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身制婚姻

終身制婚姻

終身制婚姻是指從一而終的婚姻制度,不管在漫長的人生旅途中兩個人之間發生了什麼都被強拗著湊合在一起,這種不論幸福只講不離婚的婚姻制度,有失人性和感情,是因為結婚證強迫兩個薄情人在一起的,所以,結婚證可以稱為世上最牛霸王契約。

挑戰終身制婚姻,將婚姻變成契約制!
每個女人結婚前都是慎之又慎:“結婚是一輩子的事,挑不到好男人這輩子都完蛋了!” 挑一個男人,使用一輩子。是女人抱定的實用主義。
當然,即便沒挑到好男人,大多數的女人也不見得會離婚,事情到了這一步,她們會想:“嫁都嫁了,還能離婚不成?”
孩子、房子、票子,還有雙方父母的面子……無數女人即便婚姻不幸福,也會為了這一大堆的理由一忍再忍。
看多了在婚姻中掙扎的女人,討厭自己的婚姻,但又沒勇氣放棄自己的婚姻。吊兒郎當的老公她可以忍,風流成性的老公她可以忍,不務正業的老公她可以忍,暴力傾向的老公她還可以忍……中國式家庭主婦,只要不被折磨到奄奄一息,輕易不會考慮離婚事宜。
於是,這世上有很多親密無間但又互存恨意的夫妻。彼此腦子裡一直在盤旋一個念頭:他(她)比我從婚姻中獲得了更多的好處。
當然,他們依然不會離婚,因為恨也是一種粘合劑。
不是危言聳聽。一起生活久了,兩個人之間必然存了一點恨意。這世上,很難有互相不存一點恨意的夫妻。
“如果不是嫁給他,我一定過得比現在更好。”
“如果不是娶了她,我也不至於在朋友面前沒面子。”
“如果不是嫁給他,我可能……”
“如果不是娶了她,我也許……”
人人心裡一盤小九九,各自撥算著自己從來不曾擁有過的“好處”。
這就是生活,日子過久了,任誰都會灰心。
於是了悟了一個道理:婚姻,大可不必終身制。
不知為什麼,每個人都理所當然地認為婚姻是終身制的。如果中途離婚,便是一段失敗的人生經歷。其實很不合理。
婚姻制度有太多不合理的地方,結婚證書才是中國真正的霸王契約!一簽就簽一輩子,中途解約就成了婚姻中的“二等公民”,離婚就意味著貶值,生活中人人調侃,“離一次婚,降一次價,新鮮菜變成了隔夜剩飯”。尤其很多女人,寧願苦熬也不願選擇離婚,只是因為害怕背上“二婚女”的惡名而影響日後的婚姻前途,正因為婚姻觀念的守舊陳腐,才使得很多中國人存在婚姻歧視,能不離就不離,能忍就忍,一代代的父母都是如此教育兒女的!
婚姻是種選擇,既然是一種選擇,就應該給予當事人更大的選擇域限。不應該單單把婚姻當成是一種“結合”,實際上婚姻也是一種“合作”,彼此選擇最有價值的夥伴,共同經營一個最有升值潛力的家庭。當然,既然是合作,就一定要遵循合作規則,結婚證不妨換成結婚契約,規定條款書寫清楚,夫妻要以對待工作的認真勁兒來對待婚姻。如果中國夫妻都能把婚姻當成一紙契約來履約的話,相信很多事情相反會變得簡單,可以幾年一簽,幾年一續,好像就業契約,幾年一簽,幾年一續,不想續簽可以解約。保準這樣的婚姻更讓人有精神。對夫妻雙方而言,既有動力,也有壓力。畢竟,婚姻也需要職業素質。很多人對待工作上的合作夥伴可以表現出最佳狀態,想方設法也希望對方能夠滿意,但對於生活上的合作夥伴(老公或老婆)時卻不耐煩,大家總以為娶個媳婦或嫁個老公基本上就是一輩子的事兒,反正他(她)也跑不了,費這心思幹嘛?!所以現代人的婚姻滿意度其實是相當低的,尤其是現代女人,結婚兩到三年後,愛情的熱度慢慢消失,怨偶的產生率極高,歸根結底,婚姻的終身制令中國夫妻情感變得麻木,對待婚姻的態度極為不認真!
以前總說,夫妻不能把彼此當外人,但實際上,夫妻正是要把彼此當成“外人”,才能夠更多的投入心力去經營婚姻。
當然,這種婚姻契約制的觀念對全體中國人來說還是比較前衛,但對於一些追求生活質量期待生活樂趣的年輕人而言,可以嘗試。畢竟,現代婚姻需要多元化的模式,白頭偕老可以成為婚姻樣板之一,但沒必要作為所有婚姻的參考依據,幸福的婚姻,跟婚齡長短沒有關係,結婚不是完成任務,婚姻就是要讓自己過得幸福。
國外一位女官員提倡婚姻應該設限,七年便可終止。這位女官員結婚數次,深諳婚姻三味。足見婚姻的終身制,對很多人而言,是種捆綁的負擔。
婚姻不見得非要一生一世,不是不可以天長地久,而是沒必要天長地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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