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設機構
依據天津市機構編制委員會《關於市內六區規劃處更名的批覆》(津編機字[2008]51號)檔案精神,紅橋區規劃分局設定6個科室,包括辦公室、綜合業務科(地名管理科)、規劃管理科、建設用地科、建設管理科(市政工程科)、執法監察科(信訪辦公室)。
(一)辦公室
負責組織協調分局黨務、政務、綜合行政、城建檔案和後勤管理工作;負責政治理論、政治思想教育、精神文明建設和業務宣傳工作;負責勞動工資、福利、教育、安全生產等工作;負責財務管理工作。
(二)綜合業務科(地名管理科)
負責綜合業務工作;負責業務視窗、信息化建設、綜合統計、政策法規工作;負責本轄區地名管理,承擔區地名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三)規劃管理科
協助市規劃局開展城鄉規劃編制工作;組織編制本轄區管理範圍內的控制性詳細規劃;組織編制管理範圍內的城市設計及與區發展相關的專項規劃。
(四)建設用地科
負責區管項目的建設用地規劃管理工作。負責組織年度建設用地計畫編制、管理和監督實施;負責辦理區管各類建設、開發利用土地項目的選址定點,核發《選址意見書》,提出核定用地條件,審查核定用地圖及成果的管理,核發《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五)建設管理科(市政工程科)
負責區管項目的建設管理工作;負責職責範圍內修建性詳細規劃的編制和審查工作;負責組織區管項目的城市雕塑規劃、城市雕塑設計方案的編制、招標、審查和報批工作;負責組織核發區管項目的城市雕塑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負責組織區管項目的城市景觀規劃設計方案的編制、審查和報批工作。負責區管項目的市政工程項目的建設管理工作。負責組織編制區管市政基礎設施工程項目的規劃設計要求;負責審查區管市政基礎設施工程項目的管網綜合規劃;負責審查、核發區管市政基礎設施線性工程《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