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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被保險人生存至70周歲後的首個契約生效日對應日,本公司按投保人根據契約約定已支付的保險費總額給付祝壽金。 若被保險人在70周歲後的首個契約生效日對應日以前身故,本公司按以下兩項中金額較大者給付“身故保險金”,契約終止: 若被保險人在70周歲後的首個契約生效日對應日及以後身故,本公司按以下兩項中金額較大者給付“身故保險金”,契約終止:

產品特色

1、即交即領早規劃,年金給付到終身
年金在契約生效後即可領取,直至終身,滿足客戶持續、穩健的財務規劃需求。
2、六十歲後雙倍領,七十全返祝壽金
60周歲前,每年給付基本保險金額5%的年金;60周歲起,每年給付基本保險金額10%的年金;70周歲,按所交保費總額給付祝壽金。讓被保險人越長壽越富有,越活越開心。
3、全殘年金再加倍,航空保障添安心
特設被保險人全殘年金雙倍給付,並終身享有身故保障,70周歲前還有3倍基本保險金額的航空意外額外身故保障。
4、保值增值享紅利,財富規劃隨心定
年年參加紅利分配,聚沙成塔,穩健增值。年金可自由指定受益人,實現財富靈活規劃分配。年金及紅利可每年複利累積生息,也可在需要時領取使用。

投保說明

1、投保年齡:
本保險接受的被保險人投保年齡範圍為0周歲—55周歲。
2、保險費及交費方式:
每份年交保費1000元,可選擇躉交(即一次性支付)、3年限期年交、5年限期年交、10年限期年交或20年限期年交。
3、保險期間:
被保險人終身。

保障責任

在契約有效期內,本保險提供以下保險保障:
1、年金
自契約生效日起,若被保險人生存,本公司每年按下表約定的對應金額給付一次年金,直至被保險人身故。首期年金於契約生效日給付,以後每年於契約生效日對應日給付
被保險人60周歲後的首個契約生效日對應日以前 被保險人60周歲後的首個契約生效日對應日及以後
基本保險金額的5% 基本保險金額的10%
2、全殘額外年金
若被保險人在保險期間內首次被鑑定為全殘,本公司自收到全殘鑑定書後的首個契約生效日對應日起,每年按上表約定的對應金額給付一次全殘額外年金,直至被保險人身故。首期全殘額外年金於本公司收到全殘鑑定書後的首個契約生效日對應日給付,以後每年於契約生效日對應日給付。
3、祝壽金
若被保險人生存至70周歲後的首個契約生效日對應日,本公司按投保人根據契約約定已支付的保險費總額給付祝壽金。
4、身故保險金
若被保險人在70周歲後的首個契約生效日對應日以前身故,本公司按以下兩項中金額較大者給付“身故保險金”,契約終止:
(1)被保險人身故時投保人根據契約約定已支付的保險費總額;
(2)被保險人身故時保險單的現金價值。
若被保險人在70周歲後的首個契約生效日對應日及以後身故,本公司按以下兩項中金額較大者給付“身故保險金”,契約終止:
(1)基本保險金額;
(2)被保險人身故時保險單的現金價值。
5、航空意外額外身故保險金
若被保險人在70周歲後的首個契約生效日對應日以前以乘客身份乘坐商業運營的民航班機,自通過機場安全檢查時起至抵達目的地走出民航班機的艙門止,因遭受意外傷害導致身故,本公司除按上述約定給付“身故保險金”外,再按基本保險金額的3倍給付“航空意外額外身故保險金”,契約終止。
w基本保險金額:基本保險金額根據被保險人的性別、投保年齡、投保份數、交費方式及交費期間等確定,並在保險單上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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