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屆中國特奧運動會

第二屆中國特奧運動會

第二屆全國特奧運動會於1991年3月10日至12日在福州市舉辦,來自全國各省、市、自治區、直轄市和香港、澳門等19個代表團的301名運動員參加了比賽,除了第一屆全國特奧運動會設立的比賽項目外,又增加了游泳項目。

第二屆中國特奧運動會文字

名稱:第二屆中國特奧運動會
英文名:
參加人數:301名
舉辦時間:1991年3月10日至12日

賽事概述

第二屆全國特奧運動會於1991年3月10日至12日在福州市舉辦,來自全國各省、市、自治區、直轄市和香港、澳門等19個代表團的301名運動員參加了比賽,除了第一屆全國特奧運動會設立的比賽項目外,又增加了游泳項目。
福建省領導陳光毅袁啟彤,國際特奧會會長、副會長及亞太區主席等出席了開幕儀式。比賽後,選拔組建中國運動員代表隊,參加了當年7月在美國明尼蘇達州舉行的第八屆世界夏季特奧運動會。

賽事起源

中國有近1300萬智力殘疾人,同其他類別殘疾人相比,他們的處境尤為困難,他們及他們的親屬經常處於被歧視和孤立無助的境地,他們渴望得到理解和尊重、關心和幫助,得到應有的人道待遇,是他們發自內心的呼喚。
改革開放給我國殘疾人事業帶來了春天。20多年來,我國特奧運動從無到有,從小到大,走出了一條適合國情的發展之路,取得了令人矚目的成就。

第二屆中國特奧運動會第二屆中國特奧運動會

特奧運動為我國智力殘疾人士帶來了實實在在的利益,為他們和他們的親屬帶來了希望,為他們走出困境、提高認知和生活能力、參與社會生活、發掘潛能、展示才華提供了機會,對弘揚人道主義、推動社會文明有著重要意義。
中國特奧運動的發展得到國際特奧會的熱情幫助。中國特奧運動,已成為國際特奧運動的重要組成部分。

賽事規則

所有特奧比賽遵守正式的特奧競賽規則。

比賽規則須由國際特奧會認可,並符合國家體育主管部門或國際體育組織的規定。國際特奧會規則委員會負責核准這些規則,並在國家特奧會的規定手冊中頒布。特奧比賽規則須建立在主管部門和社會體育組織的規則基礎之上,以使特奧運動員逐步融合到社會和學校體育中去。

賽事歷史

中國特奧會成立一1985年6月17日,同年7月6日加入國際特奧會。1998年,中國特奧會歸屬中國殘聯管理。中國特奧會一直把組織各種類型的特奧運動會作為推動中國特奧發展的重要舉措,全國特奧運動會的規模逐步擴大。

首屆全國特奧運動會於1987年3月在廣東省深圳市舉行。來自13個省、市以及香港的共304名運動員和100多甸教練員、工作人員參加了田徑桌球足球三個項目的比賽。

第二屆全國特奧運動會於1991年3月在福建省福州市舉辦,來自全國省、自治區、直轄市和香港、澳門的19個代表團,共300多名運動員參加了比賽。除第一屆設立的比賽項目外,又增加了游泳項目。

第三屆全國特奧運動會於2002年9月在陝西省西安市舉行。來自全國省、自治區、直轄市和香港、澳門以及新加坡的35個代表團,共1065名運動員參加了比賽。這屆比賽又增加了舉重,保齡球等新項目。

第二屆中國特奧運動會第二屆中國特奧運動會

此外,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市縣級特奧組織定期或不定期舉辦形式多樣的訓練和比賽及其它特奧活動,北京、廣州、上海和天津等地先後舉辦了地區性運動會。從1987年起,中國派出龐大的代表團參加每兩年一次的夏季和冬季世界特殊奧運會,均取得了較好的成績。

