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回放
2010年4月,28歲的四川籍女子王某,因丈夫在施工中遭遇事故喪失性能力,一怒之下將丈夫所在的公司告上了法庭,索賠20萬元“性福”賠償。當時對於王某的舉動,著名性學家、中國社會科學院社會學所研究員李銀河教授亦表態支持。
擁有和諧、正常的性生活,是夫妻雙方共同擁有的一項基本權利。2010年4月25日,劉某到某石油化工公司的工地進行混凝土施工時,工廠新安裝的鐵門突然傾倒,因躲避不及被大門壓傷致二級傷殘,經鑑定為性功能完全喪失。
為此,劉某的妻子王某,將丈夫所在的公司告上了法庭,索賠20萬元“性福”賠償。
2010年11月,東莞市第一人民法院成功調解此案,劉某所在公司向劉某及其妻子,共賠付64萬元。“這其中就包含了醫療費、殘疾賠償金、精神損害賠償等,只是沒有嚴格區分‘性福’賠償具體是多少金額。”
離奇案件
2010年4月25日,對於35歲的建築工人劉某,天空注定是昏暗的。那一天,他剛到石油化工公司的工地,進行混凝土施工,突然間,新安裝的鐵門突然傾倒,劉某因躲避不及被大門壓了個嚴嚴實實。經過住院治療,傷致二級傷殘,更讓他及其妻子無法接受的是,經鑑定他的性功能完全喪失。35歲的劉某,心情跌落到了極點,而他28歲的妻子王某,也是無比傷心。據介紹,夫妻倆雖已生有子女,但均正值青壯年,無法過上正常的性生活,自然是一件憾事。
王某認為,作為劉某的妻子,本應享有婚內性生活的權利,但由於事故發生,導致丈夫人身受損,性功能完全喪失,也使其作為妻子的性生活權利受到損害。
為此在丈夫劉某對被告公司提起人身損害賠償的同時,王某亦同時向被告公司提起性生活賠償請求,要求被告公司賠償其婚內性生活權利損失費20萬元。
“雖然我國現行法律法規與司法解釋,對‘性權利’的規定尚處於空白狀態,但隨著人們法律意識的增強,司法實踐中已不乏公民自主拿起法律的武器,維護自己性生活權利的案例。”審理此案的黃法官介紹,王某的舉動,表明了公民法律意識在逐步增強。
法院調解
該案系東莞首宗以“性福權”受侵害為由提起訴訟的案件,案情經媒體曝光後,引起了社會的廣泛關注。為妥善處理雙方當事人的矛盾,第一法院的法官積極組織雙方當事人進行調解,最終促成原告劉某與被告某石油化工公司達成調解協定,由某石油化工公司一次性支付原告劉某各項賠償金總計641712.59元。
鑒於被告某石油化工公司積極承擔相關賠償責任,原告劉某對該調解結果表示滿意,同時劉某的妻子王某也撤回了對被告的起訴。
據法官介紹,這64萬餘元賠償中,包含了醫療費、後續治療費、康復費、護理費、傷殘補助金或殘疾賠償金、殘疾器具費、傷殘津貼或誤工費、精神撫慰金等,扣除被告之前已經支付給原告劉某的111712.59元,餘款為53萬元。該款由被告於2010年10月19日當天支付給原告劉某現金3萬元,剩餘的50萬元以轉賬方式於2010年10月25日之前直接轉入原告劉某的賬戶。
在這宗案件的民事調解書上看到,案由是生命權、健康權、身體權糾紛。“身體權糾紛也就是王某提出的‘性福權’”。這起案件的代理律師陳正明表示,賠償款中的精神撫慰金,其實也就是對“性福權”另外一種形式的賠償。
律師聲音
東莞首宗性福權官司的成功調解,被律師稱之為“充滿人文關懷的民事調解”。從某種程度上來說,性權利是公民人身權的組成部分,也是婚姻關係的本質要求,夫妻間的性生活既是彼此間互相享有的權利,又是互相之間的義務。
據了解,案件調解成功之後,激動的家屬亦表示要向法庭贈送錦旗以示感謝。
代理此案的東莞啟明律師事務所陳正華律師表示,此案的成功調解具有標誌性意義。
“新的《侵權責任法》中,事實上已經對配偶權予以了肯定,這比《民法》更加細化。”陳正華說,這也就意味著性福權是夫妻雙方的一項基本權益,有了法律依據。“不過由於新的《侵權責任法》頒布不久,在司法實踐中還需要進一步摸索,但隨著時間積累,夫妻配偶權肯定會得到法律的更進一步保護。”
專家視點
“這種調解結果其實就是勝訴”“作為一個妻子應該享有正常的性生活權利!她的訴訟也是正常的!”著名性學家、中國社會科學院社會學所研究員李銀河教授獲悉此事後曾表示,“原告的性權利要求合情合理、合乎邏輯,向法院提出訴訟也是順理成章的,我個人也是支持的。”獲悉這一調解結果,李銀河表示,“對王某精神損害撫慰金的賠償,應該也是對性福權的一種補償,這種局面是皆大歡喜的。”李銀行認為,這種調解結果,對於劉某王某夫妻來說,實際上就是勝訴。
在得知劉某夫婦感情依舊時,李銀河說,“藉此也要忠告所有人,性愛不只是一種方式。劉某還可以通過其他方式滿足自己妻子的性需求,他們還年輕,要祝福他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