紹興市人民政府關於加快建設質量強市的意見

根據《浙江省人民政府關於加快建設質量強省的若干意見》(浙政發〔2011〕18號),2011年6月19日,紹興市人民政府以紹政發〔2011〕43號印發《關於加快建設質量強市的意見》。該《意見》分重大意義,指導思想、總體要求和主要目標,工作舉措,工作任務,政策保障5部分。

基本信息

紹興市人民政府關於加快建設質量強市的意見
紹政發〔2011〕43號
根據省政府《關於加快建設質量強省的若干意見》(浙政發〔2011〕18號)精神,現就加快建設質量強市提出如下意見。

一、重大意義

質量是一個地區經濟、科技、文化和整體實力的綜合反映,是經濟社會發展的重大戰略問題。建設質量強市,是轉變經濟發展方式、實現科學發展的必然選擇,是增強全市綜合實力、提升發展質量的重大舉措,是實現生態文明、建設資源節約型和環境友好型社會的重要保障,也是提高人民民眾生活品質、構建和諧社會的根本要求。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切實提高對建設質量強市意義和作用的認識,不斷增強做好質量工作的使命感、責任感和緊迫感,努力促進我市經濟社會平穩健康發展。

二、指導思想、總體要求和主要目標

(一)指導思想。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深入實施市委“創業創新、走在前列”戰略部署,以提升經濟發展質量、提高人民民眾生活品質為目標,堅持以質取勝方針,加快推進經濟轉型升級,不斷健全政府主導、部門主抓、企業主體、社會主動的質量工作體系, 全面提升惠及廣大人民民眾的產品質量、服務質量、工程質量、環境質量。
(二)總體要求。以深入實施智慧財產權戰略、品牌戰略和標準化戰略為抓手,以建立健全質量安全保障體系、質量技術支撐體系、質量誠信體系和質量評價體系為基礎,積極推進全面、全程、全民的質量建設,努力實現由產品質量向發展質量的轉變,由質量監管向質量建設的轉變,由“製造大市”向“品質強市”的轉變,總體質量達到國內、省內領先或國際先進水平。
(三)主要目標。到2015年,全市產品質量、工程質量、服務質量和環境質量邁上新台階。
1.產品質量目標。國家監督抽查批次合格率保持全國、全省先進水平,省級監督抽查批次合格率達到96 %以上,其中地產食品、藥品和農產品分別達到97%、95%和96%以上;規模以上企業採用國際標準與國外先進標準的比例達到85%以上,質量、環境管理體系認證持證率達到40%以上。
2.工程質量目標。竣工交付使用的工程質量達到國家標準或規範要求,交驗合格率達到100%,工程質量水平繼續保持全國前列;創建5項國家“魯班獎”工程,200項省部級優質工程;新建民用建築全面實施節能設計標準,可再生能源在建築中得到推廣套用。
3.服務質量目標。建立和完善現代物流、信息、科技等生產性服務業和旅遊、商貿等生活性服務業的標準體系;推進500家服務企業建立質量管理體系,服務企業質量管理水平明顯提升;主要服務行業顧客滿意率顯著提高。
4.環境質量目標。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顯著減少,地表水環境質量持續好轉,城鄉環境空氣品質明顯改善,區域環境噪聲得到有效控制,污染土壤治理與修複試點工程取得明顯成效,環境風險防範能力和安全保障能力進一步增強,全市生態環境質量總體水平繼續保持全國、全省領先。

