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糧食局簡介
國家糧食局是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管理的負責全國糧食流通巨觀調控具體業務、行業指導和中央儲備糧行政管理的行政機構。
國家糧食局的主要職責
(一)受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委託,研究提出全國糧食巨觀調控、總量平衡以及糧食流通的中長期規劃、進出口計畫和收儲、動用中央儲備糧的建議;擬定全國糧食流通體制改革方案,並組織實施。
(二)起草全國糧食流通和中央儲備糧管理的法律、法規草案和有關政策及有關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編制全國糧食流通及倉儲、加工設施的建設計畫,其中限額以上的大中型建設項目按規定程式報批;提出糧食定購價格以及收購保護價和銷售限價的原則。
(三)協同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做好糧食質量標準的管理工作;制定糧食儲存、運輸的技術規範,並監督執行。
(四)指導全國糧食流通的行業管理和全行業的教育培訓;指導並推動全行業的技術改造和新技術推廣;負責全行業的對外交流與合作;承擔行業統計工作。
(五)制定中央儲備糧管理的技術規範,並監督執行;研究提出中央儲備糧的規模、總體布局和收購、銷售、進出口計畫,並負責督促實施;監督檢查中央儲備糧的庫存、質量和安全。指導中國儲備糧管理總公司的業務。
(六)承擔國務院和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交辦的其他事項。
職能部門
(一)辦公室(人事司、外事司)
組織協調局機關的政務工作,制定局機關的工作制度,負責局機關的文秘、機要、檔案、政務信息、會務、保衛、保密、信訪、提案工作;負責局機關及直屬單位的人事、外事、教育培訓工作和財務、資產管理。
具體職能是:
1.協助局領導組織協調機關日常政務工作。
2.負責局黨組會議、局長辦公會議、以局名義召開的全國性會議的會務工作和催辦落實黨組會議決定、局長辦公會議議定的有關事項。
3.負責全局的檔案、電報、資料的收發、批分、核稿、催辦和檔案管理,掌管局、室印章。
4.組織辦理答覆全國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處理人民來信來訪事宜。
5.負責向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和國家計委報送政務信息。
6.組織制訂局機關工作有關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起草局年度工作計畫和工作總結。
7.負責局機關的安全保衛和保密工作。
8.負責局機關辦公自動化工作。
9.按管理許可權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幹部工作和人事管理工作;負責指導糧食行業的教育培訓工作;統一歸口管理綜合性培訓和與各司(室)業務有關的專業培訓。
10.負責本局外事工作,協調與有關國家政府、有關國際組織、及相關行業的雙邊和多邊合作事宜;歸口管理糧食行業的引智工作;管理本局外事經費。
11.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12.電話:63906167(二)調控司
研究提出全國糧食巨觀調控、總量平衡以及糧食流通的中長期規劃、進出口計畫和收儲、動用中央儲備糧的建議;研究提出中央儲備糧的規模、總體布局和收購、銷售、進出口計畫,並督促實施;承擔全國糧食流通的協調事務和行業統計工作。
具體職能是:
1.研究制定社會糧油產需、國家糧油收支總量平衡(含進出口)和糧油流通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協調國家重點項目(退耕還林、以工代賑、救災、軍隊用糧等)用糧計畫。
2.研究分析國內、國際的糧油形勢和動態,提出國家巨觀調控的政策建議,組織實施對糧油流通的巨觀調控。承擔全國糧油流通的指導、協調事務。
3.研究提出收儲、動用中央儲備糧油的建議;指導儲備糧管理體系的建立和完善。
4.研究提出中央儲備糧油的規模的建議,提報中央儲備糧的收購、銷售、進出口計畫,並督促實施。
5.研究制定全國糧油統計制度,改進和完善統計方法並組織實施,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6.負責了解國內、國際糧油產購銷等信息;匯總全國糧油行業統計報表,進行統計分析,提供糧油統計資料,為領導決策提供依據。
7.聯繫指導中國儲備糧管理總公司的有關業務,指導中國儲備糧管理總公司的中央儲備糧油統計。
8.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9.電話:63906268(三)政策法規司
研究提出全國糧食流通體制改革方案,並組織實施;組織起草全國糧食流通和中央儲備糧管理的法律、法規草案和有關政策及有關規章制度;擬定中央儲備糧管理的技術規範;研究提出糧食定購價格以及收購保護價和銷售限價的原則的建議;組織擬定糧食質量標準、檢測制度及辦法、有關技術規範等。
