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簡介
莆田市鹽務管理局是莆田市人民政府鹽業行政主管部門,副處級建制,履行全市鹽業行政管理職能,主管全市鹽業市場管理工作,隸屬於福建省鹽務局。莆田鹽業公司(福建省鹽業公司莆田分公司)屬國有獨資企業,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是莆田市唯一依法從事鹽業生產經營管理的單位。局司一套班子、兩塊牌子、職能分設、合署辦公。
主要職責
1、貫徹實施國家有關鹽業管理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執行各項管理制度。
2、編制本地區的鹽業發展規劃。
3、組織落實上級鹽業行政主管部門下達的生產、銷售等計畫指標。
4、查處本行政區域內私產、私運、私銷、私購、侵銷、倒買倒賣鹽產品的鹽業違法案件,會同有關部門對鹽市場進行管理。
5、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碘鹽零售許可證的發放、換證工作。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職責。
組織機構
機關內設:辦公室、財務科、專營科、鹽政科(鹽政大隊);基層設:鹽政一中隊、鹽政二中隊、鹽政三中隊、鹽政四中隊、勝利鹽務所、東嶠鹽務所。
下轄仙遊縣鹽務局、城廂區鹽務局、涵江區鹽務局、秀嶼區鹽務局(鹽業支公司)。
領導班子
林大偉:莆田市鹽務管理局局長、莆田鹽業分公司黨支部書記、經理,負責局司全面工作,主要分管辦公室、財務科的工作;分管黨支部工作,做好精神文明建設、綜治平安建設等。
宋宗武:莆田市鹽務管理局副局長、莆田鹽業分公司副經理,分管專營科和鹽政科的工作,做好基層單位的管理工作。兼任局工會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