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蕪湖市繁昌縣衛生局是繁昌縣人民政府的衛生行政機關。根據《關於印發繁昌縣衛生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精神,繁昌縣衛生局機關行政編制為10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2名,內設科室領導職數5名。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縣衛生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研究擬定地方規範性檔案,推進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擬定全縣衛生改革發展的目標規劃和政策措施,依法對全縣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機構實施監督管理。
(二)貫徹執行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和國家藥物政策,組織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和基本藥物採購、配送、使用的政策措施。
(三)統籌規劃與協調全縣衛生事業發展規劃和區域衛生規劃。
(四)承擔食品安全綜合協調、組織查處食品安全重大事故責任,負責食品安全信息公面工作;指導規範衛生行政執法工作,按照職責分工負責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環境衛生和學校衛生的監督管理,負責公共場所和飲用水的衛生安全監督管理,負責傳染病防治監督。
(五)擬定醫學科技發展規劃,負責醫學教育、科研項目的管理及技術開發、推廣和運用工作;組織開展繼續醫學教育。
(六)貫徹落實中醫、中醫中藥結合、中西醫結合的方針、政策,制定全縣中醫藥發展規劃,積極發展我縣中醫藥事業。
(七)負責疾病預防控制工作,制定嚴重危害人群健康疾病的防治規劃並檢查、監督實施;負責本縣行政區域內職業病防治;協調有關部門加強對重大疾病的防治;發布法定報告傳染病疫情信息。
(八)負責衛生應急工作,制定衛生應急預案和政策措施,負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監測預警和風險評估;指導實施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預防控制與應急處置,發布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信息。
(九)組織擬定農村衛生髮展、社區衛生服務、婦幼保健工作規劃和政策措施;負責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障一體化制度、社區衛生和婦幼保健的綜合管理與監督。
(十)負責醫療機構(含中醫院等)醫療服務的行業監督管理,組織制定醫療衛生職業道德規範,建立醫療機構醫療服務評價和監督體系。
(十一)負責本縣行政區域內醫療衛生單位的安全監督管理工作;制定醫療衛生服務質量標準和服務規範並組織實施,負責各級各類醫療機構業務技術指導和重大醫療糾紛的處理。
(十二)研究制訂全縣衛生人才發展規劃;負責全縣衛生專業技術職務考試、晉升申報等工作和衛生專業技術隊伍的管理工作;開展衛生職業道德教育。
(十三)承擔縣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紅十字會和縣地方病防治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十四)承辦縣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