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宣傳貫徹執行國家及我市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綜合管理全區安全生產工作。(二)依法監督檢查轄區生產經營單位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安全生產標準的執行情況;依法行使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權,協調負有安全監管職責的有關單位開展聯合檢查工作。
(三)統計分析全區因工傷亡事故、組織對因工傷亡事故的調查處理和批覆、結案,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安全生產責任追究制。
(四)
(五) 負責對煙花爆竹經營(零售)許可、第二類、第三類非藥品易製毒化學生產、經營備案證明,危險化學品的從業單位以及重大危險源(點)的安全監督檢查工作。
(六)承辦區政府和市安監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科室
辦公室1、籌備、承辦區安全生產委員各類工作會議,負責區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2、承擔機關文秘、政務信息、保密、檔案、信訪等方面工作;
3、組織協調機關內部行政管理工作;
4、承擔機關財務、經費、資產等工作;
5、承擔機關黨務、組織、人事等工作;
6、負責安全生產信息收集、上報和發布;
7、負責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宣傳及政策規定的宣傳落實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