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源介紹
中國網路實名制的源頭,一般都認為是2002年清華大學新聞學教授李希光在南方談及新聞改革時提出建議“中國人大應該禁止任何人網上匿名”。2002年4月29日,廣州電視台《都市線上》欄目在邀請李希光做了一期訪談節目。談到網路在發展過程中遇到的問題時,李希光提出了“人大應該立法禁止任何人匿名在網上發表東西”的觀點。他認為網路也應該嚴格的受到著作權和智慧財產權的保護,“同時網上寫東西要負法律責任。”“包括傳統媒體,應該提倡用真名,不用筆名發表文章。...利用假名發表東西是對公眾的不負責。”他的這番言論在網上引起軒然大波,被稱為“李希光事件”。雖然經過了一段時間言辭激烈的爭論,但是隨後並沒有相應的措施出台,事情也就不了了之。之後李希光自己也稱已經對網路實名的話題喪失了興趣,“禁止網上匿名是非常不現實的,在法律上和技術上都行不通。”
積極意義
網路實名制最主要是為了防止匿名在網上散布謠言,製造恐慌和惡意侵害他人名譽的一系列網路犯罪。網路實名制是網路文化中爭議較大的一種,習慣了在網路這種虛擬空間中生活的民眾反對實名制,但同樣有網民實名制能有效遏制網癮,並使網友看到更有責任的言論,有利於建立社會主義信用體系,提高個人信息的準確度,人與人之間的聯繫將更方便安全。基礎前提
VIEID即俗稱的網路身份證,VIEID的普及是網際網路實名制的根本前提。VIEID是網際網路信息世界中標識用戶身份的工具,用於在網路通訊中識別通訊各方的身份及表明我們的身份或某種資格。據CNNIC發布的《網際網路發展及誠信狀況熱點數據》顯示:35.2%網民對網際網路誠信狀況感到不滿。被調查網民中,從未被仿冒網站欺騙的不到10%;網民賬號及個人信息被盜改者占44.8%,誘因為“訪問假冒網上銀行、網上證券、電子商務等網站”的占16.8%。有專家甚至表示,全國每年因各種失信行為造成的經濟損失超過5000億元。可見,網路安全令網民對網路購物嚴重缺乏信任,已成為中國電子商務市場最大的“票房毒藥”。而網際網路身份證VIEID的推出有望使網路誠信問題從根上得到解決。發展進程
從2003年開始,中國各地的網咖管理部門要求所有在網咖上網的客戶必須向網咖提供身份證,實名登記,以及辦理一卡通、IC卡等,理由是防止未成年人進入網咖。2004年5月13日,中國網際網路協會發布了《網際網路電子郵件服務標準》(徵求意見稿),首次提出實名制並且強調電子郵件服務商應要求客戶提交真實的客戶資料,該資料將是判斷信箱服務歸屬的標準。9月26日中國共產黨團中央所主管的中國青少年網路協會成立了遊戲專業委員會,並決定在今後一年裡,建立中國青少年全國遊戲玩家俱樂部,為網路遊戲中實施實名制打下基礎。
2004年5月18日,實行全站實名制的網站出現。
2005年2月,信息產業部會同有關部門要求境內所有網站主辦者必須通過為網站提供接入、託管、內容服務的IDC、ISP來備案登記,或者登錄信息產業部備案網站自行備案。無論是企、事業單位網站,或是個人網站,都必須在備案時提供有效證件號碼。通信管理局將對截至6月30日24時仍未向備案管理系統報備相關信息的網站實施暫時關閉,通知相關接入服務提供者暫時停止其接入服務。信息產業部電信管理局相關負責人敦請被暫時關閉的網站務必在7月10日24時前補辦備案手續,否則將被關閉。
2004年,中國教育部發布的《關於進一步加強高等學校校園網路管理工作的意見》,明確提出在高校教育網實施實名制,並成為中國教育部對中國高校進行審核的重要依據。至2005年3月,以清華大學水木清華BBS為首的一批各大高校的BBS向僅限實名制校內交流平台的轉變。
2005年7月20日,中國最大的即時通訊公司騰訊發布公告稱,根據深圳公安局《關於開展網路公共信息服務場所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配合中國有關部門對騰訊開展的網路公共信息服務進行整理,對QQ群創建者和管理員進行實名登記工作。而此時正好媒體報導韓國網路實名制的情況,因而騰訊的這一舉措被廣泛看作是“中國全面推行網路實名制的序幕”。
2005年7月22日,新華網稱從7月22日起至9月底,中國深圳警方將開展為期3個月的網路公共信息服務場所清理整治工作。其中,警方將對BBS、BBS的版主進行實名登記,並校驗身份證號碼。8月5日中國文化部、信息產業部聯合下發《關於網路遊戲發展和管理的若干意見》。該意見稿稱為防止未成年人沉溺於網路遊戲中的殺怪練級,要求“PK類練級遊戲(依靠PK來提高級別)應當通過身份證登入,實行實名遊戲制度,拒絕未成年人登入進入”。
2006年10月,中華人民共和國信息產業部提出對部落格實行實名制,在網上引起很大的反對聲音。2007年3月,中國網際網路協會發出訊息稱中國網際網路協會在推進部落格實名制,被媒體認為部落格實名制已成定局。而此前,中國已經有部落格服務商推出全站實行實名制註冊的部落格網站。
2007年5月28日,中國有網站已實行實名制三周年。