三、工作舉措

(一)有效發揮政府主導作用。嚴格落實質量安全監管責任,各級政府對質量安全負總責,建立政府統籌協調、部門依法監管、企業落實責任、社會共同監督的質量安全工作機制,不斷健全質量安全保障體系,切實防範和有效處置質量安全突發事件,保障經濟運行質量安全;積極構建質量建設推進機制,建設質量誠信體系和質量評價體系,注重發揮市場機制在質量誠信建設中的作用,建立產品、工程、服務、環境質量統計指標體系,把質量評價指標納入全市發展方式轉變的評價指標體系,實施質量建設年度目標考核,客觀評價區域和行業質量的發展情況。
(二)充分激發企業主體作用。不斷增強企業自律意識,引導企業牢固樹立“質量第一”和“質量是企業生命”的經營理念,把提高產品質量、保證質量安全、提升管理水平作為首要任務,走“強質量、強發展、講誠信”的發展道路;不斷加強全過程管理,引導企業大力推行質量、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等管理體系認證,積極採用國內外先進的質量標準和技術,建立健全從產品設計、原料採購、生產加工、出廠檢驗到售後服務的全過程質量管理體系。
(三)切實增強社會服務作用。圍繞我市主導產業、優勢產業、產業集聚區的發展需要,建設提升一批融合技術研發、分析試驗、量值溯源、標準研製、培訓諮詢功能的公共檢測服務平台;積極爭取一批國家級或省級專業技術機構落戶我市,促進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和節能減排工作。
(四)深入實施智慧財產權戰略。大力實施專利、商標、著作權等智慧財產權戰略,推動企業將智慧財產權工作引入技術研發、產品開發、技術改造、市場開拓以及經營戰略與決策的各個環節,力爭形成具有自主智慧財產權、自主品牌,核心競爭力強的智慧財產權優勢企業群;鼓勵企業進一步完善科技開發機制,努力取得一批重大科技成果;積極營造良好的智慧財產權法制、市場、文化環境,著力完善智慧財產權保護機制。到2015年,實施5個以上重大科技專項,培育50家創新型企業,商標註冊總量達到3萬件(其中國際註冊6千件),專利申請量、授權量位居全省前列,專利技術實施率達到國內、省內領先水平。
(五)大力實施標準化戰略。著力推動企業運用標準化方法發掘原始創新能力,增強集成創新和引進消化再吸收再創新能力,使標準化工作成為企業集聚創新資源、激活創新要素、轉化創新成果的重要載體;建立健全具有紹興特色的產品、工程、服務、環境質量標準體系,鼓勵企業結成技術標準聯盟,積極參與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制訂工作,積極推進全市戰略性新興產業、優勢產業實質性採用國際標準和國外先進標準,不斷增強國際市場競爭力。到2015年,為主參與制修訂國家、行業標準30項以上,農業標準推廣實施率達到60%以上,塊狀產業聯盟標準推廣實施率達到30%以上,建設20個服務標準化試點項目。
(六)深化實施品牌戰略。進一步加強品牌規劃引領、品牌培育創建和品牌政策建設,努力形成一批自主創新能力強、科技含量高、在核心技術和關鍵技術上擁有自主智慧財產權的品牌產品;積極推進區域品牌建設,促進區域名牌、原產地保護標誌、集體商標、證明商標、老字號等品牌發展;注重品牌的保護、宣傳和無形資產的運營,鼓勵企業到境外註冊商標,突出發揮品牌戰略的帶動作用。到2015年,累計培育創建在國內外有影響力的浙江區域名牌10個、浙江服務名牌30個、浙江名牌產品300個、行政認定馳名商標達到50件、浙江省著名商標達到400件。
(七)積極開展“一先三強”爭創活動。對重視和關心質量,組織落實,措施到位,質量管理水平高,質量工作成效顯著的縣(市、區)、鄉鎮(街道)、企業,以及質量水平提升明顯的產業,由市政府分別授予“紹興市質量強市先進縣(市、區)”和“質量強鎮(鄉、街道)、質量強企、質量強業先進單位”榮譽稱號。

