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利經濟學第一基本定理

福利經濟學第一基本定理

第一定理保證了競爭市場可以使貿易利益達到最大,即一組競爭市場所達到的均衡分配必定是帕累托有效配置。在完全競爭條件下,市場競爭能夠通過價格有效率的協調經濟活動,從而配置有限的稀缺資源。

福利經濟學第一基本定理,或者福利經濟學第一定律,是指在經濟主體的偏好被良好定義的條件下,帶有再分配的價格均衡都是帕累托最優的。而作為其中的特例,任意的市場競爭均衡都是帕累托最優的。
也可這樣理解:如果每個人都在競爭性的市場上進行貿易,則所有互利的貿易都將得以完成,並且其產生的均衡資源配置在經濟上是有效的。說明了完全競爭的均衡與帕累托最優狀態之間的關係,完全競爭的均衡能夠實現帕累托最優。
福利經濟學第一基本定理福利經濟學第一基本定理

福利經濟學第一基本定理

假設偏好是局部非飽和的,若(x* ,y* ,p)是一個帶移轉的價格均衡,則配置(x* ,y* )是帕累托最優的。特別的,任意的瓦爾拉斯均衡配置都是帕累托最優的。
一句話:任何競爭性市場均衡都是帕累托有效的
福利經濟學基本定理是經濟學標準觀點,但是隨著信息經濟學的發展,斯蒂格利茨在他的書中寫道:它的準確性需要被重新審視
福利經濟學第一定理告訴我們:不管初始資源配置怎樣,分散化的競爭市場可以通過個人自利的交易行為達到瓦爾拉斯均衡,而這個均衡一定是帕雷托有效的配置。但是,這並沒有表明這種均衡配置是“社會福利最大”的
其存在條件:一、市場充分競爭 ;二、無外部因素;三、無信息不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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