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簡介
福建省鹽務局是全省鹽行業的主管部門,代表省政府行使鹽政管理和食鹽專營職能,對全省鹽業實行垂直管理。福建省鹽業公司是國有獨資企業,是福建省唯一依法從事鹽業生產經營管理的專業性公司,為福建省輕紡(控股)有限責任公司全資企業。局司一套班子、兩塊牌子、職責分開、合署辦公。
福建省海鹽資源極為豐富,生產的鹽產品除供應省內需求外,還調銷外省並出口香港、韓國、日本等國家。2007年,全省生產原鹽42.34萬噸,省內鹽產品總銷售量為44.39萬噸,省內食鹽全年銷售38.64萬噸。公司實現主營業務收入42756萬元,利稅總額8463萬元。
2009年,福建省機構改革方案中,決定將福建省鹽業公司(鹽務局)的鹽業行政管理職能劃入福建省經濟貿易委員會。
主要職能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鹽業方針、政策、法規;擬定我省鹽業生產、銷售和鹽資源管理、開發的政策,經批准後組織實施。
(二)負責全省鹽業生產、經營規劃和計畫制訂並組織實施;主管全省食鹽生產、銷售、調撥等專營工作。
(三)負責全省鹽政管理,統一領導全省鹽政執法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打擊非法生產、銷售、走私鹽等活動和查處重大鹽業違法案件;受理鹽業行政複議案件,提供法律諮詢服務。
(四)貫徹實施《食鹽專營辦法》,負責加碘食鹽生產、加工、調撥、批發供應的計畫管理和監督檢查,維護食鹽生產、運銷秩序。
(五)按幹部管理許可權負責各鹽務分局和省鹽業總公司、各分公司及省屬各鹽場的人事工作。
(六)承辦省政府、省發改委和上級鹽業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組織機構
機構設定:
辦公室、財務部、人力資源部、發展規劃部、企業管理部、監察室、信息中心、食鹽專營部、鹽政處。
直屬單位:
福州市鹽務局、莆田市鹽務管理局、泉州市鹽務局、廈門市鹽務局、漳州市鹽務局、三明市鹽務局、南平市鹽務局、龍巖市鹽務局、寧德市鹽務局(鹽業公司);福建省鹽業進出口公司、福建晶港鹽業有限責任公司、福建省銀華房地產開發股份有限公司;中鹽福建鹽業有限公司(參股)。
直屬生產企業:
泉州市泉港晶海輕化有限公司、福建省晶浦輕化有限公司、福建省莆田市晶秀輕化有限公司、福建省晶惠精製碘鹽廠、福建省晶華鹽業物流有限公司、武夷山晶輝山莊。
直屬鹽場:
漳浦鹽場、 山腰鹽場、莆田鹽場、平潭鹽場。
領導班子
鄭元奇:福建省鹽業公司總經理、福建省鹽務局局長,主持局司行政全面工作,分管信息中心工作。
陳榮:福建省鹽業公司、福建省鹽務局黨委書記,主持局司黨委全面工作,分管人力資源部工作。
翁瑞添:福建省鹽業公司、福建省鹽務局黨委副書記、紀委書記,主持黨委日常工作,分管監察、審計工作。
謝欽銘:福建省鹽業公司副總經理、福建省鹽務局副局長,分管辦公室、發展規劃部工作。
毛胤維:福建省鹽業公司副總經理、總會計師、福建省鹽務局副局長,分管財務部、企業管理部工作,並履行總會計師職責。
莊燦陽:福建省鹽業公司副總經理、福建省鹽務局副局長兼廈門鹽業公司經理,分管食鹽專營部、鹽政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