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機構改革方案

2018年10月,為貫徹落實中辦、國辦印發的《福建省機構改革方案》,福建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印發《福建省省級機構改革實施方案》,推動各項改革任務落地見效。

方案印發

2018年10月10日訊息,為貫徹落實中辦、國辦印發的《福建省機構改革方案》(以下簡稱《方案》),近日福建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印發《福建省省級機構改革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推動各項改革任務落地見效。

方案落實

《實施方案》明確了福建省省級黨政機構改革的總體要求、機構設定等內容,確定共設定省級黨政機構60個,其中黨委機構19個、政府機構41個。同時,方案明確要統籌推進省人大、政協和群團組織、事業單位等其他省級各項改革任務。

2018年11月中旬前,福建省要基本完成省直部門機構班子配備、人員轉隸、掛牌、辦公場所調配、公共處室集中辦公等工作;12月底前,基本完成涉改部門“定職責、定機構、定編制”工作。

設定情況

省政府辦公廳和組成部門24個,組成部門有: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教育廳、科學技術廳、工業和信息化廳、民族與宗教事務廳、公安廳、民政廳、司法廳、財政廳、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自然資源廳、生態環境廳、住房和城鄉建設廳、交通運輸廳、水利廳、農業農村廳、商務廳、文化和旅遊廳、衛生健康委員會、退役軍人事務廳、應急管理廳、審計廳、省政府外事辦公室。

省政府直屬特設機構1個:省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

省政府直屬機構10個:省林業局、海洋與漁業局、市場監督管理局、廣播電視局、體育局、統計局、人民防空辦公室、醫療保障局、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省政府信訪局(省委信訪局與其合署辦公)。

其中,工業和信息化廳掛無線電管理辦公室牌子;公安廳掛打擊走私綜合治理工作辦公室牌子;民政廳掛革命老根據地建設辦公室牌子;農業農村廳掛扶貧開發領導小組辦公室、省委實施鄉村振興戰略領導小組辦公室牌子;商務廳掛口岸工作辦公室牌子;退役軍人事務廳掛雙擁共建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牌子;市場監督管理局掛知識產權局牌子;人民防空辦公室掛民防局牌子;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掛金融工作辦公室牌子。

此外,設定省政府部門管理機構6個:省機關事務管理局、數字福建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省大數據管理局)、糧食和物資儲備局、監獄管理局、文物局、藥品監督管理局。

新組建和最佳化職責的機構

組建省自然資源廳。將省國土資源廳、省國有自然資源資產管理局的職責,以及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的組織編制主體功能區規劃職責,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的城鄉規劃管理職責,省環境保護廳的組織劃定生態紅線職責,省水利廳的水資源調查和確權登記管理職責,省農業廳的草原(地)資源調查和確權登記管理職責,省林業廳的森林、濕地等資源調查和確權登記管理職責,省海洋與漁業廳的擬訂海洋功能區劃、海域開發利用總體規劃、無居民海島保護規劃以及海域海島等資源調查、確權登記和管理職責等整合,組建省自然資源廳,作為省政府組成部門,正廳級。不再保留省國土資源廳、省國有自然資源資產管理局。

組建省生態環境廳。將省環境保護廳的職責,以及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的應對氣候變化和減排職責,省國土資源廳的監督防止地下水污染職責,省水利廳的編制水功能區劃、排污口設定管理和流域水環境保護職責,省農業廳的監督指導農業面源污染治理職責,省海洋與漁業廳的海洋環境和漁業水域生態保護職責等整合,組建省生態環境廳,作為省政府組成部門,正廳級。不再保留省環境保護廳。

組建省農業農村廳。將省農業廳的職責,以及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的農業投資項目、省財政廳的農業綜合開發項目、省國土資源廳的農田整治項目、省水利廳的農田水利建設項目等管理職責整合,組建省農業農村廳,作為省政府組成部門,正廳級。省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省農業農村廳。省農業農村廳加掛省扶貧開發領導小組辦公室、省委實施鄉村振興戰略領導小組辦公室牌子。不再保留省農業廳。

