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打手

網路打手

“網路打手”,也稱“網路水軍”。在中國是一種非常特殊的網路行銷行為,通常是一些公關公司僱傭的槍手,他們在論壇、部落格上使用各種片面、偏激而具有擾亂視聽功能的文字來詆毀競爭對手。一些想要提高流量的網站也會有槍手去同類型的部落格網站留言攻擊,以期待將流量引入他們的網站。通常網路打手以謾罵、誹謗為主,語言通常比較誇張。截止到2009年年底,並沒有專門的法律對“網路打手”進行監管。

基本信息

概述

網路打手服務網路打手服務

網際網路是現代人生活的一部分,但在網上看到的訊息,新聞,特別是論壇里的很多帖子、話題,可能有很多都是不真實的。

通常情況下,寫某個行業的產品的評測(例子),評論某個知名廠商(例子)或者討論某個公司的突發事件(例子)等等,都會引來行業內的網路打手。對於行業產品類型的網路打手,目的主要是詆毀競爭對手的產品,他們通常會對具體產品關鍵字進行搜尋,在搜尋結果中尋找可以留言的部落格或論壇,然後在上面惡意攻擊這個行業的競爭對手。

對於網站類型的網路打手,目的主要是吸引別人訪問自己的網站,他們會訪問自己同類型的部落格,然後在各類文章後面進行惡意攻擊,以期待吸引別人的眼球,將別人引導到自己的網站,這類網路打手常常混淆視聽,發表一些毫無理由的攻擊性言論。

原因

一、網路行銷行業很不規範,而網際網路很多信息又真假難辨,這給很多“網路打手”提供了天然土壤,論壇上又都是個人意見,這也給打手提供了隱藏空間。

二、網路實名制沒有實行,而且實名制未必能打擊“網路打手”,但卻可能打擊網路監督的幅度和能力,最終變成對公民言論自由這一憲法權利的踐踏。

三、網路打擊難。網路打手的數量眾多,成千上萬個發帖者是“網路打手”,很難尋找他們,即便找到也很難處罰。

四、缺乏相關立法。廣告有廣告法,保健品有工商部門把關,唯獨網路公關公司詆毀某公司或者某產品時,缺少相應的控制和手段。“隨著時間推移,這個行業將會變得規範。”有網民建議能否以廣告法或者專門立法來對這些網路行銷、公關行為進行嚴格的規制,對雇用“網路打手”黑白顛倒、誹謗競爭對手的企業進行嚴厲處罰。

表現

寫某個行業的產品的評測,評論某個知名廠商或者討論某個公司的突發事件等等,都會引來行業內的網路打手。網站類型的網路打手,目的主要是吸引別人訪問自己的網站,他們會訪問自己同類型的部落格,然後在各類文章後面進行惡意攻擊,以期待吸引別人的眼球,將別人引導到自己的網站。

行業產品類型的網路打手,目的主要是詆毀競爭對手的產品,他們通常會對具體產品關鍵字進行搜尋,在搜尋結果中尋找可以留言的部落格或論壇,然後在上面惡意攻擊這個行業的競爭對手。

流程

1、尋找競爭對手弱點,並將其放大,製造話題。

2、在論壇上註冊馬甲,將話題同時在多個網站拋出,最好與版主商量好,可以置頂、加精。

3、僱傭“水軍”,在各種論壇上不斷發貼、跟貼、造成群體效應。

4、有時也反其道而行之,故意說競爭對手好,但用比較誇張的寫法,引起人們的反感。

5、低級網路打手以謾罵、誹謗為主,語言通常比較誇張,但沒有說服力,槍手感覺很濃。

6、高級網路打手則以話題為主,打手痕跡不明顯。

影響

網路打手是一種低端的網路行銷方式,沒有太大發展空間,且大部分網路打手對真正的網路行銷並無太多研究,只知道用低級粗俗的語言詆毀競爭對手,最終結果可能往往適得其反,使得不少用戶不再相信網路口碑,網民也認識到,“網路打手”除了損害公平有序的商業競爭環境外,更大的損害是給社會帶來信息紊亂,導致人們生活在一個難以判斷真實的世界。

應對

網路打手網路打手

規範網路行銷和公關行為

“網路打手”在網路上“開打”,但根子卻還在實體企業上,正是這些實體企業為了打壓對手不惜僱傭“網路打手”去造謠、中傷或者誹謗對方,才有“網路打手”的肆虐。因此,能否以廣告法或者專門立法來對這些網路行銷、公關行為進行嚴格的規制,對僱傭“網路打手”黑白顛倒、誹謗競爭對手的企業進行嚴厲處罰,才是根本。