2002年,上海取得2007年世界夏季特殊奧運會舉辦權,中國成立亞州第一個舉辦這項賽事的國家。

中國約有1,300多萬智障人士,中國的特奧運動員達到50多萬人,特奧運動覆蓋全國,成為世界範圍內特奧運動發展最快的國家。

對於中國特奧運動20年來取得的巨大成績,國際特奧會給予了很高的評價。

比賽項目

夏季比賽項目

第二屆中國特奧運動會第二屆中國特奧運動會

田徑、水上項目(游泳、跳水)、體操、籃球、舉重、保齡球、輪滑、高爾夫球、滾球、腳踏車壘球、馬術、網球、足球、排球、羽毛球、手球、帆船、皮滑艇、柔道

冬季比賽項目

高山滑雪越野滑雪地板曲棍球、速度滑冰、花樣滑冰、雪鞋走、雪板

特奧比賽分組

特奧比賽的目的是儘可能使能力相近的運動員在一起競賽。為實現這個目標,就要對運動員進行分組。

按性別分

男子組、女子組或混合組

按年齡分

個人項目:8-11歲、12-15歲、16-21歲、22、29歲、30歲以上

集體項目:15歲以下、16-21歲、22歲以上

年齡分組以運動員個人年齡計算,以比賽開始的當日為準;集體項目比賽年齡計算則是以比賽開始的當日各隊年齡最長者為準。

按能力分

在預賽前,通過預報資料或預賽成績來決定分組。

個人比賽中,一個組中成績最好的和成績最差的相差不超過10%。

預賽中的成績作為正式比賽的證明和修改依據。

混合分組

若同一年齡男女運動員能力或成績接近可考慮混合分組,混合組人數最多8個,最少3個。

在許多認可的規則中,保證每組參賽選手的最低數,是為了使每組的比賽具有較大的挑戰性。在所有的比賽中,競賽組織者應為能力接近的選手提供平等的機會。

特奧運動規則規定,所有參賽的運動員無論在預賽還是在決賽中,都應盡全力拚搏;否則,將被取消參賽資格。任何運動員其比賽得分與賽前申報之成績或預賽成績相差達成15%或以上者取消其比賽成績。

相關組織

特殊奧林匹克運動是中國殘疾人體育事業的重要組成部分

眾所周知,殘疾人群體是由視力殘疾人、言語殘疾人、聽力殘疾人、肢體殘疾人、智力殘疾人、精神殘疾人和多重殘疾人組成。
中國的殘疾人體育運動根據國際慣例按殘疾類別相應地分為視力殘疾人和肢體殘疾人參加的殘奧運動,聽力殘疾人參加的聾奧運動以及智力殘疾人參加的特奧運動。我國有各類殘疾人6000多萬,其中智力殘疾人有1200萬。特奧運動是中國殘疾人體育事業的重要組成部分。

中國的殘疾人體育事業從無到有,從小到大走過了一條不平凡的道路。新中國成立以後特別是改革開放以來,隨著我國綜合國力的增強, 殘疾人事業的發展有了可靠的經濟基礎和客觀條件。中國的殘疾人體育事業隨著殘疾人事業的發展得到了迅猛的發展,特別是繼1983年中國殘疾人體育協會成立,1985年中國弱智人體育協會成立(後更名為中國特殊奧林匹克委員會,簡稱中國特奧會),之後,全國各省、市、自治區各類體育協會也相繼成立。在中國殘聯的統一協調管理下, 中國的殘疾人體育事業走上了良性發展的軌道,中央和地方各級政府每年撥出專款舉辦殘疾人體育訓練和比賽,促進了殘疾人體育運動水平的提高,帶動了殘疾人民眾體育活動的普及。

黨和國家領導人高度重視特殊奧林匹克事業在我國的發展。1996年江澤民主席為我國特奧工作者題詞:“關心弱智人體育事業,開展弱智人體育活動”。2000年江澤民主席親切會見國際特奧會代表團和我國特奧運動員代表。2004年胡錦濤主席親切接見國際特奧會代表團。他指出,智力殘疾人是一個很大的社會群體,他們比健全人面臨更多的困難,理應得到家庭和社會更多的關愛和幫助。他將2007年上海世界特奧運動會、2008年北京奧運會和殘疾人奧運會列為中國政府支持的三大賽事,表示中國政府要全力支持上海辦好世界特奧運動會。

代表人物

 在此處添加文本內容

特奧運動員誓詞

勇敢嘗試,爭取勝利!

