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輪多邊貿易談判
因發動這輪談判的貿易部長會議在日本東京舉行,故稱“ 東京回合”。“東京回合”共有73個締約方和29個非締約方參加了談判。這輪談判歷時5年多時間,取得的主要成果有:
[1]開始實行按既定公式削減關稅,關稅越高減讓幅度越大,從1980年起的8年內,關稅削減幅度為33%,減稅範圍除工業品外,還包括部分農產品。這輪談判最終關稅減讓和約束涉及3000多億美元貿易額。
[2]產生了只對簽字方生效的一系列非關稅措施協定[通常稱為“東京回合”守則],包括補貼與反補貼措施、技術性貿易壁壘、進口許可程式、政府採購、海關估價、反傾銷、牛肉協定、國際奶製品協定、民用航空器貿易協定等。
[3]通過了對發展中締約方的授權條款,允許發達締約方給予發展中締約方普遍優惠制待遇,發展中締約方可以在實施非關稅措施協定方面享有差別和優惠待遇,發展中締約方之間可以簽訂區域性或全球性貿易協定,相互減免關稅,減少或取消非關稅措施,而不必給予非協定參加方這種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