2007年8月,《部落格服務自律公約》鼓勵部落格實名制。網際網路協會和多家網際網路廠商將逐步引導、鼓勵部落格走向實名制。新浪、搜虎、網易等十多家知名部落格服務提供商在網際網路協會的牽頭下共同簽署了《部落格服務自律公約》。網際網路協會希望通過廠商的規範作用,鼓勵、引導部落格作者逐漸走向實名制。此外,《公約》還要求部落格服務提供商制定有效的實名部落格用戶信息安全管理制度,保護部落格用戶資料。
2008年1月,“兩會”召開,網路實名制立法進程啟動,再度引起關注。先是1月底,寧夏、甘肅兩省推行版主實名制。之後,吉林省也宣布要搞版主實名制,並明確跟帖一律先審後發。2月15日,公安部機關報《人民公安報》刊髮長文,首次確認要在全國推廣版主實名制。2月18日,重慶市成為第四個公開宣布推廣版主實名制的省市。2月19日,北京市宣布年底前實現全市網咖上網登記實名制。這些地方的實名制先行之舉,表明大範圍的網路實名制漸行漸近。
2008年8月,國家工業和信息化部正式答覆網路實名制立法提案,雖未獲通過,但表示,“實現有限網路實名制管理”將是未來網際網路健康發展的方向。
2009年1月,某網開始執行IA實名機制標準;IA實名機制標準是一種絕對實名機制,將真實姓名、身份證號、手機、地址一次性檢核。
2010年4月13日,人民日報發表署名文章:林永青:網路實名制利弊之辯。
2010年4月29日下午,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舉行第十五講專題講座,主講人是中宣部副部長,中央外宣辦、國務院新聞辦主任王晨。他從當前我國網際網路發展和管理現狀、網際網路發展趨勢和面臨的主要挑戰、進一步推動我國網際網路科學健康有序發展等三個方面作了詳細講解。在這次講座中,國新辦首次透露此前已在重點新聞網站和主要商業網站取消新聞跟帖“匿名發言”功能,並稱取得實效,同時,這也是國新辦首次公開確認我國正在積極探索及推動論壇、BBS等各種網路互動環節的普通用戶實名制。
2013年3月28日國務院辦公廳發布《關於實施<國務院機構改革和職能轉變方案>任務分工的通知》。通知規定了2014年將完成的28項任務,包括發布新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項目目錄及收費標準並組織實施、推動建立統一的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以公民身份號碼為基礎的公民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制度、出台並實施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出台並實施信息網路實名登記制度等。
2015年至2018年是《規劃》的重點推進階段:修訂或制定各級各部門各行業信用法規制度;初步建立信用信息目錄和信用標準體系;建成“信用山東”官方網站,將其打造為向社會和民眾提供信用服務的視窗;率先推動法院、教育、住房建設、商務、環保、水利、交通、工商、食品藥品監管、質監、安監、稅務、金融等重點部門健全信用信息系統,並接入省級公共信用信息平台;重點區域、重點行業信用合作初見成效;至少在政府採購、招標投標、公共資源交易、政府資金補助等領域推行信用報告制度;初步建立守信激勵、失信懲戒機制。
出台並實施信息網路實名登記制度。(2014年6月底前完成)
相關法律
《網際網路信息服務管理辦法》(國務院令第292號)
《非經營性網際網路信息服務備案管理辦法》(信息產業部令第33號)
相關爭議
網路健康
我們很習慣把網路生活和現實生活分開來說,這還是因為網路對於我們來說比較陌生,就類似如果習慣了在沒有電燈的環境下生活,一旦有了電燈,夜生活多了,大家就關注在電燈下生活的健康問題。
我想說的是網路生活是現實生活的一部分,因為有了網路,人們以往的生活被增添了很多內容,因而生活方式大有改變。從健康角度看,健康網路生活是以往健康現實生活的延伸,簡單說還是身體健康和心理健康問題。
因為有了網路,人們可以很長時間待在網上,足不出戶,運動和勞動的時間大大減少,身體習慣有很大改變,我們也經常看到因為長時間上網而產生各種疾病的報導。從這方面看,健身行業應該有很大的發展機會了。
就心理健康問題來說,產生的問題可能還要多。在網上可以接觸到各種各樣的東西,新鮮的,刺激的,隱私的,暴力的,發泄的等等,尤其對青少年心裡健康影響更大。而對這些東西的防範基本是不可能的。
因為這些,要普遍實現健康的生活,不光靠個人的“自控”、“自律”、“自我調節”和“自我鍛鍊”,面對網路所帶來的社會生活環境、生活方式和生活內容的改變,政府政策制度、行業自律同盟,企業創新發展必不可少。只有政府機構、行業組織、企業單位和網路用戶共同努力,保持溝通與連動,才能實現健康的生活秩序和環境。 日前,杭州市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了《杭州市計算機信息網路安全保護管理條例》,要求從2013年5月1日起,發帖、寫博、網遊要提供有效身份證明。但新規實施後卻受到社會各界的爭議和質疑。請關注—“網路實名制”為何難以操作?
