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發展
我國少數民族傳統體育的發展有著悠久的歷史,建國以前歷史上各階段的統治者對少數民族體育文化的發展都持不聞不問、任其自生自滅的態度。前國家副主席朱德在1949 年的一次體育工作會議上就指出“要廣泛地採用民間原有的許多體育形式”;強調了開展民間傳統體育項目的重要性。
1953年11月,全國民族形式體育表演及競賽大會在天津市舉行。在1981年9月召開的全國少數民族傳統體育工作座談會後,國務院便批准全國少數民族傳統體育運動會由國家民族事業委員會和原國家體育運動委員會主辦,由地方承辦,每四年舉行一次。同時又把1953 年在天津舉行的全國民族體育表演及競賽大會追定為第一屆全國少數民族傳統體育運動會。
1986 年的第三屆民族運動會首次啟用了會徽、會旗、會標,這標誌著民族運動會逐步走向正規化。這屆民族運動會正式確定了民運會設項分競賽和表演兩大類,共設7 個競賽項目和115 個表演項目。第四屆民運會不僅增加了賽龍舟等經過規範化、科學化之後的項目,而且還制訂了較為科學、系統的總規程、競賽項目規程和規則、表演項目評判方法,使民族運動會向著規範化的軌道邁進了一大步。
到目前為止,我國的少數民族傳統體育運動會已經舉辦了9屆(第十屆全國少數民族傳統體育運動會將在於2015年8月在內蒙古鄂爾多斯舉行),舉辦地涵蓋內蒙古、新疆、西藏等全部民族自治區以及北京、天津、廣州等經濟發達地區。從1953年的5個競賽項目22個表演項目到1999年的13個競賽項目和161個表演項目再到2015年的17個競賽項目和140個表演項目。少數民族運動會參賽民族涵蓋了我國的55個少數民族。
《國務院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族區域自治法>若干規定》明確規定,國家定期舉辦少數民族傳統體育運動會。少數民族傳統體育運動會已成為我國少數民族民眾展示體育文化、增進團結友誼的民族盛會。
民族運動會沿著繼承革新、繼往開來的方向邁進,發掘了一大批新項目,並在探索普及與提高結合、民眾性與專業化結合、傳統體育與現代體育結合、民族性與世界性結合的道路上取得了可喜的進步,使少數民族傳統體育走上了普及、提高、規範、科學的道路。
歷屆簡況
屆次 舉行日期 舉行省份 舉行城市
1 1953年11月8日——1953年11月12日 天津市 天津市
2 1982年9月2日——1982年9月8日 內蒙古自治區 呼和浩特市
3 1986年8月10日——1986年8月17日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 烏魯木齊市
4 1991年11月10日——1991年11月17日 廣西壯族自治區 南寧市
5 1995年11月5日——1995年11月12日 雲南省 昆明市
6 1999年9月24日——1999年9月30日 北京市 北京市
西藏自治區(分)拉薩市(分)
7 2003年9月6日——2003年9月13日 寧夏回族自治區 銀川市
8 2007年11月10日——2007年11月18日 廣東省 廣州市
9 2011年9月10日——2011年9月18日 貴州省 貴陽市
10 2015年8月9日——2015年8月17日 內蒙古自治區 鄂爾多斯市
第1屆少數民族傳統體育運動會
新中國剛剛誕生,就對各民族民間傳統體育活動十分重視。1953年11月8日至11月12日,國家在天津市舉行了全國民族形式體育表演及競賽大會。30年後(即1984年),國家體委、國家民委將這次體育運動會定為第1屆全國少數民族傳統體育運動會。從此,這項以少數民族傳統體育為主的賽事活動便每四年一屆地開展起來。
