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全國土地調查主要數據成果的公報

第二次全國土地調查主要數據成果的公報

2007年7月1日起第二次全國土地調查正式啟動,並以2009年12月31日為標準時點匯總二次調查數據。二次調查首次採用統一的土地利用分類國家標準,首次採用政府統一組織、地方實地調查、國家掌控質量的組織模式,首次採用覆蓋全國遙感影像的調查底圖,實現了圖、數、實地一致。全面查清了全國土地利用狀況,掌握了各類土地資源家底。

成果公報

主管部門

國土資源部

國家統計局

國務院第二次全國土地調查領導小組辦公室

實施過程

根據國務院決定,自2007年7月1日起,開展第二次全國土地調查(以下簡稱二次調查),並以2009年12月31日為標準時點匯總二次調查數據。二次調查首次採用統一的土地利用分類國家標準,首次採用政府統一組織、地方實地調查、國家掌控質量的組織模式,首次採用覆蓋全國遙感影像的調查底圖,實現了圖、數、實地一致。全面查清了全國土地利用狀況,掌握了各類土地資源家底。

調查數據

全國主要地類數據

耕地: 13538.5萬公頃(203077萬畝)

其中,有564.9萬公頃(8474萬畝)耕地位於東北、西北地區的林區、草原以及河流湖泊最高洪水位控制線範圍內,還有431.4萬公頃(6471萬畝)耕地位於25度以上陡坡。上述耕地中,有相當部分需要根據國家退耕還林、還草、還濕和耕地休養生息的總體安排作逐步調整。全國基本農田10405.3萬公頃(156080萬畝)。

園地: 1481.2萬公頃(22218萬畝)

林地: 25395.0萬公頃(380925萬畝)

草地: 28731.4萬公頃(430970萬畝)

城鎮村及工礦用地: 2873.9萬公頃(43109萬畝)

交通運輸用地: 794.2萬公頃(11913萬畝)

水域及水利設施用地: 4269.0萬公頃(64036萬畝)

另外為其他土地。

耕地分布與質量狀況

(一)耕地分布

全國耕地按地區劃分,東部地區耕地2629.7萬公頃(39446萬畝),占19.4%;中部地區耕地3071.5萬公頃(46072萬畝),占22.7%;西部地區耕地5043.5萬公頃(75652萬畝),占37.3%;東北地區耕地2793.8萬公頃(41907萬畝),占20.6%。

(二)耕地質量

全國25度以上的坡耕地面積 全國25度以上的坡耕地面積

全國耕地按坡度劃分,2度以下耕地7735.6萬公頃(116034萬畝),占57.1%;2~6度耕地2161.2萬公頃(32418萬畝),占15.9%;6~15度耕地2026.5萬公頃(30397萬畝),占15.0%;15~25度耕地1065.6萬公頃(15984萬畝),占7.9%;25度以上的耕地(含陡坡耕地和梯田)549.6萬公頃(8244萬畝),占4.1%,主要分布在西部地區(見表1)。

全國耕地中,有灌溉設施的耕地6107.6萬公頃(91614萬畝),比重為45.1%,無灌溉設施的耕地7430.9萬公頃(111463萬畝),比重為54.9%。分地區看,東部和中部地區有灌溉設施耕地比重大,西部和東北地區的無灌溉設施耕地比重大

全國有灌溉設施和無灌溉設施耕地面積 全國有灌溉設施和無灌溉設施耕地面積

耕地紅線

堅持實行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和節約用地制度,堅決守住耕地保護紅線和糧食安全底線,確保我國實有耕地數量基本穩定

二次調查數據顯示,2009年全國耕地13538.5萬公頃(203077萬畝),比基於一次調查逐年變更到2009年的耕地數據多出1358.7萬公頃(20380萬畝),主要是由於調查標準、技術方法的改進和農村稅費政策調整等因素影響,使二次調查的數據更加全面、客觀、準確。

從耕地總量和區位看,全國有996.3萬公頃(14945萬畝)耕地位於東北、西北地區的林區、草原以及河流湖泊最高洪水位控制線範圍內和25度以上陡坡,其中,相當部分需要根據國家退耕還林、還草、還濕和耕地休養生息的總體安排作逐步調整;有相當數量耕地受到中、重度污染,大多不宜耕種;還有一定數量的耕地因開礦塌陷造成地表土層破壞、因地下水超采,已影響正常耕種。

從人均耕地看,全國人均耕地0.101公頃(1.52畝),較1996年一次調查時的人均耕地0.106公頃(1.59畝)有所下降,不到世界人均水平的一半。

綜合考慮現有耕地數量、質量和人口增長、發展用地需求等因素,我國耕地保護形勢仍十分嚴峻。人均耕地少、耕地質量總體不高、耕地後備資源不足的基本國情沒有改變。同時,建設用地增加雖與經濟社會發展要求相適應,但許多地方建設用地格局失衡、利用粗放、效率不高,建設用地供需矛盾仍很突出。土地利用變化反映出的生態環境問題也很嚴峻。因此,必須毫不動搖堅持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和節約用地制度,在嚴格控制增量土地的同時,進一步加大盤活存量土地的力度,大力推進生態文明建設。

相關政策說明

充分共享套用二次調查成果。各級政府、各有關部門編制規劃和計畫時應採用二次調查成果數據,切實發揮調查成果的基礎性作用,充分發揮二次調查數據平台作用,推動二次調查成果廣泛套用。

二次調查成果公布後,相關支農惠農政策,不因地類變化而改變。

各省市數據

北京

昨日,北京市國土資源局、市統計局、市第二次全國土地調查領導小組辦公室聯合公布了全市第二次全國土地調查主要數據成果。媒體報導,調查數據表明,全市耕地340.8萬畝這個數據,和1996年本市第一次全國土地調查結果、即全市耕地515.9萬畝相比,淨減少175.1萬畝,年均減少13.5萬畝。對比《北京市土地利用總體規劃(2006-2020年)》,到2020年末全市耕地保有量指標322萬畝,僅有約18.7萬畝的占用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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