四、工作任務

(一)著力提升產品質量總體水平。重點解決食品、藥品、農產品以及重點工業產品質量安全等問題。切實加強全過程監管,推動企業落實質量安全主體責任;著力構建自生性的質量安全預防網和輸入性的質量安全隱患攔截網,不斷完善質量安全區域監管機制,切實加大重點區域、重點行業、重點企業、重點產品的質量整治;在年產值50億元以上的塊狀產業中基本建立和實施聯盟標準,推動產業轉型發展;結合現代農業園區、糧食生產功能區建設和實施新一輪“菜籃子”工程,建設一批農業標準化示範項目,鞏固深化“千鎮連鎖超市、萬村放心店”活動;加強生豬定點屠宰管理,強化食品、藥品、危險化學品等涉及民眾健康安全的產品質量監管,嚴厲打擊制假售劣等違法行為。
(二)著力提高工程質量總體水平。重點解決工程質量安全監管力量不足、企業工程質量主體責任難以落實等問題。建立工程質量監管聯動制度,健全工程招投標與創優奪杯及綜合業績考評相掛鈎的評價機制;實施住宅工程分戶驗收制度;積極推進“優質、高效、守法、安全、利民、環保”的和諧工程建設;切實強化工程規劃、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和竣工驗收的全過程質量監管和項目法人質量終身制;積極推進建築企業技術進步和質量保證體系建設。
(三)努力提高服務質量總體水平。重點解決服務企業規範化水平不高、品牌意識不強以及質量體系不完善等問題。大力發展生產性服務業,培育新興服務業,改造傳統服務業,不斷促進全市服務業發展規範化、規模化和品牌化;加快重點服務行業標準化建設步伐,建立和完善現代物流、信息、科技等生產性服務業和旅遊、商貿等生活性服務業的標準體系;健全服務業標準化工作推進機制,不斷提高服務業標準化工作水平,推動服務業健康發展。
(四)努力提高環境質量總體水平。重點解決水源污染、土壤污染和城市空氣污染等問題。加強環境監測和評價,推進水污染、工業點源污染、大氣污染、廢棄物污染的防治和治理;嚴格高耗能、高污染項目和產品的行政許可,建立特種設備安全監察與節能監管相結合的制度,逐步形成覆蓋各領域的節能環保標準體系和節能減排計量保障體系,完善節能減排指標體系、監測體系和考核體系;加強環境監測和環境質量評價體系建設,不斷改善生態環境質量。

五、政策保障

(一)加強組織領導。紹興市質量強市工作領導小組統一領導、組織協調全市質量強市工作。質監、建管、發改、環保等部門分別牽頭負責產品、工程、服務、環境質量建設工作,各相關部門要積極配合,形成合力。
(二)落實工作責任。各地各有關部門要把質量強市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 細化目標任務,明確工作要求,落實工作責任。建立工作評價體系,制定考核評價辦法,形成有效的責任落實機制。
(三)完善政府質量獎勵制度。繼續加大對質量工作的政策激勵,重點向品牌戰略、標準化戰略、智慧財產權戰略實施和公共技術服務平台建設等方面傾斜。注重發揮各級政府質量獎的導向作用,引導企業走質量強企的發展道路。
(四)健全質量投入穩定增長機制。各級政府要足額保證質量安全監督抽查、民生計量強制檢定、基層監管機構日常辦公等經費,對爭取到的國家級、省級檢驗檢測中心給予資金、用地等方面的重點支持。
(五)加強質量人才隊伍建設。堅持培養與引進並重的原則,積極開展職工勞動技能培訓,著力培養一批質量管理、標準化、檢驗檢測領域的學科帶頭人和技術專家。加快推進質量及相關專業技術人員職(執)業資格制度建設,重要產品生產企業的關鍵質量崗位應當配備必要的質量工程師和具有質量專業職業資格的技術人員。
(六)最佳化質量建設工作環境。堅持正確的輿論導向,加強對建設質量強市的新聞宣傳,加大對制假售假和質量不合格企業的輿論監督,營造良好的輿論環境。完善質量投訴和消費維權機制,暢通12315、12365、12369等質量投訴舉報渠道。把質量安全教育納入普法教育範疇,開展全民質量法制教育。繼續深入開展“質量月”、“3·15”、“質量萬里行”等民眾性質量活動,切實增強全民質量意識。
紹興市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六月十九日

相關詞條

相關搜尋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