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鹽務局

福建省鹽務局

福建省鹽業公司是國有獨資企業,受福建省經貿委委託負責食鹽準運證的開證和運輸計畫報送工作;負責確定食鹽定點生產企業、食鹽批發企業、食鹽零售單位的合理庫存量;受省經貿委委託,省鹽務局負責食鹽政府儲備、平衡鹽儲備管理工作;承擔有關的鹽政執法工作。

辦公樓(金皇大廈8層)

單位簡介

福建省鹽務局是全省鹽行業的主管部門,代表省政府行使鹽政管理和食鹽專營職能,對全省鹽業實行垂直管理。福建省鹽業公司是國有獨資企業,是福建省唯一依法從事鹽業生產經營管理的專業性公司,為福建省輕紡(控股)有限責任公司全資企業。局司一套班子、兩塊牌子、職責分開、合署辦公。
福建省海鹽資源極為豐富,生產的鹽產品除供應省內需求外,還調銷外省並出口香港、韓國、日本等國家。2007年,全省生產原鹽42.34萬噸,省內鹽產品總銷售量為44.39萬噸,省內食鹽全年銷售38.64萬噸。公司實現主營業務收入42756萬元,利稅總額8463萬元
2009年,福建省機構改革方案中,決定將福建省鹽業公司(鹽務局)的鹽業行政管理職能劃入福建省經濟貿易委員會。

主要職能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鹽業方針、政策、法規;擬定我省鹽業生產、銷售和鹽資源管理、開發的政策,經批准後組織實施。 
(二)負責全省鹽業生產、經營規劃和計畫制訂並組織實施;主管全省食鹽生產、銷售、調撥等專營工作。
(三)負責全省鹽政管理,統一領導全省鹽政執法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打擊非法生產、銷售、走私鹽等活動和查處重大鹽業違法案件;受理鹽業行政複議案件,提供法律諮詢服務。
(四)貫徹實施《食鹽專營辦法》,負責加碘食鹽生產、加工、調撥、批發供應的計畫管理和監督檢查,維護食鹽生產、運銷秩序。
(五)按幹部管理許可權負責各鹽務分局和省鹽業總公司、各分公司及省屬各鹽場的人事工作。
(六)承辦省政府、省發改委和上級鹽業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組織機構

機構設定:
辦公室、財務部、人力資源部、發展規劃部、企業管理部、監察室、信息中心、食鹽專營部、鹽政處。
直屬單位:
福州市鹽務局莆田市鹽務管理局泉州市鹽務局廈門市鹽務局漳州市鹽務局三明市鹽務局南平市鹽務局龍巖市鹽務局寧德市鹽務局(鹽業公司);福建省鹽業進出口公司、福建晶港鹽業有限責任公司、福建省銀華房地產開發股份有限公司;中鹽福建鹽業有限公司(參股)。
直屬生產企業:
泉州市泉港晶海輕化有限公司、福建省晶浦輕化有限公司、福建省莆田市晶秀輕化有限公司、福建省晶惠精製碘鹽廠、福建省晶華鹽業物流有限公司武夷山晶輝山莊
直屬鹽場:
漳浦鹽場山腰鹽場莆田鹽場平潭鹽場

領導班子

鄭元奇:福建省鹽業公司總經理、福建省鹽務局局長,主持局司行政全面工作,分管信息中心工作。
陳榮:福建省鹽業公司、福建省鹽務局黨委書記,主持局司黨委全面工作,分管人力資源部工作。
翁瑞添:福建省鹽業公司、福建省鹽務局黨委副書記、紀委書記,主持黨委日常工作,分管監察、審計工作。
謝欽銘:福建省鹽業公司副總經理、福建省鹽務局副局長,分管辦公室、發展規劃部工作。
毛胤維:福建省鹽業公司副總經理、總會計師、福建省鹽務局副局長,分管財務部、企業管理部工作,並履行總會計師職責。
莊燦陽:福建省鹽業公司副總經理、福建省鹽務局副局長兼廈門鹽業公司經理,分管食鹽專營部、鹽政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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