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平
早年生活放蕩,1754年參加議員競選失敗,1757年藉賄選進入議會。1763年透過所辦的報紙《北不列顛人》著文反對比特勳爵的政府,1763年4月23日印發著名的《北不列顛人》45號,猛烈的攻擊國王演說中的內閣聲明,認為他是虛偽的。內閣在國王支持下對他進行起訴,發出通用逮捕令將其逮捕,囚禁於倫敦塔,一周后,大法官以侵犯議會特權為由將其開釋。也於其他被捕者控告國務大臣及其下屬。由於這個案件,英國始規定賠償損害,並確定通用逮捕令為非法。對他的第二次打擊來自舊派海軍大臣桑威奇伯爵。1763年11月議會開會時,桑維奇向上院宣讀了威爾克斯幾年前和波特合寫的文章《論婦女》,上院確定這些文章是誹謗性的,是對議會特權的侵害;同時,下院宣布《北不列顛人》45號屬於煽動性誹謗。他遂逃亡巴黎。1764年1月被議會免去議席,2月法庭以上述罪名對他進行缺席審判,並判定他凡有誹謗罪。1768年他不顧一切回到倫敦參加競選,以維護公眾自由的名義代表反對派;雖在倫敦失敗,但被米德爾塞克斯郡選入議會。1769年2月3日政府指使議會再次免去他的席位。2月16日又由米德爾塞克斯郡選為議員:3月16日不顧下院反對,對他又重選了一次;4月13日下院宣布被他擊敗的對手當選議員。1769年初他的朋友和同情者組成「保衛權利法案協會」,支持他進行鬥爭。1769年任倫敦市政官,1771年任市行政司法長官。1774年當選為倫敦市長。他出於策略,支持保衛權利法案通過的激進方案,要求縮短議員任期;擴大普選範圍;消滅貴族對選區的控制。1771年利用市的司法特權阻止逮捕報導議會辯論的記者,後期逐漸變為保王派,名聲一落千丈。1790年退出政界。他的真正成就在於他擴大了英國的新聞出版自由 。
事件
1763年2月10日,喬治三世代表治下的不列顛和漢諾瓦與法國和西班牙籤訂了結束七年戰爭的《巴黎和約》,標誌著英國在歐洲外全球霸權的開端。其後不久,在4月23日議會開幕式上的皇家演講中,喬治三世自然洋洋自得,對和約高度評價,大加褒揚。然則上有所好,下未必甚焉,馬上受老威廉·皮特支持的第45期《北不列顛人》報紙暗示“英國就《巴黎和約》的條款同法國進行了既不體面又不正當的談判,而國王是當事人之一”。報紙還宣稱國王不過是頭號治安官,執行君主權力時要向人民負責;在任命大臣的“特別職責”中,國王與最低下的臣民都是平等的。他還警告國王不得步斯圖亞特王朝專制君主的後塵,高呼“自由是英國人民的特權”。
面對如此大膽的指責,大權在握的國王馬上展開反擊,“一個星期以後,國務大臣發出一道逮捕令,下令查出並逮捕“《北不列顛人》第四十五期”的作者、印刷者和發行人(這些人均未署名)。當局大肆搜查,查封報紙,把近五十名嫌疑犯投入監獄。”連印刷者都連坐了,身為“首惡”的威爾克斯自然難逃囹圄之災,被關進倫敦塔,“威爾克斯被定為煽動性誹謗罪,失去了公民權”。處變不驚的威爾克斯在獄中現實質疑未署名的“籠統”逮捕令涉嫌違憲,繼而提出了自己身為議員的言論豁免權。
