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交通大學凱原法學院

上海交通大學凱原法學院

上海交通大學的法學教育可以上溯到20世紀之初南洋公學時期的政治特班。南洋公學於1901年舉辦政治特班,由蔡元培先生主持,在當時,科舉制度還沒有廢除,為了給處於大變革時代的中國社會培養具有現代學識的治國人才,特班“專教中西政治、文學、法律、道德諸學”,開設了憲法、國際公法、行政綱要等課程,從而使南洋公學成為首批開展近現代法學教育的中國高等學府之一。

學院歷史

南洋公學時期的政治特班

聯合國國際法院首位中國籍法官徐謨以及著名的教育家和政治家黃炎培、邵力子等一批優秀法政人才,均為南洋公學特班的學生。此外,為助長變法改制與社會進步,南洋公學在譯介國外法律與法學著作方面亦領風氣之先,在商務印書館創始人、時任南洋公學譯書院院長的張元濟先生的主持才,首次成系列地翻譯了一批國外重要的法律和法學文獻,其中,曾在特班研習法律的近代中國著名文化大師李叔同先生所翻譯的《法學門徑書》和《國際私法》亦在其列。

恢復法學教育,蟄伏積蓄

上海交通大學於設立了法學教研室,逐步恢復交大的法學教育事業。1992年開辦法學本科專業,1993年招收第一批本科生,正式開始了法學專業教育的歷史。1996年成立法律系, 1998年取得法學碩士學位授予權。這期間,法學教育處在探索階段,逐步在師資、科研、教學、學生培養等方面積累了寶貴經驗。

成立法學院,超常規、跨越式發展

根據建設“綜合性、研究型、國際化”世界一流大學的需要,上海交通大學於2002年6月成立法學院,並投資2500萬元進行一期建設,開啟了上海交通大學法學教育發展的新階段。從這一年,法學院的發展進入了快車道,一躍成為全國發展最快的法學院之一。在堅持本科教育這箇中心的同時,法學院在最短的時間內,先後取得了8個二級學科碩士學位、法學一級學科碩士學位授予權,法律碩士專業學位授予權,以及憲法行政法博士學位授予權。

2010年8月,教育部、財政部聯合印發《關於批准第六批高等學校特色專業建設點的通知》(教高函15號),上海交大法學專業在此次國家特色專業遴選中脫穎而出,被批准為國家第六批高等學校特色專業建設點。

2007年7月, 廖凱原基金會與上海交通大學簽訂捐贈協定,將向上海交通大學捐贈總額不少於3000萬美元的資金用於建設一流法學院,為上海交通大學的法學教育發展開創了全新的機遇。

今後三年內,法學院計畫循3個途徑進一步加強師資力量:一是從國外名牌大學的法學院吸引學成歸國的博士;二是選用國內著名法學院的博士應 屆畢業生;三是通過派往國外留學、進修和到國內法院、檢察院實習等形式提高現有人員、尤其是尚無博士學位教師的教學能力。同時吸收更多的學 者型高級法官、高級檢察官和高級律師做我校的兼職教授,讓他們參與教學 、指導模擬審判、合作指導論文並參與論文答辯等教學工作。

院徽介紹

上海交通大學凱原法學院上海交通大學凱原法學院

學科介紹

學院法學本科設立於1992年。十餘年來,我們已經為社會培養了一大批優秀的法學專門人才,他們遍布世界各地,各行各業,為我國的法治事業作貢獻。除法學本科專業外,法學院利用短短的兩、三年時間,在已有的憲法與行政法學和法理學碩士點的基礎上拿到了法學一級學科碩士授予點和法律碩士專業學位授予點。2003年到2006年,學院曾掛靠管理科學與工程一級學科下招收博士生。2006年1月國務院學位委員會第十次學位授權審核會議正式批准我校憲法與行政法學博士學位授予點。自2007年開始學院正式招收憲法與行政法學專業博士研究生。同時,掛靠管理科學與工程招收博士後研究人員。 2010年,根據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批准,凱原法學院自行審議通過法學一級博士學科授權點,博士點復蓋所有的二級學科,至此,上海交通大學凱原法學院法律教育層次更上一個台階。根據上海交通大學建設世界一流大學的定位,凱原法學院將在今後很長一段時間得到學校的大力支持,為創建一流文科奠定良好的基礎。

