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職責
福州市生態環境局將市環境保護局的職責,以及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的應對氣候變化、減排職責,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的應對氣候變化相關職責,市國土資源局的監督防止地下水污染職責,市水利局的編制水功能區劃、排污口設定管理和流域水環境保護職責,市農業局的監督指導農業面源污染治理職責,市海洋與漁業局的海洋環境保護職責等整合,組建市生態環境局,作為市政府工作部門,正處級。縣級生態環境部門對應市生態環境局相應劃轉職責,作為市生態環境局的派出機構。不再保留市環境保護局及各縣(市、區)的環境保護局。
現任領導
局長:郭海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