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述
糖漿提取劑指含有藥物或芳香物質的濃糖水溶液。含糖量應不低於65%(g/ml),可分為:單糖漿(85%)、藥用糖漿、芳香糖漿。
糖漿提取劑
貯藏
糖漿提取劑在生產與貯藏期間均應符合下列有關規定:
一、除另有規定外,含蔗糖量應不低於60%(g/ml)。
二、將藥材按各該品種項下規定的方法提取,濾過,濃縮,或將藥物用新沸過的水溶解,加入單糖漿;如直接加入蔗糖配製,則需煮沸,濾過,並自濾器上添加適量新沸過的水至處方規定量。
三、應在清潔避菌的環境中配製,及時灌裝於滅菌的潔淨乾燥容器中。
四、可加入適宜的附加劑。如需加入防腐劑,山梨酸和苯甲酸的用量不得超過0.3%(其鉀鹽、鈉鹽的用量分別按酸計),對羥基苯甲酸酯類的用量不得超過0.05%,如需加入其他附加劑,其品種及用量應符合國家或衛生部的有關規定,不影響製品的穩定性,並注意避免對檢驗產生干擾。必要時可加入適量的乙醇、甘油或其他多元醇。
五、除另有規定外,糖漿劑應澄清。在貯藏期間不得有酸敗、異臭、產生氣體或其他變質現象,含有藥材提取物的糖漿,允許有少量輕搖易散的沉澱。
六、糖漿劑一般應制定相對密度、pH值等項目檢查。
七、糖漿劑應密封,置陰涼處貯藏。
裝量
單劑量灌裝的糖漿劑應作裝量檢查。 檢查法 取供試品5瓶,將內容物分別倒入經校正的乾燥量筒內,在室溫下檢視,每瓶裝量與標示量相比較,少於標示量的應不得多於1瓶,並不得少於標示量的5%。
生產
液型液體藥劑是指小分子藥物或離子(直徑在1nm以下)狀態分散在溶劑中所形成的液體藥劑。常用的溶劑有水、乙醇、甘油、丙二醇、液狀石蠟、植物油等。屬於溶液型液體藥劑有:溶液劑、糖漿劑、甘有機、芳香水劑和醑劑等。這些劑型是基於溶質和溶劑的差別而命名的。從分散系統來看都屬於的分子溶液(真溶液),從植被工藝上來看,這些劑型製法雖然不完全相同,並各有其特點。
糖漿提取劑是指含有藥物或芳香物質的濃蔗糖水溶液。唐將集中的糖和方向物質可以掩蓋某些藥物的苦、鹹等不是氣味,是藥物容易內服,尤受兒童歡迎。
製備原理
溶解法是溶液型液體藥劑的基本方法,其製備原則和操作步驟如下:
1. 藥物的稱量 固體藥物常一克為單位,根據藥物量的多少,選用不同的架盤天平稱重。液體藥物常以毫升為單位,選用不同的量杯或量筒進行量取。用量較少的液體藥物,也可採用滴管劑滴數量取(標準滴管在20 ℃時,1ml水應為20滴),量取液體藥物後,套用少許水洗滌量器,洗液並於容器中,以減少藥物的損失。
2. 溶解及加入藥物 去廚房配製量的1/2—3/4溶劑,假如藥物攪拌溶解。溶解度大的藥物可直接加入溶解;對不易溶解的藥物,應先研細,攪拌使溶,必要時的加熱使其溶解;但對遇熱易分解的藥物則不易加熱溶解;小量藥物(如毒物)或附加劑(如助溶劑、抗氧劑等)應先溶解:南榮幸藥物應先加入溶解,亦可採用增溶、助溶或選用混合溶劑等方法使之溶解;無防腐劑能力的藥物應縣增加防腐劑:易氧化不穩定的藥物客家如抗樣機、金屬絡合劑等穩定劑以及調節PH值等:濃配依法生變化的可分別稀配後在混合:純性製劑如酊劑加至水溶液中時,假如速度要慢,且應邊加入邊攪拌,液體藥物及揮發性藥物應最後加入。
3. 過濾 固體藥物溶解後,一般都要過濾,可根據需要選用玻璃漏斗、布氏漏斗、垂溶玻璃漏斗等。濾材有脫脂棉、濾布、紗布、絹布等。
4. 質量檢查 成品應進行質量檢查。
5. 包裝及貼標籤 質量檢查合格後,定量分裝於適當的潔淨容器中,加貼符合要求的標籤。
糖漿的製備
1. 桔梗糖漿處方
成分 用量
桔梗 12.5g
單糖漿 12.5g
2. 具體步驟
(1) 取桔梗、洗淨,加水煎煮,第一次煮沸半小時,濾處。
(2) 第二次由加水煎煮20分鐘,用四層紗布過濾,兩次綠葉蒸發濃縮至25ml(1:1),加入單糖漿混勻、即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