» 法學院有權授予博士、碩士學位學科專業名稱

一級學科名稱 二級學科名稱 碩士授權時間 博士授權時間
★法學 法學理論 2000.12 2011.03
憲法學與行政法學 1998.06 2006.01
刑法學 2006.01 2011.03
民商法學 2003.09 2011.03
智慧財產權法學 2006.01 2011.03
訴訟法學 2003.09 2011.03
經濟法學 2006.01 2011.03
環境與資源保護法學 2003.09 2011.03
國際法學 2003.09 2011.03
社會法學 2012.06 2012.06

說明:★號為一級學科授權博士點。

» 法學院有權授予專業學位的名稱

專業學位名稱 授權時間
法律碩士 2003

» 博導及研究方向

姓名 學科、專業 主要研究方向
季衛東 法理學 法社會學、 比較法學
鄭成良 法理學 法理學、司法制度
范進學 法理學 憲法 解釋學 、 法哲學
李學堯 法理學 法理學、法社會學
林國基 法理學 法理學、法史
王志強 法理學 中國法律史、比較 法律史
楊力 法理學 法社會學、司法制度、法律教育
孫潮 憲法學 憲法、行政法
徐向華 憲法學 立法學
葉必豐 行政法學 行政法、 行政訴訟法
朱芒 行政法學 行政程式 、都市法
韓長印 民商法學 民法、商法
彭誠信 民商法學 民法、商法
張紹謙 刑法學 刑事法
王曦 環境法學 國際環境法 、比較環境法
秦天寶 環境法學 環境法
徐冬根 國際法學 國際金融法 、國際私法
胡加祥 國際法學 國際經濟法、世界貿易組織法
趙勁松 國際法學 海商法
傅崐成 國際法學 國際法
沈偉 國際法學 金融和公司治理、 國際投資法 、商事仲裁
壽步 智慧財產權法學 智慧財產權法
萬勇 智慧財產權法學 智慧財產權法
王先林 經濟法學 經濟法
許多奇 經濟法學 財稅金融法
王福華 民事訴訟法學 民事訴訟法、 證據法
董保華 社會法學 勞動法 、 社會法 、社會保障法

法科特別班(三三制)

新的人才培養模式法科特別班(三三制)

為推動新形勢下的中國法學教育改革,探索在法學領域貫徹教育部“卓越人才培養計畫”的精神,提高法學教育質量,培養真正適應社會需要的高層次法律職業人才,上海交通大學凱原法學院在季衛東院長的主持下,經過長期的調研論證,決定自2010年起試辦法學本科背景的全日製法律碩士特班(以下簡稱“法科特班”),為法學本科背景的法律碩士教育的專精化探索新的模式。

一、試辦法科特班的背景和基本定位

改革開放三十年、特別是近十年來,我國高等法學教育發展迅速,已經形成了法學本科、法律碩士(非法學本科和法學本科)、法學碩士和法學博士的多層次的法科人才培養體系。但同時,法科人才培養也面臨著現實的困境:一方面,法科人才總體上供過於求,法科畢業生就業率非常低,甚至排在文科各專業的末位,已經就職的多數人從事著與法律無關的工作;另一方面,真正適應社會需要的高層次法律職業人才又十分短缺,尤其是國際型高端法律人才嚴重匱乏。這種尷尬的局面呼喚法科人才培養模式的改革。上海交通大學凱原法學院試辦法科特班就是在這種背景下進行法律教育教學改革的一次有益嘗試,旨在以通識教育和專業教育並重的理念辦好法學本科教育的基礎上,建立高層次法學學術人才與高層次法律職業人才的分類培養模式。其中,針對高層次法律職業人才培養,著力推動本碩貫通培養機制,其切入點是創辦特班,選擇優秀生源從法學本科四年級開始,提前進入碩士研究生階段的法律職業課程學習,接受較為長期的、體系化的高層次法律職業教育。