第二屆中國特奧運動會第二屆中國特奧運動會

Let me win.

But if I cannot win,let me be brave in the attempt.

特奧常識

一、特奧會信念
特奧會堅信:特奧會運動員有學習的能力。在正確的指導和鼓勵下,智障人士通過參加體育訓練及比賽,能夠獲得相應的技能,進而享受成功的快樂。
特奧會堅信:特奧運動員有不斷進步的能力。通過自身努力、家庭和社會支持以及同伴競爭,智障人士能夠激發創造的熱情,並逐步提高應對挑戰的能力。
特奧會堅信:特奧運動員有提高生活質量的能力。智障人士通過參加體育訓練及比賽,能夠提高身心健康及社會適應能力,他們與家庭成員間的關係更加密切,與社區居民、志願者以及運動員間的交往會更加廣泛,生活質量也會進一步提高。
特奧會堅信:特奧運動員有貢獻社會的能力。智障人士通過自身的努力,能夠減輕障礙對自身、家庭和社會的負擔,同時,他們頑強拼搏、與人為善和誠實守紀的優良品行對非智障人士也起著很好的激勵作用。
二、特奧會精神
特奧會的精神是:技能、勇氣、分享以及超越國家、政治、性別、年齡、種族、宗教的界限帶來的快樂。
三、特奧會使命
特奧會的使命是:通過豐富多樣的運動項目,為智障兒童和成人參與日常訓練及競賽創造條件和機會,使他們發揮潛能,勇敢表現,在參與中與家人、其他運動員及整個社區分享快樂、交流技藝、增進友誼。
四、特奧會目標

