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道
明代六科給事中與十三道監察御史之總稱。俗稱為兩衙門。吳元年(1367)設給事中。洪武六年(1373)分為吏﹑戶﹑禮﹑兵﹑刑﹑工六科﹐後一度改給事中為元士﹑源士。二十四年﹐六科各設都給事中一人﹑正八品﹐主管科務﹔設左右給事中各一人﹐從八品﹐協助理事。各科給事中數量為吏科四人﹑戶科八人﹑禮科六人﹑兵科十人﹑刑科八人﹑工科四人﹐均為正九品。建文時﹐改官制﹐升都給事中正七品﹐給事中從七品。永樂時﹐重置左右給事中﹐秩品為正七品。後來又在南京設六科給事中﹐戶科為二人﹐餘五科均為一人。其給事中之職守為侍從皇帝﹐推舉人才﹐糾劾官吏﹐督察六部﹐封駁制敕和章奏﹐評議政事﹐隨時諫言。
吳元年置御史台﹐設左右御史大夫﹑御史中丞﹑侍御史等官。洪武十三年五月罷御史台﹐後置都察院﹐設監察都御史八人﹐秩正七品並分道置監察御史﹐每道設御史三至五人不等﹐秩正九品。以後定製﹐都察院設左右都御史﹐正二品﹔左右副都御史﹐正三品﹔左右僉都御史﹐正四品。下分十三道﹐共有監察御史一百一十人﹐正七品。南京亦設都察院﹐置右都御史﹑右副都御史和監察御史等官。其職守為糾察內外百司之官﹐在京受命巡視﹐在外巡按地方﹐監督州縣﹐考課官吏﹐糾劾違法行為﹐整肅風紀。科道官職司風紀督察﹐諫設議政﹐事關吏治﹐故有明一代﹐對科道官的選拔﹑考核﹑遷轉非常重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