繆勒,G.E.
正文
德國心理學家。1850年 7月20日生於格里馬,1934年12月23日卒于格丁根。曾就讀於柏林、萊比錫等大學,1872年轉入哥廷根大學。同年提出《感覺的注意學說》的論文而獲得博士學位。這篇論文是在1873年發表的。1876年任講師。1880年改任捷諾韋茲大學哲學講座 1年。1881年繼任哥廷根大學的講席。此後終身未離開哥廷根大學,在職40年。1890年以後,繆勒專門研究視覺和聽覺的心理物理學,修改並補充了E.黑林的色覺說。他在心理學上的主要成就首先就是他在心理物理法上的貢獻:正誤法或常定法。主要表現在他所著的《論心理物理學的基礎》(1878)和《心理物理方法論的觀點和事實》(1903)兩書中。他還探討了感覺和注意的問題,進行了記憶的研究。並以表象過程的再現傾向作為課題,著重研究“表象的頑固傾向”。在對記憶和重量辨別的實驗研究中,關於心理定勢(所謂“意識態度”,簡稱識態,如預備、猶疑和遲疑,在積極地影響著學習)的發現對O.屈爾佩的思維實驗起了啟發的作用。他把內省法與客觀法結合起來使用,在心理學研究方法上作出了重要貢獻。他對學習研究的最後一個貢獻是與F.舒曼一起發明了記憶鼓,鼓的轉動使學習材料的呈現可以一律。現在這已成為熟悉的實驗室的設備之一。
在繆勒完成他的複合說之後,他用這個學說與自C.von 埃倫費爾斯以來的形、形質的格式塔心理學展開論戰。1923年著有《複合說和格式塔說》一書。次年出版了《心理學綱要》。他和W.克勒的論戰,在當時的心理學界引起了很大的波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