具體說來,“法科特班”是指上海交大凱原法學院法學專業本科生從第三學年結束後開始分流,依據學生前三學年的成績積點排名的順位以及學生的自願報名情況,通過免試推薦和綜合素質測試,擇優選拔一定數量的優秀生源,從本科四年級開始提前進入碩士研究生階段學習,以本碩貫通培養的方式讓學生接受高層次法律職業教育,以包括本科階段合計六年的連續時間獲得法律碩士學位以及更好的就職前景。因此,上海交大法科特班的基本定位是主要面向司法和涉外法務方向的高層次法律職業教育。

相對於體制內較為便捷的“4+2”模式,“3+3”模式的法科特班避免了法學專業本科生第四年的粗放式實習等的時間浪費,使高層次法律職業教育在時間上更好地得到銜接,在內容上更精深、更充實,並為實務訓練以及海外名校留學或研修提供體系化的合理安排。這樣的高層次法律職業教育的培養目標,不僅限於增強學生的就業能力,更為重要的是要培養出真正具有國際視野的、適應二十一世紀中國發展新形勢的高層次法律職業人才。

二、試辦法科特班的主要制度設計和舉措

試辦法科特班涉及很多方面的問題,以下是其主要的制度設計和舉措:

(一)關於法科特班學生的來源、選拔方式與錄取類別

選拔到符合要求的優秀生源是試辦法科特班的基礎和關鍵。由於法科特班是以法學本科專業為背景的,並且實行“3+3”的模式,因此無法通過在每年一月舉行的全國統一的碩士研究生考試來進行選拔,而只能通過免試推薦的方式在本科三年級結束時進行選拔。在試辦階段,法科特班的學生限於上海交大凱原法學院的優秀法學本科生,即法學本科生三年級結束後,凱原法學院依據學生前三年的成績積點排名和綜合素質測試,選拔一定數量(首批為15名)的學生進入特班,提前接受側重於司法和涉外法務方向的高層次法律職業教育。

本來,本科生的正常推免工作要到四年級第一學期開學後才能開始啟動,為保證法科特班學生在四年級第一學期初的正常入學學習,凱原法學院經與學校教務處和研究生院協商,將推免和綜合素質測試工作提前到三年級第二學期考試結束後、暑假前期(7月中旬)進行。鑒於法科特班教育的基本定位以及新的法律碩士(法學)類型的設立等因素,上海交大法科特班納入全日製法律碩士(法學)的招生類別和學制框架內。

(二)關於法科特班的教師配備和培養要求

法科特班的授課主要由凱原法學院內專業知識淵博、富有實務經驗、職業教育能力強的教師擔任,某些課程可邀請校外一定數量的知名專家擔任,特別是司法機關的學者型法官、檢察官和律師擔任。特班實行雙導師制,除本院的教師擔任導師外,還挑選一定數量的相關實務部門的專家擔任導師,並成建制地安排到法院、檢察院、高端律所和跨國公司法務部門進行為期半年的一對一指導的專業實習。此外,還適度安排與境內外名校之間的交換培養,或者提供到世界一流法學院留學的機會。

法科特班的教學著重培養學生的法律職業能力。對主要專業課程採取專題研究、比較分析、逐步深化法律思維的教學方式,並加強對話式教育、判例研究、分組攻讀切磋以及有計畫、有步驟的實務訓練,充分調動自主鑽研和比賽績效的積極性,著重於基本法律理論知識的提升和實務能力的培養。在課程教學上有更好的規範化要求,每門課的授課教師都按照統一的格式撰寫課程概要(主要包括講義要旨、授課內容、教科書和參考書、考試方法和評分標準、面談時間、給學生的贈言等)和編制教學資料。