第二屆中國特奧運動會第二屆中國特奧運動會

特奧會的目標是:為智障人士提供參與社會的平等機會,使他們有機會成為對社會有用,被社會認可和尊重的公民。正如國際特奧會前主席薩金特·施萊佛(Sargent Shriver)先生所說:我們並不認為體育是特奧運動員奮鬥的最終目標,我們也不希望體育在我們的生活中占據主導地位。我們是要通過體育幫助智障人士在其他方面的發展。因此,儘管我們也非常提倡競爭,並要求每個人做到最好,但我們並不非常看重勝利。而是看中如何通過運動提高他們的能力,增強他們的自尊和自信,改善他們的身體、心理和精神狀況,以便更好地融入社會,成為對社會有用的人。希望通過特奧運動使人們看到智障人士的能力和內在的美麗,讓這個世界同樣為他們喝彩和驕傲。
五、特奧口號
特奧會的口號是:“勇敢嘗試,爭取勝利!”
Let me win.But if I cannot win,let me be brave in the attempt.讓我獲勝,如果我不能獲勝,讓我勇敢地去嘗試。)
六、特奧運動員的資格
所有8歲以上,並有相關的機構或醫師證明智商(IQ)在70分以下的智障人士,經過普查登記即可參加特奧運動(無智力障礙的肢體殘疾者沒有參與資格)。
參加特奧比賽項目的最低年齡限制為8歲;未滿8歲的兒童不能參加特奧比賽。
各特奧組織準許6歲或以上兒童參加由該會提供的適齡特奧訓練計畫,或其它為推廣特奧而特別舉辦的文化或社會活動。
參加特奧運動沒有最高年齡限制。
七、特奧比賽項目
夏季比賽項目
田徑、水上項目(游泳、跳水)、體操、籃球、舉重、保齡球、輪滑、高爾夫球、滾球、腳踏車、壘球、馬術、網球、足球、排球、羽毛球、手球、帆船、皮划艇、柔道、桌球
(2007年運動會四項表演項目:板球、龍舟、舞龍舞獅、肌能活動)
冬季比賽項目
第二屆中國特奧運動會第二屆中國特奧運動會
高山滑雪、越野滑雪、地板曲棍球、速度滑冰、花樣滑冰、雪鞋走、雪板
禁止舉辦的項目
國際特奧會徵詢醫學諮詢委員會的意見後,認為有些運動項目不符合國際特奧會最低的健康或安全標準,且會危害運動員健康和安全。包括:拳擊、擊劍、射擊、空手道等。
低能力比賽項目
特奧為不同能力運動員提供各種難度和挑戰的比賽機會和正式項目。
能力最低的選手可以參加例如25米輔助走、15米浮板游泳、立定跳遠等特設項目。
電動輪椅訓練比賽計畫是為那些需要特別輔助和支持的輪椅運動員而特設的。
在集體項目比賽中,能力低的選手如不準備參加集體比賽,可參加個人技術比賽,如:足球,選手可獲得帶球、射門、傳球表演項目的獎牌;能力低的選手也可參加3對3的籃球、5人制的足球比賽。
多數特奧項目和健全人比賽區別不大,能力強的選手現在可以參加馬拉松比賽或和健全人同場競技。一名運動員不可同時參加低能力和高能力比賽。
八、特奧運動員分組
特奧比賽的目的是儘可能使能力相近的運動員在一起競賽。為實現這個目標,就要對運動員進行分組。
按性別分
男子組、女子組或混合組
按年齡分
個人項目:8-11歲、12-15歲、16-21歲、22-29歲、30歲以上
集體項目:15歲以下、16-21歲、22歲以上
年齡分組以運動員個人年齡計算,以比賽開始的當日為準;集體項目比賽年齡計算則是以比賽開始的當日各隊年齡最長者為準。
按能力分
在預賽前,通過預報資料或預賽成績來決定分組。
個人比賽中,一個組中成績最好的和成績最差的相差不超過10%。
預賽中的成績作為正式比賽的證明和修改依據。
混合分組
若同一年齡男女運動員能力或成績接近可考慮混合分組,混合組人數最多8個,最少3個。
在許多認可的規則中,保證每組參賽選手的最低數,是為了使每組的比賽具有較大的挑戰性。在所有的比賽中,競賽組織者應為能力接近的選手提供平等的機會。
特奧運動規則規定,所有參賽的運動員無論在預賽還是在決賽中,都應盡全力拚搏;否則,將被取消參賽資格。任何運動員其比賽得分與賽前申報之成績或預賽成績相差達到15%或以上者取消其比賽成績。
九、特奧比賽晉級
運動員如何從參加低一級比賽晉升到高一級賽事(如從區域賽事到世界運動會):
1、運動員賽前須在特奧教練員的指導下進行8周以上的系統訓練;
2、運動員在下次比賽中的項目必須和其過去訓練的比賽項目一致;
3、如果名額有限,在合理的基礎上,要優先把名額分給每組的第一名。如果第一名超過所限名額,則隨機抽取運動員參賽;
4、如果沒有足夠的第一名滿足所限名額,所有的第一名都可以升級比賽,餘額從各組第二名中隨機抽取。如果名額仍未滿,可根據需要遞補,重複上面的做法,直到名額足夠;
5、各會員國可根據運動員的表現、健康狀況、具體情況而增設新的規定,但需以書面的形式向國際特奧會總部申請。
十、特奧會與殘奧會的區別
特殊奧運會和殘疾人奧運會都是國際奧委會認可的世界性運動會。
參與對象不同
特奧運動員是智商在70以下的智障人士。
殘奧運動員主要是視力殘疾,肢體殘疾的殘疾人士,根據不同的殘疾類型參加相應的比賽項目。目前,智障人士僅參加殘奧會的表演項目,且只設一個組別。
目的不同
特殊奧運會強調的不僅是競技和競爭,更是參與和融合。
比賽規則具有特殊性
特殊奧運會充分體現平等參與,按能力分組比賽的原則。
特奧組織同其他體育組織有許多相似之處,但也有以下特點:
(1)對參加訓練或比賽的運動員或家長不收取費用。
(2)鼓勵能力不同的運動員參加,為同能力的運動員提供各種比賽機會。
(3)各能力組運動員的分組建立在公正合理的基礎上。
(4)參賽者都可獲得榮譽。參加同一個項目比賽的每個組,前一、二、三名分獲金、銀、銅牌,第四名以後的選手將分別獲名次綬帶獎勵。
(5)參加更高水平的比賽資格,需要在各地區或國家特奧比賽的基礎上,按規定選擇。

相關詞條

相關搜尋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