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平潭縣人民法院

福建省平潭縣人民法院

平潭縣人民法院建於1952年8月。法院審判大樓坐落於平潭縣嵐城鄉萬寶路中段南側。全院人員80人,其中研究生14人,占比17.5%;本科54人,占比67.5%。

基本信息

機構設定

平潭法院現設有辦公室、政治處、立案庭、刑事審判庭、少年審判庭、民事審判一庭、涉台審判庭、民事審判二庭、行政審判庭、審判監督庭、執行局、司法行政裝備管理科、監察室、司法警察大隊、林業審判庭等部門和蘇澳人民法庭、流水人民法庭、敖東人民法庭、平原人民法庭等4個人民法庭。

法院建設

平潭法院緊緊圍繞《平潭綜合實驗區總體發展規劃》,自覺將審判工作與黨委中心工作有機結合,制訂《發揮審判職能服務實驗區重點項目的實施意見》,成立實驗區建設項目司法服務組,主動對接實驗區建設大局,著力提供法律諮詢和跟蹤服務,定期走訪項目組團指揮部,對全區重點、熱點、難點工作,積極介入,提供司法建議,穩妥審理涉及全區開放開發案件,確保重點項目順利推進。

所獲榮譽

平潭法院先後榮獲國家、省、區集體表彰獎勵21項,獲區級以上個人表彰獎勵75人次,先後被評為全國法院涉港澳台司法協助工作先進集體、“福建省維護婦女兒童合法權益工作先進集體”、福建省法院先進集體、福建省依法治省先進集體;敖東人民法庭被評為全省黨建工作先進集體、全省十佳法庭、“福建青年五四獎章”,記集體二等功;辦公室、法警大隊和刑事審判庭分別被評為福建省“青年文明號示範集體”、福建省“青年文明號”號和福建省“青少年維權崗”。

地理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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