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住房資金管理中心

為了促進城鎮住房建設,提高城鎮居民的居住水平,1993年福州市住房資金管理中心(以下簡稱市中心)正式掛牌成立。市中心是不以營利為目的的獨立法人資格的事業單位。在住房委員會的決策領導下,市中心本著服務於民,造福社會的宗旨,全力維護住房公積金所有者的合法權益。

職責

目前主要履行以下職責:
(一)編制、執行住房公積金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的規定歸集、使用計畫;
(二)負責記載職工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提取、使用等情況;
(三)負責住房公積金的核算
(四)審批住房公積金的提取;
(五)負責住房公積金的保值和歸還;
(六)編制住房公積金歸集、使用計畫執行情況的報告;
(七)承辦住房委員會決定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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