儘管少數輝格黨頭面人物畏縮不前,但倫敦資產階級卻挺身保衛威爾克斯,接連舉行遊行示威,焚燒國王之母和布特等人的模擬像。5 月6 日,威爾克斯受審,法庭內外聚集了數千群情激昂的民眾。威爾克斯指出對他的審判將決定“英國的自由究竟是現實還是虛影”。由於法官站在輝格黨人一邊,威爾克斯獲釋。這位法官在法庭上說:“為了取得證據,憑無名字的逮捕令就進入一個人的房子,這比西班牙宗教法庭還要糟糕⋯⋯這是對人民的自由的大膽而公開的襲擊,破壞了大憲章第29 條,而這一條正是針對專制權力的。”從此,“威爾克斯與自由”的呼聲不脛而走,成為激進主義的政治口號。
威爾克斯仍不屈不撓的抗訴對他的逮捕非法,旋即失去國王信任的比特伯爵約翰·斯圖爾特在重重壓力之下黯然下台,喬治·格倫維爾繼任組閣,然而威爾克斯對格倫維爾內閣的抨擊並未收斂。這些壯舉儼然使威爾克斯成為了當時自由與不服從的象徵,為他贏得了全國民眾尤其是倫敦人民口中的大片讚譽,民眾歡呼“威爾克斯,自由與第45。”
不會善罷甘休的王黨自然要伺機報復,當對手放蕩如威爾克斯時,這樣的機會不會太難找。威爾克斯曾仿照亞歷山大·蒲柏的《男子論》寫了一篇淫詩《女子論》,被與其有私仇的桑威奇伯爵擺到了上院控告其品行不端,最終上院裁定詩篇淫穢且褻瀆上帝,同時下院多次以絕對壓倒多數通過決議,宣布第45 期《北方不列顛人報》違法,說它是“對國王陛下前所未有的極大傲慢無禮和侮辱咒罵,是對議會兩院最嚴重的誣衊誹謗,是對全部立法機構極為放肆的蔑視,並肆無忌憚地企圖離間人民對國王陛下的感情,煽動人民不服從王國法律,進行反對國王陛下政府的叛亂”。下院還作出決議:議員不受逮捕的特權不適用於“寫作和發表煽動性誹謗的案件,也不應阻礙法院迅速有效地對罪惡滔天和危險的罪犯提出控訴。”下院還命令公開焚燒該報。在接二連三的迫害甚至暗殺的威脅之下,威爾克斯被迫出逃法國。議會隨即將他除名,並宣布為逃犯。
直到1768年,長期流亡海外窘況至極的威爾克斯不耐法國債權人所逼,萬般無奈下他返回了故土,當局懾於民眾的壓力不敢立即將其逮捕。是年3月,頗孚眾望的威爾克斯當選為米德爾塞克斯的議員。然而在4月,他還是向倫敦的王座法院“自首”了,他宣布放棄議員豁免權,被判2年監禁,1000英鎊罰款,當然通緝令被取消了。
資產階級為捍衛其政治民主權利準備掀起一場大規模的鬥爭。下層人民也在“威爾克斯與自由”的旗號下,趁機大規模行動起來反抗剝削壓迫。3月底,倫敦下層人民首先行動起來。當時正在倫敦的班傑明·富蘭克林描述說:“暴民們⋯⋯在每條街上吼叫,要來往馬車中的紳士淑女們也呼喊‘威爾克斯與自由’⋯⋯甚至城外15 英里之內的每座房子的門窗上,差不多都畫上了No.45(第45 期《北方不列顛人報》)。”4 月中旬,許多地方的人民民眾用刀槍棍棒武裝起來,向富人進攻,並搗毀其房屋。《紳士雜誌》當時驚呼倫敦響起了槍聲。威爾克斯的支持者與反對者多次在街頭兵刃相見,死傷多人。
迅速高漲的革命形勢使統治階級十分驚慌。他們驚呼:“社會形勢正在緊張到最後程度,如不立即採取行動,就會有許多令人害怕的事情發生。”喬治三世與托利黨大臣們積極策劃鎮壓。5 月10 日,數萬民眾聚集在聖喬治廣場要求釋放威爾克斯。喬治三世此時凶相畢露,殺氣騰騰地說:“血腥鎮壓是恢復順從法律的唯一辦法。””:關於威爾克斯事件,“我的王冠幾乎決定於此”,並凶相畢露地威脅說,如他在議會中失敗,就將“求助於寶劍”。事先埋伏的軍隊開槍射擊廣場上的民眾,當場打死6 人,打傷多人,製造了震驚全國的“聖喬治廣場屠殺”。