杭州市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的《杭州市計算機信息網路安全保護管理條例》規定:從2013年5月1日起,發帖、寫博、網遊要提供有效身份證明。杭州由此成為全國第一個通過地方立法實施“網路實名制”的城市。
這項“新規”自實施以來,社會各界紛紛表示質疑,有關“網路實名制”的爭議不斷。網際網路信息服務商以及網民如何執行“新規”?記者就此進行了一系列調查。社會各界人士最為關注的是《條例》第19條:網際網路信息服務提供者提供電子公告、網路遊戲和其他即時通信服務的,具有用戶註冊信息和發布信息審核功能,並如實登記向其申請開設上述服務的用戶的有效身份證明。電子公告服務是指在網際網路上以論壇、聊天室、留言板、部落格等互動形式為上網用戶提供信息發布條件的行為。 杭州市人大常委會認為,隨著網上交流方式的增多,網民、網咖數量快速增長,計算機信息網路安全問題日益突出,有必要制定地方性法規,以維護國家安全、公共利益和社會穩定,維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
一些網民擔心,“如實登記用戶有效身份證明”後會對網路監督造成致命打擊。經常在網站論壇間流連忘返的杭州市民徐小姐說,要實名才能發帖,寫部落格,誰還敢舉報?“我是不敢了”。
浙江省社科院社會學所副所長楊建華表示,實名舉報是要承擔很多風險的。政府方面對於網路監督應當“鼓勵”而不是“過濾”,及時解疑釋惑,引導網上輿論。如果一味地堵塞言論,其結果往往是事倍功半。
“要保護網路安全,首先要保護網路說話者權益。網際網路是疏導社會矛盾的有效的‘排氣閥’,而‘網路實名制’將堵塞這個‘排氣閥’。”浙江大學傳媒和國際文化學院副教授邵志擇認為,不能因為網路言論存在一些問題而“因噎廢食”。引發爭議的另一個焦點是:“網路實名制”將會“收縮”公民訴求表達的渠道。黨和政府各級領導與普通民眾通過網路交流日益頻繁,網際網路已成為當前公民表達訴求的重要渠道。最高人民檢察院日前公布了修訂後的《人民檢察院舉報工作規定》,在新增的舉報渠道中,網路就是其中之一。
楊建華說:“網際網路之所以成為公民表達訴求的重要渠道,其中一個重要原因就源自於網路發帖舉報的匿名性和放大效應,這既能保護舉報人的安全,也可以避免石沉大海。”
邵志擇認為,網民發表的意見,也有一些謠言、語言暴力等問題,但畢竟是極少一部分,守法的網民是占絕大多數的;對於喜歡造謠生事的網民,可以通過刑法等法律追究其責任,如果為防範極少數人的不良行為,而讓全體網民“收縮空間”,這樣做會不會“矯枉過正”呢?
