紹興市林業局

紹興市林業局主要職責之一是負責全市林業及其生態建設的監督管理。擬訂林業及其生態建設的政策、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起草相關規範性檔案並監督實施。地址是紹興市新建北路248號。

機構職能

紹興市林業局主要職責
(一)負責全市林業及其生態建設的監督管理。擬訂林業及其生態建設的政策、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起草相關規範性檔案並監督實施。
(二)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全市造林綠化工作。制定全市造林綠化的指導性計畫,組織擬訂相關市級技術標準和規程並監督執行。指導森林經營和各類公益林及商品林的培育、管理工作,指導植樹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樹造林、封山育林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和及防沙治沙工作,指導和監督營林生產安全管理工作;指導國有林場(國有苗圃)、森林公園及林業工作站、集體林場的建設和管理;組織指導林木種子種苗的管理工作。承擔林業應對氣候變化的相關工作。
(三)負責森林資源保護髮展監督管理。組織、指導全市森林資源管理,組織編制全市森林採伐限額方案,經市政府報省政府批准後監督執行;監督檢查林木(毛竹)憑證採伐、運輸;組織、指導林地、林權管理,組織實施林權登記、發證工作;擬訂林地保護利用規劃並指導實施,依法對林地徵用、占用進行審批或審核報批。按規定許可權承擔國有森林資源產權變動的核准或審批報批工作。
(四)依法組織、指導陸生野生動物資源和林區內野生植物、林區外珍貴野生樹木資源的保護、合理開發利用、救護繁育、棲息地恢復發展和疫源疫病監測,監督管理陸生野生動物和林區內野生植物、林區外珍貴野生樹木獵捕或採集、馴養繁殖或培植、經營利用,負責瀕危物種進出口和國家保護的野生動物、珍稀樹種、珍稀野生植物及其產品出口審核報批的有關工作。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全市濕地保護工作。擬訂全市濕地保護規劃和濕地保護的有關規定,組織開展濕地保護區、保護小區、濕地公園等保護管理工作,指導、監督濕地的合理利用。依法指導森林、濕地和陸生野生動物類型自然保護區的建設、管理和合理利用工作。監督管理林業生物種質資源、植物新品種保護,按分工負責生物多樣性保護及其有關國際公約的履約有關工作。
(五)指導全市森林公安工作,監督和管理森林公安隊伍;在市公安局的組織、指導下,協助開展狩獵組織和狩獵槍枝及其彈藥的管理工作;指導、協調、監督全市森林病蟲害防治、森林植物檢疫、外來林業有害生物入侵的防範工作;指導和監督森林防火和火災撲救等安全管理工作;組織指導全市林業標準化、林業技術監督、林產品質量監督的有關工作。
(六)參與擬訂林業及其生態建設的財政、金融、價格、貿易等經濟調節政策,參與組織、指導林業及其生態建設的生態補償制度的建立和實施。提出市級財政林業專項轉移支付資金的預算建議,參與監督管理市級林業資金;監管國有林業資產;編制林業及其生態建設的年度生產計畫。
(七)負責推進林業改革,維護農民經營林業合法權益。擬訂集體林權制度、國有林場等重大林業改革意見並指導監督實施。擬訂農村林業發展、維護農民經營林業合法權益的政策措施,指導、監督農村林地承包經營和林權流轉,承擔和指導林權糾紛調處和林地承包契約糾紛仲裁。
(八)組織、指導全市林業產業發展工作。制定全市林業產業中長期發展規劃,指導林業特色基地、龍頭企業和森林旅遊的發展,做好休閒觀光林業的安全管理工作,組織、指導林業行業協會建設,做好林業專業合作經濟組織的扶持服務工作。
(九)組織、指導林業及其生態建設的科技、教育、宣傳工作;協調林業系統對外交流和合作。 
