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葛瑞·戈頓

"澳大利亞總理是澳大利亞聯邦政府的首腦,由澳大利亞總督代表君主任命。 澳大利亞憲法沒有提到總理一職,總理的存在和職權皆由慣例來確定。 按照威斯敏斯特體系的慣例,澳大利亞總督作為象徵性的元首代理人不干預行政

澳大利亞總理是澳大利亞聯邦政府的首腦,由澳大利亞總督代表君主任命。
現任總理是茱莉雅·吉拉德。 澳大利亞憲法沒有提到總理一職,總理的存在和職權皆由慣例來確定。按照威斯敏斯特體系的慣例,澳大利亞總督作為象徵性的元首代理人不干預行政,總理是實際決策者和最高行政長官。同樣根據威斯敏斯特體系的法律結構,總理由於下議院(眾議院)掌握多數席次的黨派來推舉,並被視為該黨派的實際領袖。總理通常必須是聯邦議員(Member of Parliament;MP)。澳大利亞政治史上,唯一以上議員身份出任總理的是約翰·葛瑞·戈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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