“實名制只能是提倡,不能用立法來強制推行。”浙江省委對外宣傳辦公室有關負責人說。浙江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信息化管理處處長吳君青告訴記者:“在徵求意見時,我們向省人大常委會書面意見反映了兩次,希望再斟酌斟酌,暫緩出台該條例,裡面很多內容不是很成熟,也不是很好操作,現在還沒到立法階段”。
媒體專家認為,對於網際網路的管理,要堅持三個原則:一是有利於拓寬公民訴求渠道;二是有利於促進積極有效的網路監督;三是有利於營造健康向上的網路環境。但社會各界爭議不斷,當地多家網站稱執行困難。
實際困難
真實身份無規可查
在杭州網的論壇,點擊註冊後所顯示的必填信息中,全然沒有身份證明的蹤影。記者註冊了一個賬號,10秒鐘左右搞定,就可以自由發帖了。
多個當地網站論壇客服人員接受採訪時說,他們所在的網站還沒有要求註冊用戶必須提供有效身份證明。浙江線上的論壇客服人員稱,真的實行恐怕要等待有關部門的具體通知。19樓的客服人員則表示,“這個事情我們是知道的,但是怎么操作還不是很清楚。”
“準確核實網民信息,很難做到。”杭州當地一家網站的負責人表示,是讓網民來我們網站當面驗證,還是在註冊時要求網民真實填寫相關信息?還沒有細化的規定。
無法界定惡意攻擊
上海市信息法律協會副秘書長李立律師提出,法律規章貴在“明確”,明確的規定,才能讓大家有明確的行為預期。而杭州這項“新規”,有不少概念諸如“惡意”“人身攻擊”“謠言”“擾亂社會秩序”“捏造事實誹謗他人”“可能危害”等,並沒有相對明細的界定。這些概念直接涉及到處罰或處理的內容,如無明細的界定,就等於給相關行政部門極大的自由裁量空間,這不符合現代法治約束政府權力的精神。
還有專家指出,散布謠言、影射他人、人身攻擊等條款,在實際操作時也有難度,比如部分失實的傳言算不算謠言?如何保證執法部門的判斷公允?判斷“擾亂社會秩序”等行為要不要經過公開討論和辯論?最終由哪個部門來裁定?關於“誹謗”的標準是什麼?涉及官員醜聞包括貪腐案件,也算個人隱私嗎?如此等等。
保障網民批評權
“新規”一出,讓杭州市500多萬網民一下子“跳”了起來,許多網民認為,上網發表言論必須“實名”,這會帶來一個很大的負效應——“過濾”方興未艾的“網路監督”,當前,有關部門更需要研究的是“如何進一步保障網民批評個別不良官員的權利!”
讓舉報無後顧之憂
網路監督發揮了越來越大的社會作用,尤其在輿論監督方面已成為傳統輿論監督的重要補充。比如陝西周老虎事件、雲南躲貓貓事件、南京周久耕事件、溫州“購房門”事件等,皆是藉助匿名網友的爆料,引起社會的關注,最終才得以還原真相、懲惡揚善。
“要保護網路安全,首先要保護網路說話者權益。網際網路是疏導社會矛盾的有效‘排氣閥’,而‘網路實名制’可能會堵塞這個‘排氣閥’”,浙江大學傳媒和國際文化學院副教授邵志擇說。
實踐案例
韓國
韓國是率先推行網路實名制的國家之一,2009年6月28日起韓國的35家主要網站將按照韓國信息通信部的規定,陸續實施網路實名制。按照這一規定,今後網民在韓國主要網站發布信息必須先接受身份驗證。韓國推出這一規定旨在減少網上不良信息,促進網民對網路行為負責。 據韓聯社報導,為了減少在網際網路上非法蒐集個人信息的行為,韓國政府決定分階段廢除網際網路實名制。據悉,韓國的網際網路實名制是2007年7月開始啟動的確認身份制度,目的是對網際網路上的帖子和跟帖要求網民作出負責任的態度。但是隨著網上蒐集的個人信息大批量被偷竊或泄露之後,輿論出現廢除要求。
據韓國媒體7月份報導,韓國國內某著名入口網站遭到黑客襲擊,造成3500萬名用戶信息泄漏,規模空前。被泄漏的信息包括未經加密的用戶名、用戶姓名、電話號碼、電子郵件和經加密的密碼、身份證號碼等等。由於用戶姓名和電話號碼大量被泄漏,有可能出現利用這些個人信息的電話詐欺、傳送垃圾郵件等非法行為。
韓國行政安全部11日在與大國家黨舉行的黨政會議上介紹了“個人信息保護綜合對策”。對策主要內容為:分階段廢除網際網路實名制;個人或企業利用身份證時事先獲得政府批准;完善同意蒐集個人信息有關制度。
