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橋區信訪辦公室

(三)承擔督促檢查領導同志有關批示件落實情況的責任;擬訂信訪督查制度並組織實施;承辦領導同志和上級機關交辦信訪事項的落實,督促檢查重要信訪事項的處理和落實。 (四)承擔協調處理民眾集體上訪、進京非正常上訪和異常、突發信訪事件的責任;協調處理跨區縣、跨部門的重要信訪問題;向有關部門或單位交辦、轉送信訪事項,並督促檢查。 (五)綜合協調指導全區信訪工作;起草有關信訪工作的規章制度;推動區委、區政府關於信訪工作決策部署的貫徹落實;提出改進和加強信訪工作的意見和建議;指導全區有關部門的信訪工作。

主要職責

(一)負責處理民眾、法人及其他組織通過信訪渠道給區委、區政府及區領導同志的來信來電,接待民眾來訪。(二)負責向區委、區政府反映來信來訪來電中提出的重要建議、意見和問題;綜合研究信訪信息,開展調查研究,提出制定修改完善有關方針、政策和規章的建議。(三)承擔督促檢查領導同志有關批示件落實情況的責任;擬訂信訪督查制度並組織實施;承辦領導同志和上級機關交辦信訪事項的落實,督促檢查重要信訪事項的處理和落實。(四)承擔協調處理民眾集體上訪、進京非正常上訪和異常、突發信訪事件的責任;協調處理跨區縣、跨部門的重要信訪問題;向有關部門或單位交辦、轉送信訪事項,並督促檢查。(五)綜合協調指導全區信訪工作;起草有關信訪工作的規章制度;推動區委、區政府關於信訪工作決策部署的貫徹落實;提出改進和加強信訪工作意見和建議;指導全區有關部門的信訪工作。(六)建立完善信訪問題排查化解制度並組織實施;建立完善信訪信息匯集分析機制、指導信訪信息系統建設和套用。(七)負責信訪工作的宣傳和信息發布;組織推動全區信訪工作隊伍建設。(八)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根據上述職責

區政府信訪辦公室設3個內設機構(一)秘書科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文稿起草、信息、調研、宣傳、提案、安全、保密、人事、財務、電子政務、政務公開和應急管理等工作;辦理上級機關轉辦、交辦民眾來信、電子郵件;負責組織實施信訪問題的排查化解;組織幹部培訓和考核;承擔依法行政和法制建設及機關黨群工作。(二)接待科承辦接待民眾、法人及其他組織來訪工作;反映來訪中的重要情況;轉送、交辦、督辦重要來訪事項和通報情況;協調處理來訪中的疑難複雜問題;協調處理區委、區政府門前民眾上訪,維護正常信訪秩序。(三)督查科負責市信訪辦和市、區領導同志交辦的信訪事項以及其他重要信訪事項的督查督辦工作;協調處理跨區縣、跨部門的重要信訪事項;負責協調處理我區信訪人進京訪事項;負責進京訪事項的督查化解工作;承辦信訪事項複查覆核工作;依法組織信訪聽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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