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場歷史
1974年考古發掘。原為造船工場,建造在灰黑色的沉積粘土層上。漢代以來堆積形成一片東西長約300米的坡地。船台區有3個呈東西走向平行排列的造船台,1號船台在南,長度估計在100米以上;2號和3號船台,因被樓房壓著,未有開揭。遺址出土有秦半兩錢、漢初半兩錢、秦漢瓦當及西漢初年陶器等物。這處造船遺址始建於秦始皇統一嶺南時期,至西漢初的文、景期間廢棄。這處造船工場的巨大規模、造船木材的選擇及船台的結構形式等都充分表明2000多年前廣州造船技術和造船生產能力已達到較高水平。
工場規模
工場遺址約400平方米,包括造船台和木料加工場。造船台有3個,呈東、西走向,平行排列。南面1號船台中寬1.8米,掘露出長29米,東端已到盡頭,往西至88米處僅掘出一小段,按船台推算,分別可製造出5~8米,載重25~30噸的平底木船。此外,遺址還發現用木樁和拱木構成的“彎木地牛”,這是造船時烤彎木料的專用設施。
船台出土有鐵鑿、掙鑿木重球等工具和錢幣、箭鏃等,據地層疊壓和出土遺物推知此船台出自於秦漢初,廢置於漢文帝或景帝時,至今有二千多年。工場遺址證明我國在秦漢初期已具有相當高的造船技術水平。
在發掘船台時,亦發掘出一段磚石走道的遺蹟,呈東北-西南走向,走道鋪砌十分講究,朱紅色土墊底,上砌磚石,正中為灰白色砂岩的光平石板 ,兩側各平砌一行印花大階磚夾邊,構成一條2.55米的走道,階磚每塊長寬各70厘米,高溫燒制,面有幾何圖案,在已發現的秦漢遺址中尚屬首見。
在發掘入地5.5~8米時 ,露出一個仰斗狀大型石砌水池,約650平方米,池的西、南兩邊斜坡全用砂岩石板作冰裂文鋪砌,做工考究。池狀底部低下去2.5米左右用河卵石平鋪。石板上刻有直徑約30厘米的“蕃” 、“治”等篆書。還有用石板疊砌的大石柱、八棱石柱欄桿、石窗欞、“萬歲”瓦當、鐵鑄門軸、印花大階磚等構件和"半兩"銅錢、鐵鑿、鐵斧等工具。這是嶺南發現年代最早的南越國宮署石構件建築遺存。此兩處遺址1996年12月公布為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