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構
這類產品通常分為優先、一般兩層結構,其中優先投資者享受產品到期後的預期固定收益,年預期收益率一般為5%~10%,會由一般投資者的資金來保證優先投資者的本金和預期固定收益,而一般投資者在承擔風險的同時則享受預期固定收益之上的投資收益。
特點
如果出現投資虧損,則將一般投資者的資金墊付給優先投資者。產品運作時,會設立數量化警戒、止損指標,由電子化監控系統實時盯盤,如果產品淨值觸及警戒線,則開始拋售證券,強行止損,以保障優先投資者的本金及收益。
一般受益人多數情況下為私募基金的投資管理顧問公司或者基金經理本人,需要實際出資參與信託產品;一般的出資額須占到優先受益人的總投資額的50%,即優先受益人、一般受益人的投資額比例為2:1。
由於有一般受益人的資金作為安全墊,私募結構化產品對於追求固定收益客戶而言更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