與會的大國家黨有關人士表示,往後將會繼續討論限制在網際網路上蒐集身份證號碼、設定個人信息有效期、引進網上個人識別號碼(i-pin)制度等方案。
2012年8月23日,韓國憲法裁判所8名法官一致做出判決,裁定網路實名制違憲,韓國放送通信委員會將根據判決修改相關法律,並將廢除網路實名制。
韓國憲法裁判所當天判決稱,網路實名的目的是公益性,但網路實名制實行之後網上的惡性言論和非法信息並沒有明顯減少,反而促使網民們選擇使用國外網站,讓國區域網路站與國外網站的經營產生差距,沒有實現預期的公益性。另外,考慮到由於網路實名制的實施,個人言論自由受到限制、沒有韓國身份證的外國人不能註冊登錄韓國網站、網民個人信息通過網路泄露的危險性增加等情況,無法衡量網路實名制的公益性和危害性,因此網路實名制的公益性無法得到肯定。
韓國放送通信委員會當天表示,將根據憲法裁判所的判決結果,對相關法律進行修改,並最終廢除網路實名制。
韓國從2007年7月份開始實施網路實名制,要求日訪問量在10萬人次以上的網站都要實施實名登錄註冊。2010年,部分韓國網路媒體公司和網民聯合向憲法裁判所提起訴訟,認為網路實名制侵犯個人言論自由,違反憲法。
北京
2011年12月16日,北京市公布實施微博管理新規,提出任何組織或者個人註冊微部落格賬號,應當使用真實身份信息;網站開展微部落格服務,應當保證註冊用戶信息真實。
北京市人民政府新聞辦公室、市公安局、市通信管理局和市網際網路信息辦公室共同制定的《北京市微部落格發展管理若干規定》提出,通過微部落格製作、複製、發布、傳播信息內容,應當使用真實身份信息註冊賬號。
北京市網際網路信息內容主管部門新聞發言人解釋,這就是說,微部落格用戶要在進行真實身份信息註冊後,才能使用發言功能。微部落格賬號註冊信息真實是指用戶提交網站註冊的信息,用戶使用微部落格服務的名稱可自願選擇。通俗地講,就是“後台實名、前台自願”。對使用微部落格瀏覽信息的用戶,則沒有限制性規定。
利害關係
網路實名制有利有弊,推行的必要性和可實施性值得探討。對此世界各國都在分析研究,謹慎慢行。到目前為止,全球只有韓國政府下決心將網路實名制付諸實施。韓國信息通訊部調查發現,實名制實施後,誹謗跟帖數量從13.9%降到12.2%,減少了1.7個百分點;但是,以IP位址為基準,網路論壇的平均參與人數從2585人減少到737人,實名制明顯抑制了網上交流溝通;同時也存在有人盜用他人的身份證號碼進行註冊情況。更大的問題是,實名制信息使韓國各大網站成了黑客們攻擊的主要對象,2011年7月,韓國發生了前所未有的信息外泄案件,不少民間組織和專家認為是“網際網路實名制”惹的禍,要求廢除實名制的呼聲高漲。韓國行政安全部2011年8月已經表示,政府擬逐步取消網路實名制。在我國民主制度尚不健全,政府與公民溝通渠道還不暢通,官員腐敗難以遏制情況下,公民通過微部落格參政議政、通過網路輿論監督官員行為,甚至通過網路敦促政府解決一些經久不決的具體的或個人的問題,微部落格為他們提供的平台,起到了積極的作用。如果推行網路實名制,或許會減少些網上發牢騷、造謠傳謠的言論,但同時將對網民參政議政、監督政府的積極性產生傷害;就算是誠信守法的網民,出於自我保護,也會擔心個人信息被泄露、被利用、或者被打擊報復而減少註冊或減少發言。對想方設法逃避管理的人,即使實行實名制也難以達到約束目的。網上發言者如果製造社會事端,惡意進行人身攻擊,干涉他人的自由,等等,有多種途徑追究其責任,使之受到法律制裁。
網路管理是集社會、經濟、倫理、管理、技術於一體的綜合性課題,相關制度的建立不僅是主管部門的重要任務,也是事關全局的大事;不是某個時期或階段的權宜之計,而是未來信息社會的基礎。面對無邊界、扁平化的網路社會,網路法制建設需要全國統一、甚至需要與世界接軌,國際合作進行“頂層設計”。
實施條例
2013年3月28日,國務院辦公廳發布關於實施《國務院機構改革和職能轉變方案》任務分工的通知。其中,2013年需要完成包括減少和下放一批投資審批事項、完善巨觀調控體系、維護法制統一、政令暢通等在內的共29項任務;2014年需要完成包括出台並實施信息網路實名登記制度在內的共28項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