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對這一論題,行政法缺乏相應的統制制度,行政法學也缺乏充分的討論研究。本書主要以德國為參照系,介紹了德國公法(學)是如何應對這種變化的,同時也介紹了日本近年來的改革及問題。
這些改革的動向在中國已經出現,其存在的問題在中國也同樣存在。面對規制改革(特別是民營化、放鬆規制、再規制)、行政授權或委託等出現的問題,中國行政法學界引入了英美(特別是美國)相關的研究,但對於德國這一以傳統行政法為根基而展開的研究關注不足,中國憲法學界對於規制改革等的憲法界限問題則基本尚未展開。
規制改革如何在民主主義和自由主義之間把握好適當的平衡,需要更多的智力支持。本書的翻譯引入德國法、日本法的理論研究,在傳統的理論體系上衍生出新的解釋方法,為實現對規制改革進行法的統制提供更有解釋力的法學支撐,其必要性自不待言。
作者簡介
米丸恆治,1959年生。日本名古屋大學法學博士,師從著名行政法學家室井力。現為神戶大學大學院法學研究科教授。著有《私人行政》(日本評論社1999年版),《網際網路法信息指南》(日本評論社2004年版,合著),《講演行政法》(法律文化社2005年第2版,合著)等。主要研究領域為行政法、信息法,具體包括現代行政現象的法的控制、信息社會基礎法,信息安全法制等。
圖書目錄
第一編 德國對“私人行政”的法的統制
第一章 行政改革與私化的展開
引言
第二章 委任私人行使行政許可權
引言
第一節 委任私人行政許可權(特許)的制度
第二節 委任私人行政許可權的界限與法的統制
小結
第三章 私人的技術監督與“私人行政”論
引言
第一節 技術監督協會(蒸汽鍋爐監督協會)的建立及其開展的活動
第二節 技術監督協會的法律性質和國家監督
第三節 技術監督協會及其專門官員活動的法律性質
第四節 技術監督協會的檢查活動及其基本權利保障
小結
第四章 航空管制組織改革與“私人行政”論
引言
小結
第五章 警察行政輔助與“私人行政”
引言
小結
第六章 “私人資助行政”的法的統制
引言
小結
第七章 公物的設定管理與“私人行政”的展開
引言
第八章 聯邦鐵路改革和“私人的人事管理”
引言
小結
第九章 第二次郵政改革與“私人雇用官員”
引言
第一節 第二次郵政改革的前提———第一次郵政改革
第二節 第二次郵政改革概要
第三節 第二次郵政改革的行政組織法問題
小結
第二編 日本“私人行政”的法的統制
第一章 特殊法人等功能性行政組織的現狀及其問題
引言
小結
第二章 指定機關行政的法律問題——日本對“私人行政”方式的法的統制
引言
第一節 指定機關制度概要
第二節 指定機關行政的法律問題
第三節 指定機關的行政方式和存在的問題
小結
第三章 公共覘制與“私人”規制——對公共規制的功能性理解及其法的統制
引言
小結
校後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