(十)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協助局領導組織、協調機關日常工作,制定和監督執行局機關的各項規章制度;負責文電、檔案、會務、機要等機關日常工作;負責宣傳、信息、督察、信訪、安全、保密、後勤等工作;指導林業信息化建設工作;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離退休人員的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財務工作和局直屬單位財務會計管理工作;監管局直屬單位的國有資產;參與提出市林業專項轉移支付資金的預算建議;組織、協調和指導林業投資、融資、政策性林木保險、林業非稅收入征管及林業財務會計管理;參與監督管理市以上的林業資金,負責林業項目的績效評價工作;審核重點林業及其生態建設的年度生產計畫、建設項目,編制林業及其生態建設年度計畫。負責林業綜合統計工作;負責林業法制建設、行政執法監督,協調林業行政執法中的重大問題;組織指導林業普法宣傳教育和依法治林工作;牽頭承辦林業行政應訴、行政複議和聽證等相關工作。
(二)綠化造林處(掛林業產業處牌子)。
組織擬訂林業生態、產業、科技的發展戰略和中長期發展規劃並監督實施;組織開展綠化造林和管理經營工作;承擔全市種苗、造林和營林質量管理;組織指導森林經營工作;指導各類公益林、商品林的培育、管理;指導以植樹造林、封山育林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指導平原綠化、重點防護林、防沙治沙,濕地植被恢復、林木種子、種苗、林木花卉、特色基地、低產低效林改造和中幼林撫育等工作;擬訂植樹造林、封山育林的技術標準並監督實施;組織、指導國有林場(國有苗圃)、鄉村集體林場、林業工作站、森林公園的建設和管理。指導監督全民義務植樹、城鄉綠化、部門綠化工作;承擔林業應對氣候變化和生物質能源基地建設等相關工作;承擔市綠化委員會的日常工作;指導林業產業技術進步和結構調整、轉型升級;研究提出林業發展的經濟調節意見和扶持政策,參與組織、指導林業及其生態建設的生態補償制度的建立和實施;指導山區林業綜合開發;監管國有林業資產,承辦國有森林資源資產產權變動的核准和備案的上報工作;指導林產行業協會、經濟合作組織發展;培育規範林產品市場;承擔林業對外經濟交流與合作;組織開展林業科學研究和技術推廣工作;組織指導林業科技體制改革和林業創新體系建設、林業技術推廣體系建設;組織指導林業標準化、林業技術監督、可食林產品質量安全生產環節監督的有關工作;組織林業科技項目的申報,負責林業科技項目的日常管理;負責林業科技成果管理,組織開展林業科技成果和適用技術的推廣。組織、指導林業綜合開發、產業結構調整、林業經濟轉型升級和林業行業協會、經濟合作組織、林產品市場發展;組織、指導國有林場(國有苗圃)、鄉村集體林場、林業工作站、森林公園的建設和管理。
(三)森林公安局(掛市公安局森林警察支隊、市野生動植物保護管理處、森林資源處、行政審批服務處牌子)。
負責森林資源、濕地資源、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的保護、管理工作,承辦林業行政許可工作;指導森林公安工作,管理森林公安隊伍;協調和督促查處破壞森林和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重特大案件;掌握全市森林火情,協調、指導和監督全市森林消防工作,發布森林火險和火災信息;協調、指導重特大森林火災撲救工作;承擔市人民政府森林消防指揮部辦公室的日常工作;組織開展全市森林資源、濕地資源調查、動態監測和評價估工作;審核並監督森林資源的使用情況;組織擬訂森林資源可持續發展的政策措施;組織編制、實施和監督管森林採伐限額方案、可持續經營方案;監督檢查林木、毛竹的憑證採伐與運輸;指導林木檢查站(巡查大隊)的建設和管理;依法承辦林地徵用、占用的審核、審批工作,監督林地徵用、占用和林地開發利用工作;組織、指導和監督濕地、陸生野生動物資源的保護與合理開發利用及疫源疫病監測;依法指導森林、濕地和陸生野生動物類型自然保護區、濕地保護區、保護小區、濕地公園的建設和管理,指導濕地的合理利用;按分工承辦生物多樣性保護及其國際濕地公約的履約相關工作;監督管理陸生野生動植物進出口工作;協助市公安局開展狩獵組織和狩獵槍枝及其彈藥的管理工作;組織、指導林業改革和農村林地林木承包經營、流轉及林權管理工作;指導和監管山林糾紛調處和林地承包契約糾紛仲裁;承擔市山林糾紛領導小組的具體工作。
機關黨組織。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黨群工作。日常工作由辦公室承擔。

單位地址

地址:紹興市新建北路248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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