具體職能是:
1.負責研究提出全國糧食流通體制改革方案和企業改革方案,並組織實施。
2.組織起草全國糧食流通和中央儲備糧管理的法律、法規草案和有關政策及有關規章制度。擬定中央儲備糧管理的技術規範。
3.研究提出糧食定購價格、收購保護價和銷售限價的原則及建議。研究提出糧食保護價收購範圍的糧食品種及市場管理的政策建議。
4.研究提出全國糧油批發市場發展的總體規劃和糧油市場體系建設的方案。
5.負責指導糧食質量標準、檢測制度及辦法、有關技術規範的擬定工作。
6.負責對外新聞發布和宣傳報導工作。
7.負責全國國有糧食企業上市、破產有關政策的指導和申報審批工作。
8.統一制定和組織實施全局糧食政策和業務課題研究計畫。
9.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10.電話:63906275(四)監督檢查司
監督檢查全國糧食流通和中央儲備糧管理的法律、法規、政策及各項規章制度的執行情況;監督檢查中央儲備糧計畫和技術規範的執行情況;監督檢查中央儲備糧的庫存、質量和安全;承擔行業指導的具體工作。
具體職能是:
1.監督檢查糧食流通體制改革有關政策的貫徹執行情況;監督檢查全國糧食流通和中央儲備糧管理的有關法律、法規、政策及各項規章制度的執行情況。
2.監督檢查中央儲備糧計畫和技術規範的執行情況;監督檢查中央儲備糧庫存、質量和安全。
3.組織、指導各地糧食行政管理部門對糧食經營者從事糧食收購、儲存、運輸活動和政策性用糧的購銷活動,以及執行國家糧食流通統計制度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4.組織、指導各地糧食行政管理部門對糧食收購資格進行核查。
5.研究擬定糧食流通監管的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結合監督檢查情況提出有關行業指導意見。
6.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7.電話:63906804(五)財務司
指導全國糧食行業貫徹實施國家有關財政、金融、稅收等有關政策;調查研究和協調解決糧食行業執行有關財政、金融和稅收政策等問題;指導全國糧食行業財會工作。參與制定有關糧食流通的財政、金融和稅收政策,以及糧食財政、財務管理辦法和會計核算辦法,並組織實施;指導和推動國有糧食企業的改革和發展。
具體職能是:
1.指導全國糧食行業貫徹實施國家有關財政、金融、稅收等有關政策;調查研究和協調解決糧食行業執行有關財政、金融和稅收政策等問題;指導全國糧食行業財會工作。
2.參與制定有關糧食流通的財政、金融和稅收政策,以及糧食財政、財務管理辦法和會計核算辦法,並組織實施。
3.負責審核、匯總全國國有糧食企業、直屬事業單位的財務會計報表和財務分析工作;指導國有糧食企業扭虧增盈、增收節支工作。
4.負責管理局各項資金;編制局部門預算和決算;辦理財政預算資金使用的申報和請款;負責財政預算資金使用情況的審核、撥付和核算。
5.負責局機關行政財務的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和直屬事業單位政府採購工作和國有資產管理;指導直屬事業單位的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負責局機關和直屬事業單位的審計工作。
6.研究制定全國國有糧食企業改革方案,指導和推動國有糧食企業的改革和發展。
7.承擔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8.電話:63906819(六)流通與科技發展司
研究全國糧食流通及倉儲、加工設施的建設規劃,承辦大型糧食儲運、加工項目及政策性貸款項目的具體業務工作;負責地方糧庫和社會倉儲設施儲存中央儲備糧的資格審查和定點,制定有關的制度、辦法,並監督執行;組織有關糧食儲運、加工等方面的先進技術的推廣。
具體職能是:
1.研究制訂糧食流通相關設施建設、投資、科學技術的發展規劃、技術政策,並組織實施。
2.負責糧食儲運、加工設施建設、更新改造及重點科研項目年度計畫的編報、下達和實施。
3.承辦大型糧食儲運、加工項目、技術改造及維修更新建設項目以及政策性貸款建設項目的具體業務工作。
4.負責地方糧庫和社會倉儲設施儲存中央儲備糧的資格和定點;指導糧食儲運、加工設施和技術的管理工作,制定有關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
5.組織推動糧食行業科技進步和技術創新工作,開展糧食儲運、加工等方面先進技術和科技成果的推廣套用、交流與合作工作。
6.負責指導中國儲備糧管理總公司的設施建設、科技推廣和倉儲管理等業務。
7.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8.電話:63906737
國家糧食局地址
地址:北京市西城區木樨地北里甲11號國宏大廈C座
郵編:100038電話:010-63906078
網址:http://www.chinagrain.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