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彭齡烈士

1936年因反對局長徇私枉法濫捕無辜被開除。 1939年11月被國民黨縣政府逮捕入獄,經組織營救被釋放。 1943年6月11日再次被捕,嚴刑拷打下堅貞不屈,同年農曆七月初五夜被活埋。

貧寒農家出身。入學後因家貧停學務農,曾與人合做小本買賣,後憑一筆好字到蒲縣公安局任書記員。1936年因反對局長徇私枉法濫捕無辜被開除。“七七”事變後,舉家上山避難,時逢八路軍某部行營二分校路過,帶路時與部隊首長徹夜長談,思想覺悟有了很大提高,不久即加入中國共產黨,投身抗日洪流。先後擔任中共蒲縣一區區委書記、縣委宣傳部長等職,以縣商會書記、教員、城關村村長、縣政府收發等公開身份為掩護,發動和組織民眾抗日,建立黨組織。夜以繼日,積勞成疾,患肺結核後仍堅持工作。在反貪污、反攤派不公、減租減息、實行合理負擔等一系列鬥爭中,領導一區民眾開展得轟轟烈烈。1939年11月被國民黨縣政府逮捕入獄,經組織營救被釋放。1943年6月11日再次被捕,嚴刑拷打下堅貞不屈,同年農曆七月初五夜被活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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