開展網路反擊

“網路打手”的行為是不正當商業行為,其戰場是信息高速公路的網際網路。因此就可以子之矛攻子之盾,阻擊戰的重點也同樣可以在網際網路上進行。“網路打手”們可以通過網際網路發布不實甚至抹黑的言論,受害者也同樣可以利用網際網路來澄清事實,洗刷污衊。關鍵就在於看他是否能夠打鐵先須自身硬,是否真的問心無愧。從根本上說,“網路打手”不過是企業之間不正當競爭的非法工具而已,很多被打擊的受害者往往也同時是僱傭“網路打手”打擊對手的加害者。這些受害者和加害者都有在網路上發起攻擊和反擊的能力,他們之間的相互攻伐,在一定程度上反而有利於消費者辨明真相。

網站類型的網路打手容易對付一些,有精力的話可以和其針鋒相對地辯論,沒時間的話可以通過刪除和禁止IP來對付,知趣的人通常會知難而退。對於明顯的惡意“謠言”,可以要求有關網站撤帖,甚至起訴相關網站,阻止謠言的傳播。

通過法律途徑維權

中國《刑法》第98、221、246條,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維護網際網路安全的決定》第4條第1款,對此問題都已有所規定。如果受害者能夠證明受害的事實已經十分嚴重,也可以尋求公安機關的介入。成千上萬個發帖者是“網路打手”,很難尋找他們,即便找到也很難處罰,但將這些發帖者組織起來的人,卻不能讓他逍遙法外,僱傭“網路打手”的人,也同樣要嚴肅查處,因為他們才是真正的“網路打手”。同時,還必須注意,法律打擊的真正對象是“網路打手”,而不能是“網路”本身。

案例

案例一

2009年7月,由於奇虎360宣布推出免費防毒軟體,被其動了“乳酪”的防毒軟體坐不住了。某知名防毒軟體廠商在其擁有的多個防毒平台以及眾多國內媒體上發布了《360防毒“暗殺”××個人防火牆》等文章,並廣泛傳播對奇虎360不利的文章。長達兩周的時間裡,其首頁主要位置均被“反奇虎”的文章占領,文章中多有諸如“流氓”、“暗殺”、“騙局”等詞語,對奇虎360進行惡意評論。除了這種直接攻擊文章之外,一些表達較為隱蔽的文章也適時地出現了。

案例二

2009年3月10日,在某論壇,赫然出現了一篇名為《姐妹們小心了,揭露新東方老師的真面目》的帖子,稱新東方老師欺騙女生感情,偽造高分成績,並且點出老師名字是“WSH”,並且還稱新東方大部分老師素質低下。

在隨後的48小時內,這篇帖子被4600多個論壇轉載,紅遍網路。5個月後的8月5日,同樣內容的帖子再次登上30餘個網路論壇,隨後在48小時內又擴散到3000餘個網路論壇。這個帖子對新東方的聲譽造成了惡劣的影響。

引起中央關注

國新辦主任王晨近日在回答記者提問時說,網路水軍在社會各界引起了強烈反響,中央領導人也對此非常關注,並指示他們要認真研究。目前正在研究依法加強網路水軍管理的措施。王晨說,“網路水軍危害社會,影響正常的網路秩序,引起廣大人民民眾的不滿,確實需要治理。”這是我國官方首次對網路水軍問題進行公開回應。“網路水軍”是指通過僱傭大批人手在網際網路上集體炒作某個話題或人物以達到宣傳、推銷或者攻擊某些人或產品的目的,這些受僱人員在網路推手的帶領下以各種手法和名目,在各大網際網路論壇上發帖,由於人數眾多被形象地稱為“網路水軍”。日前央視感動中國2010年度人物評選就遭遇網路水軍密集刷票,江西省宜春市委宣傳部要求有關政府部門、學校組織員工和師生為江西入選的三名候選人集中投票,引起社會各界高度關注。

網路行銷模式

簡介:現在很多企業多已經從傳統的行銷方式轉向網路行銷,網路行銷(On-line Marketing或E-Marketing)就是以國際網際網路為基礎,利用數位化的信息和網路媒體的互動性來輔助行銷目標實現的一種新型的市場行銷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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