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製白喉抗毒素

精製白喉抗毒素

精製白喉抗毒素為無色或微帶黃色的澄明液體,久置可微顯渾濁或析出少量能搖散的沉澱。

基本信息

[來源]系用白喉類毒素免疫馬,所得血漿或血清,經目蛋白酶消化及硫酸銨鹽析等步驟製成。其蛋白性質已改變,但仍具有白喉抗毒素的效能。

[貯藏]2℃-10℃暗處保存。液體製劑有效期3—4年;凍於製劑有效期5年。

[製劑]注射劑:每支3,000單位,1萬單位(液體製劑或凍乾製劑)

性狀

作用與用途具有中和白喉毒素的作用,用於預防或治療白喉。對白喉思者及4年內沒有接受白喉類毒素全程免疫而又和白喉病人密切接觸者,應及早、足量注射、但對帶茵者的治療意義不大。

用法與用量

預防:肌注1,000—2,000單位,免疫力可維持20天左右;或與類毒素聯合套用,以1,000—2,000單位本品與0.5ml白喉類毒素分兩處同時皮下注射,1月後再注射類毒素0.5ml,或注射抗毒素1周后再用類毒素做全程免疫,可使免疫力維持時間較長。

治療

肌注或靜注,1次足量注射。單純臭白喉或扁桃體體白喉:2萬-3萬單位;單純喉白喉:3萬-4萬單位;咽、喉白喉:4萬-6萬單位;咽喉氣管白喉:6萬-8萬單位;全上呼吸道白喉:8萬-12萬單位;注射後12小時如症狀無改善,可再用同量或減量注射。

注意事項

1.用前應做過敏試驗,陽性反應者套用脫敏法注射。過敏試驗法。將本品用滅菌生理鹽水稀釋10倍,於前臂內側皮內注射0.05—0.1ml觀察30分鐘,注射部位有紅暈或皮丘超過1厘米者為陽性。脫敏法;本品用滅菌生理鹽水稀釋10倍,皮下注射0.2ml。10分鐘後觀察有無全身反應如氣喘、紫組及顯著呼吸短促、脈搏加速等,如無反應,可再注射O.4ml如其注射量達0.8ml,仍無反應時,即認為已脫敏;可將余液全量1次注射。

2.如不便靜注時,可做腹腔注射。以求速效。

3.每ml含白喉抗毒素不得少於2,000單位(預防用)或4,O00單位(治療用)。

4.凍乾製劑加入規定量滅菌注射用水溶解搖勻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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