套用
按照總分類賬戶進行的總括性的會計核算稱總分類核算。各企業、機關和事業單位等,均應按一級會計科目開設總分類賬戶,進行總分類核算。總分類核算是明細分類核算和序時核算的概括和綜合,它可以全面概括地反映和監督各單位的資金運動。總分類賬戶所提供的資料是編制會計報表的主要依據,總分類賬戶的核算採取貨幣形式,進行金額核算,提供貨幣指標。
由於總分類賬戶沒有實物指標,所以不可能對各種實物的動態進行核算和監督。為了保證每一種物資不僅在價值表現上而且在實物表現上都能通過賬戶得到反映,也為了保證每一種非實物的資產和權益也在賬戶中得到反映,在套用總分類賬戶的同時,還必須套用明細分類賬戶。
賬戶關係
總分類賬戶與明細分類賬戶二者之間是密切相關的,總分類賬戶對所屬明細分類賬戶起著控制和統馭作用,是明細分類賬戶的綜合化;明細分類賬戶是對其應屬的總分類賬戶起詳細的補充說明作用,是總分類賬戶的具體化。二者結合,構成了完整的賬戶套用體系。
總分類賬戶與明細賬戶的關係可以概括為:
(1)總分類賬戶對明細分類賬戶具有統馭控制作用,明細分類賬戶對總分類賬戶具有補充說明作用。總分類賬戶與其所屬明細分類賬戶在總金額上應當相等。
(2)對企業所發生的每項經濟業務,都要以會計憑證為依據,一方面計入有關總分類賬戶,另一方面記入有關明細分類賬戶,記錄時要以相同方向,相等的金額,在同一會計期間分別計入相關的總分類賬戶和相關明細分類賬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