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歷
1959年參加工作。歷任信用社副主任,農業銀行營業所會計,中共五里公安公社黨委副書記,副社長,五里區公安特派員、城關區公安特派員,區機關黨支部書記,城關區派出所副所長、所長,城關區副區長兼派出所長,先後在清鎮五里區、城關區主持公安業務工作20年。之後調任清鎮市公安局紀委副書記。
1986-1987年被中共城關區委評為先進工作者、中共清鎮市委、市政府評為"嚴打"鬥爭先進個人、市公安局先進工作者。
1991年獲清鎮公安局破案會戰二等獎獲先進工作者稱號。
1992-1994年被中共清鎮市紀委、監察局評為先進工作者;兩次受到市公安局黨委嘉獎。系中共清鎮市五里公社第二屆黨代會代表、清鎮縣機關黨委代表。
作品
撰寫的論著有《女媧與"四印"苗族及鳴爬田跳年場由來初探》、《麥格苗族布依族鄉旅遊資源初考》、《淺談公安紀檢工作的重要性和特殊性》等。民間故事有《變虎豬架山》、《水稻移栽的傳說》。攝影作品曾刊登《南風》雜誌,多幅被省博物館征展和貴州民族報採用。《紅楓湖畔的苗家》一書的主編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