(三)關於法科特班的課程設定

在經過法學本科三年比較系統的基礎課程學習後,法科特班的課程設定比較獨特。其要點是:1.縮減概說性的或者純理論性的課程,一些已經在本科階段開設、與實務關聯不大的課程在碩士階段就不再涉及,相應地增設法律操作技巧課程和法學前沿領域課程;2.選修課結合上海交大的通選課改革,學生可以跨專業、年級修課,部分採用外語授課的專業課和研討課可以與國際班學生共同開班;3.不分設專業,如果學生特別對某一艱深領域感興趣,可以採取由導師單獨指導,跨院系選修課程的方式完成學習過程,或者在論文寫作階段通過文獻研究的方式予以解決;4.課程教學的整體學分控制,為學生留下足夠的課外時間進行閱讀、思考、討論、預習和複習以及在特定專業方向上拓展自我發展空間;5.專業實習為期6個月,主要去法院、檢察院、高端律所和跨國公司法務部門,在帶教老師指導下,對主要的法律業務都有涉及;6.在模組課程的定位上,民法、刑法、訴訟法構成課程設定的核心,經濟法、商法強調與其他學科知識的交叉,基礎理論法學課程強調學生法律人格的完善、對法律運行的總體把握和法律思維方式的訓練、薰陶,法律職業技能課程強調全面性、實用性,促使學生積極參與,並在這一過程中進行自我職業規劃。

(四)關於法科特班的綜合素質測試

法科特班學生的選拔實行在法學本科前三年成績排名的基礎上進行綜合素質測試的辦法,秉承“嚴進嚴出”的原則,適度提高入學測試的難度,挑選最優秀的人才。通過測試著重考察學生的邏輯推理能力、分析論證能力、中英文寫作能力和口頭表達能力以及法律基本知識等。綜合素質測試每年舉行一次,時間定於每年的7月中旬。

(五)關於其他相關事項

為與現有的研究生招錄體制相銜接,法科特班在一年級時按照研究生進行培養,但是仍然按照本科生進行學籍等方面的管理。被法科特班錄取的學生在第一年研究生階段的學分可以累計為其本科學習階段的學分,在第一年研究生學習結束時獲得上海交大法學專業本科畢業證書和法學學士學位。

力爭把法科特班的經過精心培養和具有充分實習經驗的學生重點推薦到相對高層次的司法機關、行政機關及其他高端法務部門實習和就業。當然,到法院、檢察院以及政府法務部門就業的前提是特班學生通過了司法考試和公務員考試。

法科特班學生的收費按照教育部對於新增的法律碩士(法學)的收費政策執行,享受普通獎學金,同時,凱原法學院還積極爭取為特班學生提供獲得專項獎學金的機會。被特班錄取學生的學費繳納和獎學金獲得均從特班二年級開始,特班一年級仍然按照其本科四年級的學費標準繳納全年的學費。到海外名校留學的費用根據有關協定另行確定。

三、試辦法科特班在法學教育改革中的意義

凱原法學院試辦法科特班秉承了上海交大集中優質資源培養精英人才的傳統,呼應了全國教育改革的大趨勢(2010年是中國的“教育改革年”),旨在建立一個有較長時間和新型教學方法保障的高層次法律職業人才培養機制,以造就一批具有深厚法律功底、嫻熟法律技巧、寬廣國際視野的法官、檢察官、政府公務員和其他法律精英人才,因而具有重要的意義。這一嘗試充分利用現有的制度資源,實現法學本科教育與法律碩士教育在時間上的“無縫對接”以及在體制上與教育部新推出的法律碩士(法學)的“無縫對接”, 既可以展現上海交大在法科人才培養方面的特色和後發優勢,又在全國的法律教育改革中具有一定的示範效應,提供一種新的高層次法律職業人才的培養模式。

