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和[吉林外國語大學校長]

秦和[吉林外國語大學校長]
秦和[吉林外國語大學校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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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和,女,滿族,1963年9月生,山東陽穀人。 教育學博士,教授。 現任吉林外國語大學校長 ,民進吉林省委副主委, 第十三屆全國人大代表。

基本信息

主要貢獻

秦和 秦和

秦和教授自創辦學校以來,結合國情和省情及教育發展規律,構建 了特色鮮明的育人體系,創立了一整套先進的辦學理念和辦學思想,走出了一條“民”、“特”、“新”的發展道路。她堅持辦學的公益性原則,2006年,做出了將學校財產“全部留給社會”法律公證;承擔了國務院教育體制改革試點項目——探索非營利性民辦高校的辦學模式,為國家對民辦學校實行分類管理的研究和探索提供了有益的經驗;確立了 “知識、能力、人格”全面發展的套用型、複合型、外向型高級外語外事人才的培養目標;構建了“德育為首,育人為本”的以“七個一”為主要內容的科學完整的育人體系;創建了“雙外語”、“外語+專業”、“專業+外語”等套用型、複合型人才培養模式;創造性的制定並實施了“本科全套人才培養規格及方案”,有效的推進了教育教學改革;創造性地提出建設大型國際語言實習實訓基地——地球村的構想,地球村的建設在全國屬於首例,被吉林省教育廳和教育部確定為省級和國家級實驗教學示範中心,被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命名為“世界多元文化教育中心”,成為實踐教學的典範;培育並構建了學校制度文化和大學文化,形成了具有華橋特色的管理體制和華橋精神,創造了良好的育人環境,為國家、 為社會培養了近2萬多優秀的套用型人才。

人物經歷

2017年6月18日至19日,民進吉林省第八次代表大會召開,民進吉林省八屆一次全會選舉秦和為副主委。

政協吉林省第十二屆委員會委員。

社會兼職

1、全國政協第十一、十二屆委員會委員;

2、中國民辦教育協會副會長;

3、教育部非營利性民辦高等學校聯盟主席;

4、中國翻譯協會副會長;

5、全國高教質量保障與評估機構協會常務理事;

6、中國高等教育學會教育評估分會副理事長;

7,第三屆全國高等學校教學研究會常務理事;

8、全國婦女第八、九、十次代表大會代表;

9、全國婦聯第十一屆執委會執委;

10、中國人才研究會婦女人才專業委員會理事;

11、吉林省政協第九、十、十一屆委員會常委;

12、吉林省中華職業教育社第一屆社務委員會副主任;

13、中共吉林省委決策諮詢委員會委員;

14、吉林省政協文化教育衛生委員會副主任;

15、吉林省政協民族宗教事務委員會副主任;

16、中國民主促進會吉林省委副主委;

16、吉林省教育國際交流協會副會長

獲獎記錄

1、1998年被評為“吉林十大女傑”;

2、2000年被授予全國“三八紅旗手”;

3、2000年獲全國“十大女傑”提名獎;

4、2004年被授予“吉林省優秀教育工作者”;

5、2005年被評為第五屆“中國十大女傑”;

6、2005年獲“全國五一勞動獎章”;

7、2006年被評為“影響中國民辦教育界十大領軍人物”;

8、2008年被評選為全國優秀創業女性“十佳巾幗創業明星”;

9、2011年被評為“中國民辦高等教育先進個人”;

10、2011年第三批吉林省高級專家;

11、2011年吉林省社會科學研究“十二五”規劃教育學學科專家;

12、2013年第四批吉林省第一層次拔尖創新人才;

13、2014年國務院特殊津貼;

14、2014年吉林省第四批高級專家;

15、2015年民進全國先進個人;

16、2016年學生喜愛的大學校長;

17、吉林省首屆黃炎培職業教育傑出貢獻獎。

任免信息

2018年1月31日,吉林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 選舉秦和為吉林省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

2018年11月1日,中國婦女第十二次全國代表大會在人民大會堂召開全體會議,選舉產生了中華全國婦女聯合會十二屆執行委員會委員。秦和全票當選全國婦聯十二屆執委。

2017年12月1日至6日,中國民主促進會第十二次全國代表大會在北京召開。大會選舉產生了中國民主促進會第十四屆中央委員會。秦和校長當選中國民主促進會第十四屆中央委員會委員。

2018年12月5日,吉林省中華職業教育社第二次代表大會在長春召開。大會選舉產生了吉林省中華職業教育社第二屆社務委員會,秦和校長全票當選吉林省中華職業教育社第二屆社務委員會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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