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院簡介
學院內設五個教研室和四個院級研究所,兩個校級研究所,一個校級教育中心等教學、科研機構。擁有一支
以中青年教師為主體的實力雄厚的師資隊伍,隊伍結構合理,教學、科研能力強。其中,絕大多數教師具有高級職稱和博士學位,十餘名教師具有海外留學、訪學經歷;絕大多數教師是具有律師執業資格的“雙師型”教師;多名教授為享受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專家、“福建省百千萬人才工程”人選、“福建省法學英才”、“福建省優秀青年社會科學專家”、“福建省優秀青年法學人才”;多名教授擔任了全國性學術團體的副會長和常務理事。
學科建設
學院大力加強學科建設,不斷完善學科結構布局。2006年獲得環境與資源保護法學二級學科碩士學位授權點。2011年獲得國家法學一級學科碩士學位授權點。已有五個二級學科碩士點開始招生,在福建省處於領先地位,僅次於廈門大學。
環境與資源保護法學 |
國際法學 |
經濟法學 |
憲法學與行政法學 |
民商法學 |
現已初步建成以環境與資源保護法學、經濟法學、國際法學、憲法與行政法學、民商法學為重點學科,法學理論、訴訟法、刑法學、法制史等全方位發展的學科結構體系;學院現設有一個法學本科專業,五個二級學科法學碩士點。為社會培養輸送高級法律人才二千多名。目前在校本科生約650人,博士、碩士研究生約550人,基本形成了教學科研型學院。歷屆畢業生就業率保持在90%以上。近年來,學院的學科建設實現了跨越式發展,已擁有一個環境與資源保護法學博士點,環境與資源保護法學、經濟法學、國際法學、法律碩士四個碩士點,一個法學本科專業,近五年來,教師共發表學術論文300多篇,出版學術著作40多部。承擔各類科研項目80多項,科研經費總額達人民幣200多萬元。獲各級科研成果獎勵20多項。
學院湯黎虹教授在學界大力倡導新興學科社會法學科研究和建設,並在法學院內開設全國首個社會法本科生課程,其研究獲得豐碩成果,《社會法學》、《社會法通論》等書。未來社會法將成為福州大學法學院又一優勢學科,甚至可執牛耳。
學院內設五個教研室和五個院級研究所,兩個校級研究所,一個校級教育中心等教學、科研機構。即綜合教研室、民商法教研室、經濟法教研室、訴訟法教研室、國際法教研室和憲法行政法研究所、民商法研究所、經濟法研究所、訴訟法研究所、國際法研究所;福州大學環境與資源保護法研究所、福州大學國際法研究所;福州大學法律碩士教育中心。
學院領導
黨委書記王巧萍 全面負責學院黨委的工作,組織落實黨委會的各項職責。
院長黃輝 全面負責學院的行政工作,分管學科建設、外事工作、院行政辦公室等。
黨委副書記 黃僑彬 分管學院學生工作。
副院長丁國民 分管學院科研、學術交流、圖書館法律分館、律師團隊。
副院長蔡曉榮 分管本科、研究生、博士教學工作。
辦公室主任 秦偉 主持學院行政辦公室職責範圍內工作。
黨委秘書張榕平 主持學院黨委辦公室職責範圍內工作。
團委書記 董晨燕 主持學院團委、學生會各項工作。
師資力量
學院擁有一支以中青年教師為主體的實力雄厚的師資隊伍,隊伍結構合理,教學、科研能力強。其中,絕大多數教師具有高級職稱或博士學位;絕大多數教師是具有律師執業資格的“雙師型”教師;多名教授、副教授享受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入選省級“百千萬人才工程”和校級“百人工程”;多名教授擔任了全國性學術團體的副會長和常務理事。
陳泉生,福州大學法學教授、博士生導師,中國環境資源法學研究會副會長,福建省政府法律顧問,1995年入選“百千萬人才工程”,1997年起享受國務院政府特殊津帖。從事環境法學研究近20年,迄今公開發表科研成果近百萬字,其中在《中國社會科學》、《法學研究》、《中國法學》等國家權威刊物發表高水平論文三十多篇,主編兩套系列專著:《生態與法律專題研究叢書》和《環境法學系列專著》。主持過十多項國家及省部級科研項目,以上課題成果獲省部級及高校人文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獎十多項。