試辦法科特班的意義還遠不限於使進入特班學習的少數學生受到了精英化的培養,而且還會引起對法學教育理念和教學方法的反思,從而影響到整個的法學教育。例如,它促使我們進一步思考大學本科法學教育的定位以及與研究生教育的銜接。從目前來看,將法學教育定位為法律職業教育已是共識,但是對於法學本科教育如何處理通識教育與專業教育的關係仍是一個難點,有時甚至將兩者對立起來。實際上,法學本科階段的通識教育與專業教育並不矛盾,可以實行在通識教育基礎上的法律職業導向。一方面,優秀的法律職業者不僅需要深厚的法學理論基礎知識和嫻熟的法律職業技能,還需要十分廣泛的相關領域知識,因此對法學專業的本科生必須加強人文社會科學和相關自然科學的通識教育,擴大學生的知識面;另一方面,法學本科教育畢竟是有特定的職業指向的,即學生畢業後從事的是法律職業,而從事法律職業要求具備基本的專業素養,包括法學學科體系的基本知識、法律職業的基本素養以及從事這一職業的基本技能。而真正承載比較系統的高層次的法律職業教育則應主要在法學本科教育階段的後期和碩士研究生階段。以“3+3”學制設定的法本法碩教育則能較好地實現法學本科階段的通識教育與專業教育的結合以及與研究生階段法律職業教育的銜接,這或許代表了未來法律職業教育的一種基本的發展趨勢和模式選擇。又如,試辦法科特班要求在教學手法上進行大的改革,強調通過對話式教學、判例教學、實務培訓、商務談判、成建制實習以及項目式教學,加強學生獨立思考的能力、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表達溝通的能力、知識整合的能力以及團隊合作的能力,這也必然會帶動法學本科和其他層次的法律教育教學方法的變革,其成效將具有輻射和擴散效應。

此外,試辦法科特班也是上海交通大學凱原法學院開展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綜合改革試點的一個組成部分。2010年10月,教育部印發《教育部關於批准有關高等學校開展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綜合改革試點工作的通知》(教研〔2010〕2號),公布了全國實施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綜合改革試點高校名單,全國64所高校成為試點單位。其中,上海交通大學法律碩士是上海地區唯一入選全國法律碩士類的綜合改革試點專業。凱原法學院將利用此次試點的契機,在試辦法科特班方面作出進一步的探索。

獲得法學一級學科博士點

上海交大凱原法學院獲得法學一級學科博士點

日前,國務院學位委員會發布《關於下達2010年審核增列的博士和碩士學位授權一級學科名單的通知》(學位【2011】8號)。經國務院學位委員會第二十八次會議審議批准,上海交通大學共獲準增列10個一級學科博士點,法學是其中之一。這標誌著上海交大凱原法學院的學科建設上了一個新的台階。

上海交大的法學教育可以上溯到20世紀之初南洋公學時期的政治特班。改革開放後,上海交大於1986年設立了法學教研室,1992年開辦法學本科專業,1993年招收第一批本科生,1996年成立法律系,1998年取得法學碩士學位授予權。根據建設“綜合性、研究型、國際化”世界一流大學的需要,上海交大於2002年6月成立法學院,並投資2500萬元進行一期建設,開啟了上海交大法學教育發展的新階段。2003年獲得法律碩士專業學位授予權,2006年獲得法學一級學科碩士學位授予權以及憲法學與行政法學博士學位授予權。2007年7月,美國廖凱原基金會捐贈3000萬美元建設法學院,為上海交大的法學教育發展開創了全新的機遇。在教育部學位與研究生教育發展中心於2008年4月啟動的第二輪第二批學科評估中,上海交大在法學一級學科中排名第十。法學被列入了上海交大未來的優勢學科,是建設世界一流大學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人文社科院系“有選擇追求卓越”的亮點之一。

上海交大的法學學科秉持“入主流、創特色”的發展思路,在快速的發展中形成了完整的多層次的法學人才培養體系。同時,確立“高起點、國際化、厚基礎、重實踐”的人才的培養理念和目標,以高水平的科研帶動和促進高水平的人才培養,形成了在理工科優勢明顯的大學裡培養精英化法學人才的特色之路,特別是在分類培養和國際化方面進行了成功的探索。2010年,法學本科專業被教育部、財政部批准為國家第六批高等學校特色專業建設點,法律碩士被教育部批准為高等學校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綜合改革試點,並且是上海地區唯一入選全國法律碩士類的綜合改革試點專業。為培養真正適應社會需要的高層次法律職業人才,法學院自2010年試辦“三三製法科特班”,在本院法學專業的本科生中擇優選拔15名左右從本科四年級開始(免試取得研究生資格),提前進入碩士研究生階段的課程學習,接受較為長期的、體系化、專精化的高層次法律職業教育,實現本碩貫通培養。