參加民族形式體育表演及競賽大會的,共有滿族、蒙古族、回族、藏族、苗族、朝鮮族、納西族、漢族等13個民族的395名運動員。他們分別來自華北區、東北區、西北區、中南區、西南區(包括西藏)和內蒙古自治區、解放軍及鐵路系統等九個單位。
大會在天津民園體育場隆重舉行。體育項目分競賽、表演和特邀表演三部分。競賽項目有:舉重、拳擊、摔跤、短兵和步射;表演項目有:武術(分石擔、石鎖、弓箭術、彈丸、爬桿、跳板、木槓、皮條、沙袋、地圍、跳桌、筋斗、疊羅漢、大武術、五虎棍、打術、跳術、跳繩、飛叉、中幡等22項)、騎術(各種馬上技巧表演9項)3大類;特邀表演有:馬球、蒙古式摔跤、獅舞、雜技等。其中維吾爾族的踩繩(即達瓦孜)、蒙古族的摔跤、朝鮮族的跳板、回族的武術以及內蒙古騎兵的馬術等少數民族項目給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競賽項目中有10名舉重運動員創造了國家新紀錄。來自全國各地及天津市的觀眾有12萬人次。運動會閉幕後,又挑選了90名優秀運動員進京連續表演了31場,受到觀眾的熱烈歡迎。
第2屆少數民族傳統體育運動會
1982年9月2日-9月8日,由國家體委、國家民委主辦,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承辦,在呼和浩特市舉行了第2屆全國少數民族傳統體育運動會。本屆運動會歷時7天,來自全國29個省、自治區、直轄市的56個民族的863名運動員和教練員參加,其中少數民族運動員593人。
體育活動分競賽項目和表演項目兩大類。競賽項目有:射箭邀請賽和中國式摔跤。來自內蒙古、新疆、西藏、青海4省區5個民族的24名運動員參加了射箭的角逐並取得了優異成績。15個省、自治區、直轄市13個民族的56名業餘摔跤運動員參加了4個級別的中國式摔跤比賽,湧現出了一批優秀的摔跤人才。
表演項目有68個,分別由26個省、自治區、直轄市的46個少數民族的800多名運動員進行表演,其中有:傣族的孔雀拳、白族的霸王鞭、納西族的東巴跳、彝族的阿細跳月、高山族的背簍球、回族的鬥牛、藏族的“碧秀”、土族的輪子秋、朝鮮族的鞦韆、黎族的跳竹竿、壯族的高空舞獅、維吾爾族的“達瓦孜”、哈薩克族的馬上拾銀、塔吉克族的叼羊、蒙古族的賽駱駝和賽馬、達斡爾族的“波依闊”等。這些傳統的民族表演項目,是由各民族的生產生活中產生和發展而來,各具特色,異彩紛呈,吸引了80多萬觀眾前來觀看。
運動會期間,還舉辦了“全國少數民族傳統體育活動圖片展覽”,舉辦了有12000人參加的盛大聯歡晚會。
第3屆少數民族傳統體育運動會
由國家體委、國家民委主辦,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民政府承辦的第3屆全國少數民族傳統體育運動會於1986年8月10日至8月17日在烏魯木齊市隆重舉行。 本屆運動會首次啟用了會徽、會旗、會標,這標誌著少數民族傳統體育運動會逐步走向正規化。由全國(除台灣省外)29個省、自治區、直轄市的55個少數民族的運動員和各民族的教練員、工作人員共1097人參加了比賽和表演,另外還有29個省、自治區、直轄市組成的觀摩團,以及特邀代表、中外記者、港澳同胞和外國友人等共2000餘人,總規模達3704人,大大超過了上屆。
本屆運動會設7個競賽項目和115個表演項目。競賽項目除保留上屆摔跤、射箭外,增設了賽馬、叼羊、射弩、搶花炮、鞦韆5個項目。表演項目比上屆增加了47項。由於本屆運動會制訂了較為科學的比賽規則,使參賽運動員的技術水平得到了較好發揮,各代表團都取得了較好的成績。運動會期間,國家民委、國家體委聯合表彰了1批民族地區體育先進單位和個人。
第4屆少數民族傳統體育運動會
