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紅十字會

福建省紅十字會

福建省紅十字會作為中國紅十字會的地方組織,自1958年12月8日成立以來,在各級黨委、政府及社會各界的關心支持和熱心幫助下,各級紅十字會宣傳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紅十字會法》,不斷拓展人道領域裡的服務,紅十字事業得到了長足的發展。 2004年6月,福建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九次會議審議通過了《福建省紅十字會條例》,於8月1日正式施行,這對於更好地貫徹落實《紅十字會法》、推動福建省紅十字事業的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多年來,特別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紅十字會法》頒布施行以來,省紅十字會積極開展人道主義救助工作,不斷推進紅十字事業向前發展。


福建省紅十字會作為中國紅十字會的地方組織,自1958年12月8日成立以來,在各級黨委、政府及社會各界的關心支持和熱心幫助下,各級紅十字會宣傳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紅十字會法》,不斷拓展人道領域裡的服務,紅十字事業得到了長足的發展。
1991年,全省89個地(市)、縣(市、區)全部建立了紅十字會;現全省擁有基層組織896個,會員29.75萬人,其中青少年會員近16萬人。2001年10月9日,經省委編委批准,理順了管理體制。2004年,經省委批准,福成立了中共福建省紅十字會黨組。2004年6月,福建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九次會議審議通過了《福建省紅十字會條例》,於8月1日正式施行,這對於更好地貫徹落實《紅十字會法》、推動福建省紅十字事業的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多年來,特別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紅十字會法》頒布施行以來,省紅十字會積極開展人道主義救助工作,不斷推進紅十字事業向前發展。在自然災害救助方面,募集、接收賑災款物折合人民幣8810萬多元賑濟災民,在’98抗洪救災中因成績顯著被中共福建省委、省政府、省軍區授予閩江’98·6特大洪水抗洪救災先進集體稱號;在民眾性現場初級救護培訓方面,1992年以來全省地方各級紅十字會在交通、電力、消防等行業組織舉辦現場初級衛生救護培訓班6000期,培訓急救員20多萬人次;在無償獻血方面,1992年全省實現公民無償獻血“零”的突破, 2004年我省無償獻血量占臨床用血量的91.5%;在造血幹細胞捐獻者資料庫建設方面,積極開展徵集捐獻造血幹細胞志願者和宣傳募集資金工作,經中國造血幹細胞捐獻者資料庫管理中心批准,福建省分庫和定點HLA組織配型實驗室投入運轉,到目前為止,全省已有1萬多名造血幹細胞志願捐獻者採集了血液標本,4314人進行了HLA分型檢測併入福建分庫,傳輸總庫3780例。26位造血幹細胞志願捐獻者與患者的HLA的分型相匹配,實施移植4例;在台灣事務服務方面,按照《金門協定》擔負海峽兩岸雙向遣返作業的聯繫聯絡、參與見證任務,協助政府處理海峽兩岸突發事件,為溝通海峽兩岸關係,促進祖國統一大業作出了應有的貢獻。同時,各級紅十字會在傳播人道主義、社區服務、促進青少年健康成長、加強基金建設及國際交往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紅十字會已經成為深受人民民眾歡迎的社會救助團體,成為政府人道工作好助手。
展望未來,福建省紅十字會高舉鄧小平理論偉大旗幟,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紅十字會法》,與時俱進、開拓創新、朝著建設有中國特色紅十字會目標,創造新業績,為福建省“三個文明”建設作出新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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