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屆全國少數民族傳統體育運動會

第四屆全國少數民族傳統體育運動會

李鵬的題詞是:“加強民族團結,發展發族體育運動。 台灣少數民族龍舟隊和少數民族傳統歌舞藝術團,第一次參加了全國民族運動會的比賽和表演。 第四屆全國民族運動會設競賽項目和表演項目兩大類。

第四屆全國少數民族傳統體育運動會
由國家民委、國家體委主辦,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承辦的第四屆全國少數民族傳統體育運動會,於1991年11月10日至17日在南寧市隆重舉行。其中,賽馬項目由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承辦,於1991年8月4日至7日在呼和浩特市舉行。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萬里,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務委員李鐵映,中共中央顧問委員會常務委員李德生,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阿沛·阿旺晉美賽福鼎·艾則孜,國務委員、國家扶貧領導小組組長陳俊生,全國政協副主席楊靜仁程思遠出席了開幕式。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國務院總理李鵬,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國務委員李鐵映,全國政協副主席、國家民委主任司馬義·艾買提為大會題詞。李鵬的題詞是:“加強民族團結,發展發族體育運動。”李鐵映的題詞是:“發展民族體育,弘揚民族文化。”司馬義·艾買提的題詞是:“發展民族體育,振奮民族精神,促進民族進步。” 本屆運動會的宗旨是:平等、團結、進步、繁榮。 運動會歷時8天,有來自全國30個省、自治區直轄市55個少數民族的運動員和各民族的教練員、工作人員、觀摩人員、少數民族體育先進地區和單位的代表及中外記者,共3000多人參加。台灣少數民族龍舟隊和少數民族傳統歌舞藝術團,第一次參加了全國民族運動會的比賽和表演。
第四屆全國民族運動會設競賽項目和表演項目兩大類。競賽項目共9項:龍舟、搶花炮、鞦韆、射弩、珍珠球、木球、摔跤、賽馬和武術,設金牌34枚;表演項目120項,設獎114個。本屆運動會不僅在競賽項目和表演項目的數量上超過了歷屆,而且制訂了較為科學、系統的總規程、競賽項目規程和規則、表演項目評判辦法,使本屆運動會向著規範化的軌道邁進了一大步。大會還增設了“道德風尚獎”。 運動會期間,召開了民族體育表彰會,國家民委、國家體委聯合表彰了一批為發展少數民族地區體育事業做出貢獻的先進地區、單位和個人。 運動會間隙,56個民族的運動員、教練員和工作人員歡聚於南寧青秀山,舉行了盛大的聯歡會,各民族代表歡歌勁舞,共敘友情。 大會期間還舉辦了“全國少數民族傳統體育圖片展覽”;來自全國各的12家藝術團體,為各族民眾演出30場文藝節目。 從本屆運動會開始,承辦單位舉辦了運動會歌曲徵集活動,民族運動會第一次有了自己的會歌。由喬羽作詞、徐沛東作曲、青年歌手韋唯(壯族)演唱的《愛我中華》,從廣西南寧唱響全國,唱遍了祖國的大江南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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