由國家民委、國家體委主辦,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承辦的第4屆全國少數民族傳統體育運動會,於1991年11月10日至11月17日在南寧市隆重舉行。其中,賽馬項目由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承辦,於1991年8月4日至8月7日在呼和浩特市舉行。本屆運動會的宗旨是:平等、團結、進步、繁榮。 運動會歷時8天,有來自全國30個省、自治區、直轄市55個少數民族的運動員和各民族的教練員、工作人員、觀摩人員、少數民族體育先進地區和單位的代表及中外記者,共3000多人參加。台灣少數民族龍舟隊和少數民族傳統歌舞藝術團,第1次參加了全國民族運動會的比賽和表演。
第4屆全國民族運動會設競賽項目和表演項目兩大類。競賽項目共9項:龍舟、搶花炮、鞦韆、射弩、珍珠球、木球、摔跤、賽馬和武術,設金牌34枚;表演項目120項,設獎114個。本屆運動會不僅在競賽項目和表演項目的數量上超過了歷屆,而且制訂了較為科學、系統的總規程、競賽項目規程和規則、表演項目評判辦法,使本屆運動會向著規範化的軌道邁進了一大步。大會還增設了“道德風尚獎”。
運動會期間,召開了民族體育表彰會,國家民委、國家體委聯合表彰了1批為發展少數民族地區體育事業做出貢獻的先進地區、單位和個人。 運動會間隙,56個民族的運動員、教練員和工作人員歡聚於南寧市青秀山,舉行了盛大的聯歡會,各民族代表歡歌勁舞,共敘友情。大會期間還舉辦了“全國少數民族傳統體育圖片展覽”;來自全國各的12家藝術團體,為各族民眾演出30場文藝節目。從本屆運動會開始,承辦單位舉辦了運動會歌曲徵集活動,民族運動會第一次有了自己的會歌。由喬羽作詞、徐沛東作曲、青年歌手韋唯(壯族)演唱的《愛我中華》,從廣西南寧唱響全國,唱遍了祖國的大江南北。
第5屆少數民族傳統體育運動會
由國家民委、國家體委聯合主辦,雲南省人民政府承辦的第5屆全國少數民族傳統體育運動會於1995年11月5日至11月12日在昆明市舉行。本屆運動會的宗旨是:發展民族體育,增強民族體質,加強民族團結,振奮民族精神,為社會主義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設服務。本屆運動會歷時8天,其規模和設項均超過了歷屆。來自全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55個少數民族的運動員和各民族的教練員、裁判員、工作人員、觀摩人員、少數民族體育先進代表及新聞記者共9000人參加。中國人民解放軍、新疆生產建設兵團首次組團參賽。 台灣省少靈敏民族組團參加了龍舟競賽。大會還邀請了部分港、澳、台同胞前來觀摩。
本屆運動會設競賽項目和表演項目兩大類。競賽項目有:搶花炮、珍珠球、木球、毽球、摔跤、鞦韆、武術、射弩、龍舟、賽馬、打陀螺11項,設金牌65枚;表演項目有129項,設1、2、3等獎。另設“體育道德風尚獎”。運動會期間,國家民委、國家體委聯合召開表彰大會,表彰了一批為發展少數民族地區體育事業做出貢獻的模範集體和模範工作者。
第6屆少數民族傳統體育運動會
在第5屆全國民族運動會的閉幕式上,組委會莊嚴宣布:第6屆全國少數民族傳統體育運動會於1999年在北京舉行,同時在拉薩設分賽場。
第6屆全國民族運動會是本世紀我國舉辦的最後一次大型綜合性體育運動會。本屆運動會在舉辦時間和地點上都具有特殊的重要意義:1999年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建國50周年,是西藏自治區民主改革40周年,又是本世紀的最後1年。北京是祖國的首都,是各族人民嚮往的地方;西藏是“世界屋脊”,是我國典型的邊疆民族自治地區,為全世界所關注。屆時56個民族匯聚1堂,向國內外展示我國各族人民團結奮進的精神風貌,展示民族政策和改革開放給民族地區帶來的巨大變化,將在國內外產生重大影響。
