驗的潛能和願望是能夠釋放出來的。教師應由衷地信任學生能夠發展自己的潛在能力,教育的目標應當以學習者為中心,充分發揮每個學生的潛在能力,使他們能夠愉快、創造性地學習和工作。
3.提供學習資源,創造良好學習氛圍。所謂學習資源是指有助於學生獲得學習經驗的資源,不僅包括書籍、雜誌、實驗設備等物質資源,而且包括人力資源——即可能有助於學生學習和學生感興趣的人,主要指教師。羅傑斯認為教師是學生最重要的資源,教師可以在不施加任何壓力的情況下給學生以幫助,例如可以向學生介紹自己所擁有的知識、經驗、特定的技能和能力。在他看來,如果我們不是把時間花在計畫規定的課程、講解和考試上,而是放在提供大量的學習資源上,那就能提供各種新的學習方式,使學生處於一種他們可以選擇的、最能滿足他們需求的學習環境。羅傑斯認為還應為學生創造良好的學習氛圍,使學生在教學情景中感到自信、輕鬆和安全,這是實現以學習者為中心的教學的前提。他認為涉及到改變自我組織(即改變對自己看法)的學習是有威脅性的,並往往受到抵制,當學生的自我概念(指一個人的信念、價值觀和基本態度)遭到懷疑時,他往往會採取一種防禦態勢,但如果在一種相互理解和相互支持的環境裡,在沒有等級評分和鼓勵自我評價的環境裡,學習者會感到安全,他就能以一種辨別的方式覺察書本上的文字,識別類似單詞的不同要素,體驗各部分的意義,並試圖把它們組合起來,學習自然就會取得進展。
4.構建真實的問題情境,提倡從做中學,鼓勵學生自由探索。羅傑斯認為要使學生全身心地投入學習活動,就必須讓學生面臨他們個人的意義的或有關的問題。但在我們的學校教育中,正在力圖把學生與生活中所有的現實問題隔絕開來,這給意義學習構成了障礙。對任何教師來說,明智的做法是要發現那些對學生來說是現實的,同時又與所教課程相干的問題,讓他們經歷將來會成為他們真正問題的情境。兒童天生就有渴望發現、認識、解決問題的本能動機。羅傑斯提出要構建一種讓每個學生都面臨非常真實的問題情境來引發學生的動機,讓他們意識到真實的挑戰。他極力提倡學生學習方法是從做中學,是讓學生直接體驗到實際問題、社會問題、倫理和哲學問題、個人問題並最終解決這些問題的十分有效的方法。
5.強調學習過程中學生的主體地位,教師是學生學習的促進者。羅傑斯始終強調應以學習者為中心,教學過程應真正體現出學生的主體地位,教師是學生學習的促進者,是“助產士”和“催化劑”。他高度重視學生的主體地位和學生內部需要、動機、興趣、能力、知識經驗等方面。並認為學生有自己制定學習方案的權力和義務,同時也有自我探究、自我發現、自我創造、自我評價的權力。當學生能覺察到學習內容與他的目的有關時,意義學習便發生了;當學生負責任地參與學習過程時,就會促進學習;涉及學習者整個人(包括情感與理智)的自我發起的學習是最持久、最深刻的;當學生以自我批判和自我評價為主要依據時,獨立性、創造性、自主性就會得到促進。
6.強調學習過程不僅是學習者獲得知識的過程,而且是學習方法和健全人格的培養過程。他反對把學習過程簡單地理解為學生獲得某一知識的過程,認為學習過程應是學生獲得相應學習方法、促進其健全人格形成的過程。他提出的促進學習者自由學習的方法有“同伴教學”、“分組學習”、“交朋友小組”和“探究訓練”等方法。通過這些方法不僅可促進學習者對知識的掌握、而且還可以培養他們的自信心、責任心、上進心、合作能力,改善學習態度,激發學習動機,通過“探究訓練”,學生可以更好地獲取知識,還可獲得探究的方法,發展其自主性、創造性和探究精神。

主要著作

《問題兒童的臨床治療》(1939年);《心理諮詢和治療:臨床實踐中的最新概念》(1942年);《患者中心治療:目前的實踐、含義和理論》(1951年);《心理治療關係及其影響:對精神分裂症患者進行心理治療的研究》(合著,約1957年);《在患者中心框架中發展出來的治療、人格和人際關係》(1959年);《人的形成》(1961年);《學習的自由》(1969年);《羅傑斯論交朋友小組》(1970年);《擇偶、結婚及其選擇》(1972年);《八十年代的學習自由》(198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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