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2017年7月17日,廣州市政府發布《廣州市加快發展住房租賃市場工作方案》,明確賦予符合條件的租房者子女享有就近入學等公共服務權益,保障租購同權。
方案提出,具有廣州市戶籍的適齡兒童少年、人才綠卡持有人子女等政策性照顧借讀生、符合市及所在區積分入學安排學位條件的來穗人員隨遷子女,其監護人在本市無自有產權住房,以監護人租賃房屋所在地作為唯一居住地且房屋租賃契約經登記備案的,由居住地所在區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安排到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含政府補貼的民辦學校學位)就讀,具體細則由各區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制定。
實施
住建部會同發改委、公安部、財政部、國土資源部、人民銀行、稅務總局、工商總局、證監會等八部門聯合印發了《關於在人口淨流入的大中城市加快發展住房租賃市場的通知》。這份通知要求,在人口淨流入的大中城市,加快發展住房租賃市場。目前已選取了廣州、深圳、南京、杭州、廈門、武漢、成都、瀋陽、合肥、鄭州、佛山、肇慶等12個城市作為首批開展住房租賃試點的單位。
2017年7月26日,據新華社報導,住建部有關負責人表示,將通過立法,明確租賃當事人的權利義務,保障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建立穩定租期和租金等方面的制度,逐步使租房居民在基本公共服務方面與買方居民享有同等待遇。這意味著住建部將立法明確“租售同權”,使租房人享受與買房人同等待遇。
2017年7月28日,無錫發布“租房可落戶”的新政,引發社會關注。鄭州、揚州、濟南等多個城市近期也已提出或醞釀提出類似舉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