罰款收入

罰款收入是指企業取得的對方因違反國家有關行政管理法規而按照規定支付的罰款。包括因供應單位不履行契約而向其收取的賠款,因購買單位不履行契約、協定支付貨款而向其收取的賠償金、違約金等。

基本信息

財務處理

企業取得的罰款收入,包括滯納金和各種形式的罰款收入等,都是對違反制度規定或協定的一種經濟制裁,並不是取得罰款單位本身主觀努力而取得的收入。因此,企業取得的這些罰款收入,在彌補由於對方違反制度規定或協定而造成的經濟損失後,其多餘部分,應當作為企業營業外收入,按規定上交財政,不宜留給企業作為企業基金或利潤留成的資金來源。

事業單位和行政單位,屬於國家預算撥款單位,本身不進行生產經營活動。因此,如有罰款收入,應當作為“應繳預算收入”,以“其他收入”科目上繳國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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