組建省文化和旅遊廳。將省文化廳、省旅遊發展委員會的職責整合,組建省文化和旅遊廳,作為省政府組成部門,正廳級。不再保留省文化廳、省旅遊發展委員會。

組建省衛生健康委員會。將省衛生和計畫生育委員會、省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的職責,以及省民政廳承擔的省老齡工作委員會辦公室職責,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的職業安全健康監督管理職責等整合,組建省衛生健康委員會,作為省政府組成部門,正廳級。保留省老齡工作委員會,日常工作由省衛生健康委員會承擔。不再保留省衛生和計畫生育委員會、省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

組建省退役軍人事務廳。將省民政廳的退役軍人優撫安置和擁軍優屬職責,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的軍官轉業安置職責,以及軍隊等相關職責整合,組建省退役軍人事務廳,作為省政府組成部門,正廳級。按中央有關改革部署實施。省退役軍人事務廳加掛省雙擁共建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牌子。

組建省應急管理廳。將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的職責,以及省政府辦公廳的應急管理職責,省公安廳的消防管理職責,省民政廳的救災職責,省國土資源廳的地質災害防治相關職責,省水利廳的水旱災害防治相關職責,省林業廳的森林防火相關職責,省農業廳的草原(地)防火相關職責,省防汛抗旱指揮部、省森林防火指揮部、省減災委員會的職責等整合,組建省應急管理廳,作為省政府組成部門,正廳級。按中央有關改革部署實施。不再保留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省政府辦公廳不再加掛省應急管理辦公室牌子。

重新組建省司法廳。將省司法廳、省政府法制辦公室的職責整合,重新組建省司法廳,作為省政府組成部門,正廳級。不再保留省政府法制辦公室。

最佳化省審計廳職責。將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的重大項目稽察職責,省財政廳的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監督檢查職責,省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的相關經濟責任審計職責以及省屬國有大中型企業監事會等職責劃入省審計廳。不再保留省屬國有大中型企業監事會。

組建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將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省質量技術監督局、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的職責,省政府辦公廳承擔的省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職責,省物價局的價格監督檢查與依法查處價格壟斷行為相關職責,省商務廳受委託承擔的反壟斷相關職責、牽頭打擊侵權和假冒偽劣商品職責等整合,組建省市場監督管理局,作為省政府直屬機構,正廳級。保留省食品安全委員會,具體工作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承擔。不再保留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省質量技術監督局、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省政府辦公廳不再加掛省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牌子。

組建省醫療保障局。將省財政廳承擔的城鎮職工和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生育保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藥品和醫療服務價格管理、藥品配送管理、醫療救助等職責劃入省醫療保障局,作為省政府直屬機構,正廳級。

組建省林業局。將省林業廳的有關職責,省農業廳的草原(地)監督管理職責,以及省國土資源廳、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省水利廳、省農業廳、省海洋與漁業廳等部門承擔的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自然遺產、地質公園等管理職責整合,組建省林業局,作為省政府直屬機構,正廳級,由省自然資源廳統一領導和管理。不再保留省林業廳。

組建省文物局,作為省政府部門管理機構,由省文化和旅遊廳管理,副廳級。

組建省藥品監督管理局,作為省政府部門管理機構,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管理,副廳級。

將省級和省級以下國稅地稅機構合併,國稅地稅機構合併後,實行以國家稅務總局為主、與省委和省政府雙重領導管理體制。不再保留省地方稅務局。

《實施方案》對省人大、政協等省級其他方面的機構改革如何統籌推進?

省人大機構改革方面,組建省人大社會建設委員會,作為省人大專門委員會,負責研究、擬訂、審議勞動就業、社會保障、民政事務等方面的有關議案、地方性法規草案,開展調查研究,開展有關執法檢查。組建省人大監察和司法委員會,作為省人大專門委員會,承擔推動實現黨內監督和國家機關監督有機統一方面相關職責。

省政協機構改革方面,組建省政協農業和農村委員會,將省政協經濟委員會聯繫農業界和研究“三農”問題等職責調整到省政協農業和農村委員會。省政協文史和學習委員會更名為省政協文化文史和學習委員會,省政協教科文衛體委員會更名為省政協教科衛體委員會,將省政協教科文衛體委員會承擔的聯繫文化藝術界等相關工作職責調整到省政協文化文史和學習委員會。

群團組織改革方面,對已經制定改革方案的省總工會、團省委、省婦聯等群團組織,認真組織實施改革方案。根據中央精神,加快推進其他群團組織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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