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木保險

林木保險是以林木為保險標的的保險。凡是生長在森林中的樹木、砍伐後尚未集中存放的園木以及竹林都可以參加林木保險。林木在生長過程中可能遇到的自然災害、意外事故,其可計算的直接經濟損失,都可列為保險責任。林木保險的除外責任包括: 戰爭或軍事行動、被保險人的故意行為、經營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的損失以及其他不屬於保險責任範圍的損失。林木保險的被保險人在履行了以下義務後,保險人負賠償責任: 在簽定保單時,一次交清保險費; 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林業技術規範,接受並實行保險人關於林木安全防護的合理建議,切實搞好防災防損; 受災時,積極搶救保險標的,並立即報告有關部門,通知保險人。林木保險作為保障林業生產正常發展的必要手段之一,它有助於及時從經濟上補償林木的意外損失,保證森林資源的再生產; 有助於進一步完善林業生產體制,加強護林防火,保障林業生產者經營的穩定,安定林農生活。

介紹

林木保險( Forest & Grove Insurance)是以林木生長期間因自然災害、意外事故造成林木的損失為承保責任的保險。其中,林木按用途分為防護林、用材林、經濟林、炭薪林、特種用途林、苗圃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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