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計抽樣法的優點是能夠合理地計算樣本容量,無偏見地選擇樣本單位,科學地推斷總體特徵,有目的地測定和控制抽樣誤差,從而保證抽樣審計的結果達到一定的可靠水平和精確程度。但是,這並不意味著統計抽樣無需審計人員的主觀判斷。相反,在選用抽樣方法和推斷模型,確定精確度和可靠性要求,選擇適當的取樣方法以及對總體進行分層處理時,都要依靠審計人員準確的職業判斷。統計抽樣的缺點,主要是方法比較複雜,也比較機械,對總體的同質性要求高,尤其是不適用於帳目混亂、資料不全的被審單位。
相關詞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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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抽樣
審計抽樣是指註冊會計師對具有審計相關性的總體中低於百分之百的項目實施審計程式,使所有抽樣單元都有被選取的機會,為註冊會計師針對整個總體得出結論提供合理基...
定義 特點 種類 步驟 使用範圍 -
統計抽樣審計法
統計抽樣審計法又稱機率抽樣審計法、隨機抽樣審計法,是指將數理統計中的抽樣方法在審計中的運用。它是運用機率論的原理,隨機進行抽查,使總體中的一切組成部分都...
統計抽樣審計法的步驟 統計抽樣審計法與判斷抽樣審計的區別 -
符合性審計抽樣方式及抽樣規模
《符合性審計抽樣方式及抽樣規模》運用機率統計的基本原理,結合符合性審計抽樣的特徵,對符合性審計隨機抽樣中的抽樣規模問題進行了介紹。主要內容包括:抽樣規模...
內容簡介 圖書目錄 -
審計機關審計抽樣準則
第十條 第十一條 第二十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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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風險
審計風險是對含有重大不實事項的財務報表產生錯誤判斷的可能性。它不包括審計人員可能誤認為財務報表含有重要差錯的風險,因為在這種情況下,審計人員往往可以重新...
簡介 基本特徵 組成要素 識別 估測評價 -
審計方法
審計方法是審計人員在審計監督活動過程中所運用的各種手段的總稱。審計方法是人們在審計工作的長期實踐中總結創立的。這些方法並不是固定不變的,隨著社會經濟的發...
簡介 變革 歷史演進 體系 選用 -
審計
審計是由國家授權或接受委託的專職機構和人員,依照國家法規、審計準則和會計理論,運用專門的方法,對被審計單位的財政、財務收支、經營管理活動及其相關資料的真...
基本定義 詳細定義 本質涵義 主要分類 審計與會計 -
國有企業財務審計準則(試行)
《國有企業財務審計準則(試行)》在1999.01.22由審計署頒布。
第一章 總則 第二章 審計內容與目標 第三章 審計程式 第四章 審計方法 第五章 附則 -
審計項目計畫
審計項目計畫是指各級審計機關為履行審計職責而對計畫期內的審計項目和專項審計調查項目作出的統一安排。它是審計機關依法開展審計工作最直接的重要依據,指導著一...
管理原則 管理內容 狀況原因 重點問題 要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