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狀
本品為黃紅色至棕紅色的澄明液體。
功能主治
【功能主治】活血化瘀,消腫止痛。主要用於治療外傷,閉塞性腦血管疾病,冠心病,心肌梗塞、脈管炎;對高脂血症、糖尿病併發症、月經不調、類風濕關節炎等有輔助治療作用。對抗凝血,抑制血拴形成,明顯改善血液劉變數。對缺血再灌注(心臟,肝臟,血壁)的保護作用。抑制血管內皮細胞過度增殖,穩定血管內膜,治療血管增殖性疾病。
適應症
動脈硬化閉塞症,冠心病
用法用量
治療閉塞性腦血管疾病:靜脈滴注,一次15ml,用10%葡萄糖注射液250~500ml稀釋後套用,一日1次。15~20次為一療程。治療冠心病:靜脈滴注,一次5~20ml,用5~10%葡萄糖注射液250~500ml稀釋後套用,一日1次。10~14次為一療程,療程間隔為7~10日。治療脈管炎:肌內注射,一次2.5~5ml,一日1~2次。
不良反應
據文獻報導偶見粉紅色點片狀皮疹、蕁麻疹、癌癢、黏膜充血、局部水腫及喉頭水腫等過敏反應、面部潮紅、噁心、嘔吐、腹瀉等胃腸道反應、過敏性休克、Ⅲ度房室傳導阻滯並休克、緩慢心律失常、急性腎衰綜合徵、寒戰、發熱、頭暈、頭痛、血壓升高、呼吸困難、背痛、誘發急性閉角型青光眼、月經過多、鼻出血、全身無力。
禁忌
l、本品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禁用。
2、新生兒、嬰幼兒禁用。
3、出凝血時間不正常者禁用。
4、有藥物過敏史或過敏體質的患者禁用。
5、有眼底出血的糖尿病患者不宜使用。
注意事項
l、使用本品前醫護人員應仔細詢問患者的過敏史,有藥物過敏史或過敏體質的患者禁用,特別是對本品有過敏或嚴重不良反應患者。
2、首次用藥宜選用最小劑量。
3、年老體弱者、心肺嚴重疾患者用藥要加強臨床監護。
4、本品活血化瘀,有出血傾向者禁用。婦女月經期停用,月經淨後再用。
5、臨床應嚴格按照本品功能主治辨證使用;儘量避免空腹用藥。血瘀證的一般臨床表現主要有:痛如針刺,痛處固定、拒按;腫塊青紫,部位固定;出血紫暗:婦女常見閉經等:舌質紫暗,或見瘀斑瘀點,脈細澀等。本品活血化瘀,也可用於骨科圍手術期及跌打損傷、婦科閉經等見血瘀之證者。
6、除按【用法用量】中說明使用以外,伴有糖尿病等特殊情況時,改用0 9%氯化鈉注射液稀釋後使用。治療閉塞性腦血管疾病,一次用量也可在15~20ml。
7、醫護人員應嚴格按照說明書規定用量用藥,不得超劑量、高濃度套用:兒童、老人應按年齡或體質情況酌情減量,並加強監護。臨床套用時,滴速不宜過快,兒童及年老體弱者以20—40滴/分為宜,成年人以40—60滴/分為宜,以防止不良反應的發生。
8、本品偶見與丹參注射液聯用誘發多臟器損傷。
9、治療期間,心絞痛持續發作,宜加服硝酸酯類藥物或遵醫囑。
10、本品是中藥製劑,使用玻璃容器包裝,運輸或保存不當可能影響產品質量。使用前必須對光檢查,如發現藥液出現渾濁、沉澱、變色、漏氣或瓶身細微破裂等異常情況,均不能使用。
11、本品稀釋後及輸注前均應對光檢查,若出現渾濁或沉澱不得使用。
12、本品配製好後,請在1小時內使用。
13、本品不與其他藥物在同一容器內混合使用。
14、謹慎聯合用藥。輸注本品前後,套用適量稀釋液對輸液管道進行沖洗,避免輸液的前後兩種藥物在管道內混合,引起不良反應。
15、靜滴初始30分鐘內應加強監護,發現不良反應應及時停藥,處理遵醫囑。
藥物相互作用
尚無本品與其他藥物相互作用的信息。
執行標準
《部頒標準中藥成方製劑》第二十冊WS3-B-3825-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