翌年2月,鑒於威爾克斯的逃犯身份,下院剝奪了他的議員資格,進行補缺選舉。當月眾望所歸的他又重新當選米德爾塞克斯的議員,“獲得一千一百四十三票,而當局提出的候選人只得了二百九十六票。倫敦人燃起篝火以示慶賀。”已經被惹毛了的喬治三世宣布選舉無效,但在3月他重又當選,下院知趣的再度驅逐威爾克斯。到了4月,野火燒不盡,春風吹又生,威爾克斯第三度當選,惱羞成怒的下院這次打算斬草除根,“宣布他在米德爾塞克斯的競選對手合法當選。下院的倒行逆施直接破壞了被資產階級奉為圭臬的政治民主權利,危及其政治地位。老皮特將此痛斥為“砍向自由之樹根部的利斧”,埃德蒙·伯克憤怒地譴責下院的行徑“動搖了憲法”,“顛覆了憲法”。“
各地貴族地主紛紛給國王寫效忠信表示支持。資產階級由於本身利益受到威脅,也支持了鎮壓。1770 年1 月,議會開會討論請願書,兩種政治勢力的重大衝突即將來臨,全國氣氛緊張。托利黨先後四次以壓倒優勢擊敗輝格黨人,兩院一致決議:拒絕請願書、褫奪威爾克斯的議員資格是合法的。這是對資產階級的沉重打擊,貴族地主階級再次堅定地支持喬治三世。請願運動歸於失敗。
威爾克斯在一七七〇年四月獲釋時,倫敦到處張燈結彩地歡迎他。經過長期鬥爭,他榮任倫敦市政官員,並且重新進入國會。1770 年3—6 月,倫敦市政府多次向喬治三世提出抗議書。抗議書譴責說:“在一個秘密而邪惡的勢力影響下⋯⋯下院的多數派剝奪了陛下臣民最寶貴的權利。而喬治三世指責抗議書是對國王的極大不敬,是對議會的中傷誹謗。“國王之友”們則揚言要控告抗議書的起草者,甚至要求取消一切人向議會請願和抗議的權利。議會兩院於3 月23 日曾聯名致信國王,表示對抗議書的“關切和憤怒”,重申對喬治三世的堅決支持,要求他與議會一致行動。
1771 年2 月,下院又挑起了事端,指責倫敦激進派報紙報導議會辯論是破壞議會特權進行“誹謗”的行為,為此傳訊了8 家報刊的出版人,禁止他們報導議會活動。此舉旨在進一步打破倫敦的反抗,破壞資產階級的言論出版自由的權利。倫敦城大膽進行了反擊,扣押了一名議會派來的官員,並公開宣稱:“你們表現出專制意識,人民就要表現出反抗精神。”喬治三世迅速表示:“如不支持下院馬上將倫敦市長和副市長奧利爾投入倫敦塔,下院的權威就會徹底毀滅。”下院以170 對38 票的絕對優勢通過決議,逮捕了倫敦正副市長。倫敦街頭因此發生嚴重騷亂,首相諾思勳爵等高級官員被襲擊致傷。議會又以“率領暴民鬧事”為由拘捕倫敦的治安官。面對可能再次爆發下層人民反抗鬥爭的威脅,輝格黨人驚慌至極。伯克說:“我完全不知怎么辦了。”老皮特一方面十分擔心“最壞的暴政”,一方面又指責倫敦城的挑戰是“荒唐”的。倫敦的鬥爭幾乎是孤軍奮戰,外地的支持者寥寥無幾。它被迫釋放議會官員,而眼睜睜地看著自己的市長關在牢獄之中。此後,反對喬治三世個人統治的鬥爭長期低落。一些輝格黨重要人物甚至表示對政治“厭倦”,要退出政界。中產階級激進派的“權利法案協會”也瓦解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