在獲得法學一級學科博士點後,凱原法學院將結合上海交大“985”三期建設,進一步探索培養高層次法學學術人才的特色之路。

學院領導

行政

季衛東季衛東

院長:季衛東

副院長:王先林、楊力、徐小冰

院長助理:侯利陽、繆永紅

黨委

黨委書記:王凌宇

黨委副書記:張丹丹

現任教師

法理、法史

季衛東

鄭成良

范進學

楊力

李學堯

賓凱

林國基

劉思達

憲法與行政法

葉必豐

徐向華

朱芒

郭延軍

王彬

林彥

何淵

蔣紅珍

民商法

韓長印

彭誠信

董保華

張曉梅

付榮

顧祝軒

其木提

崔香梅

徐衛

翁小川

朱軍

莊加園

智慧財產權法

壽步

劉永沛

徐彥冰

胡濱斌

萬勇

刑法

張紹謙

周銘川

陳可倩

經濟法

王先林

許多奇

李劍

侯利陽

尚立娜

李俊明

環境資源法

王曦

方堃

趙繪宇

訴訟法

王福華

葉永祿

孫維萍

林喜芬

趙秀舉

國際法

徐冬根

胡加祥

傅崐成

沈偉

趙勁松

薛桂芳

徐小冰

黃韜

高薇

Matthias Vanhullebus

其他相關

季衛東院長寄語

在二十一世紀曙光初現的時刻,上海交通大學法學院應運而起――面對世界格局丕變的空前挑戰,也享有與中國制度創新同步的重大機遇。

我們深知創業維艱,趕超先進更不易。但是,全院師生披荊斬棘、塑形造勢的成就已經證明,只要巧用“後發者優勢”,爭取“跨越式發展”,就有希望在較短的時期間內達成“國內領先、國際知名”的預期目標。這是一個持續了百十年的夢想。這也是一項新世紀的承諾。

回顧歷史,從本校前身南洋公學成立之日起,培養“專攻政治家之學”的新型管理人才以推動國家的現代化事業,就是先賢們既定的教育方針。1901年開設的西學特班,聘請蔡元培先生為主任教員,講授憲政、國際法等方面的課程,可謂中國現代法學教育的一脈濫觴。從徐匯校區走向全國乃至世界的有四位卓越校友:消弭內戰的和平交涉使者邵力子、法學造詣非凡的治理精英王寵惠、促成以民主實現長治久安的建國對話的職業教育家黃炎培、聯合國海牙國際法院首位中國籍大法官徐謨。他們代表著上海交通大學“儲國家棟樑之材”的輝煌傳統,也昭示了今後改進法學教育和研究的具體模範。

某些往事的細節會構成很有趣的佳話。曾記否,在南洋公學剛創辦的1897年,有位美國波士頓大學出身的福開森(John C. Ferguson)博士受聘監院,負責設計校舍和課程體系。到2007年,在上海交通大學法學院初見成效、亟需推力的關頭,又有美國華裔企業家廖凱原(Leo Koguan)先生慷慨捐資重建法學樓和全面改善教研的條件。這一偶合讓人產生豐富的聯想和使命感:從今以後法學院的進程應該是光榮校史的縮影,應該無愧於東西方文明交通的改革宗旨,應該把太平洋兩岸的大國互動和新型治理範式的探索也都納入制度設計的視野之中。

經教育部批准,上海交通大學法學院同時命名為“凱原法學院”。可以期待這個變化將為我們提供在2008“志願者元年”與公民社會更始的契機,也為培育一批能適應二十一世紀新格局的國家棟樑之材準備了必要的苗床。按照本校前景規劃,法學教育和研究是未來的優勢學科。要實現上述宏願,我們必須齊心協力、殫精竭慮,把交大凱原法學院辦成培訓傑出人才的基地、精研製度原理和法治學說的理性殿堂以及與國際學界同仁進行對話的論壇。這就是我們對新世紀的承諾。

