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況
公元313年,由羅馬皇帝公布的通令,宣告了基督教的合法性。米蘭敕令在以後成為了羅馬世界通行的基本法。敕令以伽勒里烏斯的名義,同時也以李錫尼烏斯和君士坦丁的名義發布。
當時基督教在羅馬帝國還是非法宗教,各方面勢力都在壓制基督教的發展,可是基督教強大的吸引力使它逐漸在帝國盛行起來,為了向日益盛行的基督教尋求支持,也為了聯盟另一奧古斯都李基尼烏斯,公元313年君士坦丁決定與其在米蘭會晤,並將自己的妹妹康士坦提婭許給李基尼烏斯。因為李基尼烏斯當時軍事力量也很強大,並且擁有巴爾幹半島和伊利里亞等地。會上雙方達成共識,並共同簽署了著名的“米蘭敕令”,它是一條關於宗教寬容的敕令。
“敕令”承認基督教徒同其他異教徒一樣具有同等的信仰自由權,歸還給他們被沒收的教堂和教會財產,免除了基督教僧侶個人對國家的徭役義務,規定主教有權審判教會案件。從此基督教成為羅馬帝國的合法宗教,成了國家政權的精神支柱。公元325年,君士坦丁在尼西亞主持召開了“全世界大會”的宗教會議,制定了所有基督徒都必須遵奉的信條:聖子基督是永恆的,與聖父、聖靈是同體的。因為阿里烏斯派擁護皇帝的強權政體,不謀求教會獨立,所以君士坦丁自己傾向於阿里烏斯派。
在承認基督教的地位後,324年,君士坦丁恢復了羅馬帝國的統一,並成為羅馬帝國的獨裁統治者。
背景
基督教是世界上最大的、傳播範圍最廣的宗教,它由猶太教脫胎換骨而來。公元元年前後,猶太教內部分化為四個宗派:撒都該派、法利賽派、奮銳黨和艾賽尼派,基督教極有可能是由艾賽尼派猶太教發展而來。基督教的創始人是公元1世紀的猶太人耶穌。耶穌在歷史上眾說紛紜,但下面幾點則可以肯定:耶穌是猶太人、生活在公元1世紀初、30歲左右在加利利和猶太各地傳教、曾收12門徒、遭到猶太教上層的嫉妒與迫害,最後以反羅馬罪被釘死在十字架上。
在公元一二世紀時,羅馬的統治者認為基督教無非是不大討人喜愛的猶太人的一種教派,因此基督教和猶太教一樣遭到羅馬統治者的壓制。當時的羅馬帝國信仰集古希臘和古羅馬眾多神邸的多神教,因此篤信一神論的基督教顯得特別另類。而且早期的基督教徒多是貧苦之人,由於他們具有明顯的反抗意識,不與統治階級合作,因此多次遭到羅馬統治者的迫害,如在戴克里先時代,基督教就遭到了自稱羅馬舊神朱庇特之子的皇帝的瘋狂壓制。不過間或也有一些皇帝對基督教採取了寬容的態度,使得到3世紀時基督教徒有600多萬。隨著基督教的發展,教徒的成分也發生了變化,教義也更趨向於順從統治階級,統治階級也開始了解基督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