鄒雄(1963.12-)男,法學教授,博士生導師。現任福州大學法學院院長、民商法教研室主任,兼任中國環境資源法學研究會常任理事、福建省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仲裁員、福州市律師協會專業指導委員會委員、福建天長律師事務所律師。迄今已主持或參與過八項國家、省部級科研項目的研究,出版專著一部(《環境侵權救濟研究》),參編教材一部,在《中國法學》、《現代法學》等學術刊物上發表論文數十篇。
葉知年 福建永泰人,1966年7月出生,西南政法大學法學碩士。現為福州大學法學院教授、碩士研究生導師,兼任中國法學會民法學研究會理事、中國法學會比較法學研究會理事、福建省法學會學術委員會委員、福建省法學會民商法學專業委員會副主任。主要學術成就:《中國契約法新論》(福建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電子商務法論—電子契約研究》(福建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無因管理及相關債之制度研究》(中國檢察出版社2007年版)。
黃輝1990年本科畢業於北京大學法律學系經濟法專業。現任福州大學法學院副院長,碩士生導師。主要學術成就:《網路隱私權的法律問題研究》 法務部中青年項目、《WTO與環境保護研究》省社科青年項目、《網路智慧財產權法律保護的研究》省教委項目等十幾項省部級研究項目,在法學刊物發表論文幾十篇。
湯黎虹曾任福州大學校黨委宣傳部部長。現為福州大學法學院教授。經濟法碩士生導師。中國社會法研究會會長。現主要研究方向為社會法。著有《社會法學》、《社會法通論》等書。
學院辦學
辦學模式
學院堅持“請進來、走出去”方針,積極探索開放式辦學模式,與福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等單位建立了共建關係,形成了校內外合作的辦學格局。已連續多年組織全國性的東南法學論壇、院內季度法學沙龍、研究生法學研究會等形式的學術活動;邀請了羅豪才、王家福、梁慧星、張晉藩、沈仲平、王曉曄、朱蘇力、卞建林、林來梵、屈學武、李林、孫長勇、劉俊海等著名學者來校講學,師生受益匪淺。學院憑藉一批具備法學實踐經驗教師的條件,以教師為骨幹,成立了“福州大學大學生法律援助中心”,帶領學生走出校門,開展法律諮詢、法律援助的實踐活動,在省內產生了廣泛的影響,得到社會的好評。
辦學規模
學院擁有一座建築面積5000平方米的獨立的辦公、科研大樓,一座能容納300餘人、具有同聲翻譯和現場刻錄像等先進功能的大模擬法庭,一個配備了現代化教學設施的獨立的法律碩士教育中心,一個面積500平方米的資料閱覽室,兩個小模擬法庭和一個法律診所等辦學硬體設施。
學院擬用3-5年的時間,建設成為福建省重要的法律人才培養基地、法律科學研究基地、法律信息情報基地和決策諮詢服務基地;經過5~8年的努力,建設成為在教育質量、科學研究、管理水平和辦學效益等方面總體上達到國內同類院校先進水平,部分學科方向達到國內先進水平,並具有自己鮮明辦學特色的法學院。
發展思路
學院貫徹開放辦學方針,與美國、英國、日本、香港、台灣、澳門及國內眾多高校和科研院所開展廣泛的學術交流,在法院、檢察院、律師事務所等法律實務部門建立了“教學科研實踐基地”,聘請了十餘名實踐部門的專家擔任兼職碩士生導師,形成了校內外合作辦學的格局。已連續多年舉辦全國性的海峽法學論壇、東南法學論壇,院內法學沙龍、教授講壇、研究生法學研究會等形式的學術活動,先後邀請了羅豪才、王家福、張晉藩、梁慧星、卞建林、朱蘇力、孫長勇、李林、王曉曄、何勤華、周葉中、蔡守秋、卓澤淵、林來梵、劉俊海、沈仲平(香港)、黃源盛(台灣)等著名學者來校講學或擔任兼職教授。憑藉一批具有豐富法學實踐經驗教師的條件,常帶領學生走出校門,開展法律諮詢、法律援助等實踐活動,產生了廣泛影響,得到社會的好評。
目前,學院著力加強學科建設,努力打造“東南法學”特色學術品牌——包括出版東南法學系列專著、開設東南法學論壇、舉辦東南法學沙龍、建設東南法學網路平台等,營造濃厚學術氛圍,努力將學院建設成為福建省重要的法律人才培養基地、法律科學研究基地、法律信息情報基地和決策諮詢服務基地,成為在教育質量、科學研究、服務社會和辦學效益等方面總體上達到國內同類院校先進水平,部分學科方向達到國內先進水平,並具有自己鮮明辦學特色的法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