為了履行諾言,我們應該為現有的教師群體提供充分的用武之地和伸展空間,同時也向海內外廣開賢路。這裡將結聚一批志同道合、才高藝精的法律界翹楚和有識之士,潛心治學,傾力育人,竭誠守護正義。這裡將建構一個新型的解釋共同體,為中國的民主法治秩序的鞏固提供必要的知識礎石。因此,無論是研究者還是學員,選擇凱原法學院就意味著選擇卓越――登臨送目,正東海、南洋波濤急,彩舟競渡!

當前辦學水平

教育部學位中心2012年全國學科排名(法學):

一級學科代碼及名稱:0301 法學(2012年)

本一級學科中,全國具有“博士一級”授權的高校共39所,本次有34所參評;還有部分具有“博士二級”授權和碩士授權的高校參加了評估;參評高校總計86所。 註:以下相同得分按學校代碼順序排列。

學校代碼及名稱 學科整體水平得分
10002 中國人民大學 95
10053 中國政法大學 92
10001 北京大學 90
10486 武漢大學 86
10276 華東政法大學 84
10652 西南政法大學
10003 清華大學 82
10183 吉林大學 80
10520 中南財經政法大學
10384 廈門大學 79
10248 上海交通大學 77
10284 南京大學
10246 復旦大學 76
10319 南京師範大學
10422 山東大學
10610 四川大學
10036 對外經濟貿易大學 74
10285 蘇州大學
10558 中山大學
10611 重慶大學
10055 南開大學 72
10140 遼寧大學
10212 黑龍江大學
10459 鄭州大學
10530 湘潭大學
10532 湖南大學
10542 湖南師範大學
10651 西南財經大學
10006 北京航空航天大學 70
10034 中央財經大學
10151 大連海事大學
10247 同濟大學
10272 上海財經大學
10286 東南大學
10357 安徽大學
10487 華中科技大學
10561 華南理工大學
10589 海南大學
11066 煙臺大學
11406 甘肅政法學院
10353 浙江工商大學 69
10386 福州大學
10698 西安交通大學
10007 北京理工大學 67
10052 中央民族大學
10075 河北大學
10273 上海對外貿易學院
10280 上海大學
10475 河南大學
10511 華中師範大學
10524 中南民族大學
10602 廣西師範大學
10730 蘭州大學
11078 廣州大學
11646 寧波大學
11846 廣東外語外貿大學
10004 北京交通大學 66
10030 北京外國語大學
10065 天津師範大學
10126 內蒙古大學
10173 東北財經大學
10200 東北師範大學
10294 河海大學
10327 南京財經大學
10378 安徽財經大學
10619 西南科技大學
10635 西南大學
10697 西北大學
10736 西北師範大學
11065 青島大學
11117 揚州大學
10010 北京化工大學 65
10019 中國農業大學
10069 天津商業大學
10079 華北電力大學
10142 瀋陽工業大學
10165 遼寧師範大學
10166 瀋陽師範大學
10186 長春理工大學
10337 浙江工業大學
10356 中國計量學院
10699 西北工業大學
11414 中國石油大學
11482 浙江財經學院
10058 天津工業大學 63
10341 浙江農林大學
上海交通大學凱原法學院上海交通大學凱原法學院

留學交換

交換生項目

以下是與凱原法學院合作建立交換生項目的海(境)外法學院名單:

港澳台地區:

台灣大學法學院:台灣最好的大學和法學院;

政治大學法學院:台灣最好的法學院之一;

東吳大學法學院:台灣最好的私立大學和法學院之一;

銘傳大學法學院:台灣私立大學,亞洲第一所美國認證的大學;

亞洲:

加札馬達大學法學院(Universitas Gadjah Mada):印度尼西亞最好的大學之一;

耶路撒冷希伯來大學法學院(Hebrew University of Jerusalem):以色列最好的大學和法學院。2013年ARWU世界大學學術排名第59位;