第5屆全國民族運動會後,國家民委、國家體委在總結歷屆民族運動會的基礎上,徵求各方面的意見,對下屆運動會的總規程和各單項規程、規則進行了認真修改和完善,並於1997年8月在西藏自治區首府拉薩市召開了第6屆全國民族運動會第1次籌備會議。經過協商確定,第6屆全國少數民族傳統體育運動會於1999年9月24日至9月30日在北京隆重舉行,分賽場的比賽將先期於8月18日至28日在拉薩進行。
運動會設競賽項目和表演項目兩大類。競賽項目有:搶花炮、珍珠球、木球、毽球、蹴球、鞦韆、武術、射弩、龍舟、打陀螺、“押加”、民族式摔跤、馬上項目共13項,其中射弩、打陀螺、“押加”、部分馬上項目和部分表演項目在拉薩分賽場進行。
第7屆少數民族傳統體育運動會
新世紀中國第一次民族體育盛會——第7屆全國少數民族傳統體育運動會2003年9月6日晚在寧夏回族自治區首府銀川市隆重開幕。經國務院批准,由國家民族事務委員會和國家體育總局主辦,寧夏回族自治區人民政府承辦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第7屆少數民族傳統體育運動會,於2003年9月20日至27日在銀川市和石嘴山市舉行。本屆運動會遵循“平等、團結、拼搏、奮進”的宗旨,充分展示我國少數民族傳統體育特色和運動水平,鍛鍊和培養優秀民族體育人才,為弘揚民族文化,促進民族團結,進一步推動我國少數民族體育事業的發展做出貢獻。
這是寧夏首次承辦全國大型綜合運動會。民族運動會已先後在天津、內蒙古、新疆、廣西、雲南、西藏和北京舉行。至此,全國少數民族體育盛會已“走”遍5個民族自治區。
第8屆少數民族傳統體育運動會
第8屆少數民族傳統體育運動會於2007年11月10日—2007年11月18日在廣東省廣州市舉行。本屆運動會的競賽項目又珍珠球、花炮、木球、蹴球、毽球、龍舟、鞦韆、射弩、陀螺、押加、武術、馬術、民族式摔跤、板鞋競速、高腳競速15個大項、124個小項,148個表演項目。競賽項目在上屆全國民族運動會的基礎上增加了1個大項“板鞋競速”、31個小項,表演項目增加了1個大類“民族健身操”。擔任本屆全國少數民族傳統體育運動會競賽、表演項目的裁判員及仲裁委員857名,擔任競賽項目和表演項目的解說員34名。
本屆全國少數民族傳統體育運動會共有來自全國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解放軍、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及台灣地區,共34個代表團的6381人參加;包括香港、澳門在內的36個觀摩團,共3025人;以及62位特邀嘉賓;總人數達1.5萬多人,是全國少數民族傳統體育運動會歷史上規模最大、人數最多的一屆 。
第9屆少數民族傳統體育運動會
經國務院批准,由國家民委、國家體育總局主辦,貴州省人民政府承辦的第9屆全
國少數民族傳統體育運動會,於2011年9月10日至9月18日在隆重貴陽舉行。本屆民族運動會共有來自中國55個少數民族的6771名運動員參加,將進行16個競賽項目和188個表演項目的角逐。
為淡化金牌意識,本屆運動會改革了獎勵辦法,將競賽和表演項目金、銀、銅牌的獎勵體系,改為設一等獎1名、二等獎3名、三等獎4名的獎勵體系,擴大了獎勵面,突出了參與性。
第10屆少數民族傳統體育運動會
經國務院批准,由國家民委、國家體育總局主辦,第十屆全國少數民族傳統體育運動會將於2015年在內蒙古鄂爾多斯舉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