秭歸縣公安局

1949年10月,秭歸縣人民政府成立公安科,次年正式組建縣人民政府公安局,從而揭開了人民公安工作的嶄新篇章。

機構簡介

建國50多年來,秭歸縣公安局從無到有,逐步形成了警種齊全、設備有良、分工明細、管理正規的公安保衛工作體系。到2008年,局下設警令(辦公室)、政治處、督察(紀檢、監察、審計)、行財裝備、法制、國保、治安、刑偵、經偵、禁毒、網監、巡警、交警、監管、消防等1處3科11個大隊和茅坪等13個派出所(含水上)。擁有在編人員240人,另有武警秭歸中隊和消防中隊各1個。秭歸縣公安局駐地位於茅坪鎮長寧大道15號。

主要職責

(一)根據國家有關政策、法律、法規和上級公安機關的要求,結合本縣實際,研究部署全縣公安工作,督促、檢查全縣公安機關的貫徹執行情況。

(二)掌握信息,分析、預測本縣敵情和社會治安情況,並制定對策。

(三)負責和參與對危害國家安全案件以及刑事案件的 偵破工作,組織協調重大行動,處置和協調處置重大案件和嚴重危害社會治安的聚眾鬧事、騷亂事件和重大治安災害事故。

(四) 指揮全縣依法管理社會治安、道路交通安全、戶口和出入境管理工作,組織實施消防監督和管理。

(五)指導派出所依法監督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的安全保衛,指導企事業單位保衛組織和經濟民警任務建設。

(六) 組織實施來我縣考察、參觀、訪問的黨和國家領導人和重要外賓的安全警衛工作。

(七)負責看守所、拘留所的建設和管理工作,確保監所安全。

(八) 負責全縣公安隊伍的管理和教育訓練,指導和組織全縣公安宣傳工作,不斷加強公安隊伍革命化、正規化建設。

(九) 負責全縣公安法制工作,檢查、監督全縣公安機關的執法活動。

(十)指導和負責全縣公安機關通訊、計算機建設,依法監督管理社會公共信息網路的安全保護,組織實施網路監控工作。

(十一) 負責全縣社會公共安全產品的管理工作。

(十二) 協助管理全縣公安消防、警衛現役部隊。

(十三) 指導林業部門的公安業務工作和隊伍建設。

(十四) 規劃公安裝備現代化建設,為全縣公安機關提供信息、技術和後勤服務工作。

(十五) 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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