特拉維夫大學法學院(Tel Aviv University):以色列最好的大學和法學院之一。2013年ARWU世界大學社會科學學術排名前75名;

早稻田大學法學院(Waseda University):日本最好的私立大學和最好的法學院之一;

立命館大學法學部:日本最好的私立大學之一;

新加坡管理大學法學院(SMU):新加坡僅有的兩所法學院之一,有獎學金資助;

拉美:

智利天主教大學法學院(Pontifical Catholic University of Chile):南美最好的大學和法學院之一,智利最好的大學和法學院,西班牙語為官方語言;

歐洲:

阿姆斯特丹大學法學院(University of Amsterdam Faculty of Law):荷蘭最好的大學(2013年ARWU世界大學社會科學學術排名第50位)和法學院之一。

赫爾辛基大學法學院(University of Helsinki Faculty of Law):芬蘭最好的大學(2013年ARWU世界大學學術排名第76位)和法學院;

Comillas天主教大學法學院(Universidad Pontificia Comillas):位於首都馬德里,是西班牙最好的私立大學之一;

EBS法學院(EBS Law School):德國兩所私立法學院之一;

維也納大學法學院(Universität Wien):奧地利最好的大學和法學院;

伊拉姆斯大學法學院 (Erasmus School of Law):荷蘭最好的大學和法學院之一。2013年ARWU世界大學社會科學學術排名前75名;

北美:

蒙特婁大學法學院(Université de Montréal):加拿大最好的大學和法學院之一。2013年ARWU世界大學社會科學學術排名百強大學;

杜克大學法學院:全美排名第11(US News & World Reports 2014年Best Law Schools排名);

康奈爾大學法學院(Cornell University):全美排名第13(US News & World Reports 2014年Best Law Schools排名);

埃默里大學法學院(Emory University):全美排名第23(US News & World Reports 2014年Best Law Schools排名);

伊利諾伊大學香檳分校法學院:全美排名第47(US News & World Reports 2014年Best Law School排名)

加州大學黑斯廷斯法學院(UC Hastings College of Law):全美排名第48(US News & World Reports 2014年Best Law Schools排名);

聖塔克拉拉大學法學院(Santa Clara University):聖塔克拉拉大學法學院以智慧財產權法而聞名。根據US News & World Reports 2014年Best Law Schools Specialty Rankings, 該法學院智慧財產權法排名全美第3;

碩士(LL.M.)學位項目

以下是與凱原法學院合作提供碩士(LL.M.)學位項目的海外法學院名單:

伊拉姆斯大學法學院 (Erasmus School of Law):荷蘭最好的大學和法學院之一。2011年ARWU社會科學排名百強大學;

Comillas天主教大學法學院(Universidad Pontificia Comillas):位於首都馬德里,是西班牙最好的私立大學之一;

伊利諾伊大學香檳分校法學院:全美排名第47(US News & World Reports 2014年Best Law Schools排名);

埃默里大學法學院(Emory University):全美排名第23(US News & World Reports 2014年Best Law Schools排名);

杜克大學法學院:全美排名第11(US News & World Reports2014年Best Law Schools排名)。有關申請的更多詳情,請訪問杜克大學法學院Degree Programs for International Law Graduates網頁;

康奈爾大學法學院:全美排名第14(US News & World Reports2014年Best Law Schools排名)。有關申請的更多詳情,請訪問康奈爾大學法學院Graduate Legal Studies Program網頁;

威斯康辛大學法學院:全美排名第33(US News & World Reports2014年Best Law Schools排名)。有關申請的更多詳情,請訪問威斯康辛大學法學院Graduate Programs網頁;

加州大學黑斯廷斯法學院:全美排名第48(US News & World Reports2014年Best Law Schools排名)。有關申請的更多詳情,請訪問加州大學黑斯廷斯法學院LL.M. Program網頁。

聖塔克拉拉大學法學院(Santa Clara University):聖塔克拉拉大學法學院以智慧財產權法聞名。根據US News & World Reports 2014年Best Law Schools Specialty Rankings, 該法學院智慧財產權法排名全美第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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