絕對數的計算方法和使用
總量指標的計算方法:
根據統計調查登記的資料進行匯總,或根據現象之間的各種關係進行推算,如,利用抽樣方法推算農產品產量,利用平衡關係法推算商品庫存量等。
使用總量指標時要注意了解總量指標的涵義、計算範圍、計算口徑、計算方法和計算單位;應注意區分時期數(即指標數值的大小與時間長度有關的絕對數)所指明的時間範圍和時點數(即指標數值的大小與時間長度無關,但與時間間隔有關的絕對數)所指明的時點。
和絕對數對應的相對數
相對數的定義
相對指標就是相對數。它是由兩個有聯繫的指標對比產生的,是用以反映客觀現象之間數量聯繫程度的綜合指標,其數值表現為相對數。
相對數的計算方法和使用
計算相對數是比數與基數的商。
基本公式是:相對數=比較數值(比數)/基礎數值(基數)
分母是用作對比標準的指標數值,簡稱基數;分子是用作與基數對比的指標數值簡稱比數。相對數的表現形式,通常以係數、倍數、成數、百分數或千分數表示。
相對數的種類
根據研究目的和對比基礎不同相對數可分為:
1.結構相對數
將同一總體內的部分數值與全部數值對比求得比重,用以說明事物的性質、結構或質量。如,居民食品支出額占消費支出總額比重、產品合格率等。
2.比例相對數
將同一總體內不同部分的數值對比,表明總體內各部分的比例關係,如,人口性別比例、投資與消費比例等。
3.比較相對數
將同一時期兩個性質相同的指標數值對比,說明同類現象在不同空間條件下的數量對比關係。如,不同地區商品價格對比,不同行業、不同企業間某項指標對比等。
4.強度相對數
將兩個性質不同但有一定聯繫的總量指標對比,用以說明現象的強度、密度和普遍程度。如,人均國內生產總值用"元/人"表示,人口密度用"人/平方公里"表示,也有用百分數或千分數表示的,如,人口出生率用‰表示。
雖然有些強度相對指標也有平均的含義,如,人均國內生產總值、人均可支配收入,但國內生產總值、可支配收入並不是每個人口的標誌值,它不是標誌總量與總體單位數對比,而是某一個經濟指標與人口兩個有聯繫的總量指標之比,說明經濟發展強度、普遍程度(經濟實力),所以不要把強度相對數看作是平均數。
5.計畫完成程度相對數
某一時期實際完成數與計畫數對比,用以說明計畫完成程度。
6.動態相對數
同一現象在不同時期的指標數值對比,用以說明發展方向和變化的速度。如,發展速度、增長速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